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内拥有的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4 02:50:23 135 人看过

地域管理权是指某一国家在其领土范围之内,对其所管辖的一切人、事、物具有完全的和排他性的支配权。这意味着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以领土为范围;同时,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以领土为对象。这种权力具有完全性和排他性,意味着国家可以完全控制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并且不允许其他国家或个人干扰或侵犯其领土范围。

地域管理权是指某一国家在其领土范围之内,对其所管辖的一切人、事、物具有完全的和排他性的支配权。

1.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对象。

2.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范围。

强 调 领 土 内 资 源 的 支 配 权

该标题所强调的领土内资源的支配权,主要涉及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因此,对于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国家具有绝对的支配权。

在实际操作中,国家会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制定规划和许可等手段,来规范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同时,国家也会对资源开发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及支配权。

此外,我国鼓励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企业和个人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应当遵守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原则,减少浪费,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总之,强调领土内资源的支配权,意味着国家将全面负责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

本文探讨了地域管理权的概念及其在我国法律法规中的表现。这一概念强调国家对领土内资源的全面支配权,包括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资源开发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及支配权。在实际操作中,国家会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制定规划和许可等手段,规范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鼓励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权益
    婚内的房子可以由双方约定只归一人。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房产必须登记才属于法律上有效的所有权动态,所以约定后,还应该办理登记。婚内房子一人出资离婚怎么算1、婚内房子一人出资离婚的计算方式:如果属于一方用个人财产全部出资买房,并且是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的,则房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的时候可以不分割。但如果属于婚内一方出资买房,但双方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则可以视为出资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
    2023-07-17
    398人看过
  • 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主体的特定性2、交易的禁止性3、权属的稳定性4、权能的分离性。地役权为什么是绝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等都属于绝对权。地役权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地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所以地役权是绝对权。地役权相关规定地役
    2023-07-03
    371人看过
  • 农民工拥有哪些权益
    一、农民工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方面的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和社会福利权等;二是社会方面的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三是政治方面的权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方面。二、存在的问题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就业歧视。用人单位视农民工为“二等公民”,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同工不能同权。2.就业环境条件差,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农民工群发性的职业病或中毒事故频繁发生。资方又忽视安全生产,以致工伤事故不断,农民工在如此条件下劳动,身体健康权受到严重损害。3.劳动报酬权利得不到保障。被收押金、扣证件,工资被拖欠、克扣是司空见惯。4.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没有建立起来。农民工长时间被排除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
    2023-06-14
    217人看过
  • 农民工拥有哪些权益
    一、农民工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方面的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和社会福利权等;二是社会方面的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三是政治方面的权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方面。二、存在的问题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就业歧视。用人单位视农民工为“二等公民”,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同工不能同权。2.就业环境条件差,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农民工群发性的职业病或中毒事故频繁发生。资方又忽视安全生产,以致工伤事故不断,农民工在如此条件下劳动,身体健康权受到严重损害。3.劳动报酬权利得不到保障。被收押金、扣证件,工资被拖欠、克扣是司空见惯。4.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没有建立起来。农民工长时间被排除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
    2023-03-03
    258人看过
  • 农民工拥有哪些权益
    一、农民工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方面的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和社会福利权等;二是社会方面的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三是政治方面的权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方面。二、存在的问题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就业歧视。用人单位视农民工为“二等公民”,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同工不能同权。2.就业环境条件差,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农民工群发性的职业病或中毒事故频繁发生。资方又忽视安全生产,以致工伤事故不断,农民工在如此条件下劳动,身体健康权受到严重损害。3.劳动报酬权利得不到保障。被收押金、扣证件,工资被拖欠、克扣是司空见惯。4.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没有建立起来。农民工长时间被排除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
    2023-06-12
    240人看过
  • 谁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和《广东省农村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进行初始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由当地区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二、依法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手续并在地籍调查中出席现场指界,是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项
    2023-07-11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所拥有的权利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土地使用权的属性是公民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符合法定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的权利。
    • 拥有自己的就是永久拥有土地使用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不是的哦,只能拥有房产证上的年限使用权,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期或者拆迁补偿。
    • 判的人是否拥有正常公民权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
      看那判决书上是否被剥夺权利你说的什么权益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个人拥有土地所有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7
      我国土地没有个人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至于个人,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只能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
    • 共同拥有著作权收益是属于谁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1
      共同拥有著作权的话,收益是归共同所有,如果没有参加创作的人是不能够成为合作者,也就是不享有收益。共同拥有著作权职的是一部作品,是有两人或者是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因此而著作权也是归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