劳动仲裁后调解书的法律意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2 17:40:12 383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通过劳动仲裁的调解书,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经过调解达成了协议,则必须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通过劳动仲裁的调解书,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经过调解达成了协议,则必须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劳 动 仲 裁 达 成 协 议 后 , 调 解 书 是 否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劳动仲裁机构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将调解协议的副本送交基层人民法院,由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因此,劳动仲裁达成协议后,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劳动法》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劳动仲裁机构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将调解协议的副本送交基层人民法院,由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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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5日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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