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工业城举办学习《公司法》讲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1:26:03 81 人看过

根据信阳工业城管委提出的坚持做好服务型政府工作的原则,日前,由信阳工业城工商分局牵头组织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讲座在信阳工业城招商中心六楼会议室举行,信阳工业城全体干部职工聆听了讲座。

据悉,《公司法》自1994年实施以来,历经三次修订,相关条款及内容都进行了补充完善。为了让信阳工业城领导干部及各职能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掌握《公司法》的有关新规定,适应工作需要,信阳工业城特组织了本次学习《公司法》知识讲座。此次讲座内容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以及股东大会等。

在历时三个小时的讲座中,信阳工业城工商分局的同志旁征博引、妙语联珠,通过与听众开展互动交流等方式,对《公司法》的主要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信阳工业城全体干部职工奉上了一道充满智慧的法学盛宴。该工商分局的同志还就大家关心的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解答。

学习《公司法》,对促进信阳工业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管理、依法办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力防范经营风险有着积极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国家工商总局举办《食品安全法》及行政法制建设讲座
    本报讯(记者贾君)3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举办《食品安全法》及行政法制建设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主讲。国家工商总局领导周伯华、付双建、王东峰、钟攸平、石见元参加讲座。付双建主持讲座。食品安全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要的监管执法职责。同时,3月22日是国务院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5周年。为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及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决定组织包括此次讲座在内的一系列活动。信春鹰从依法行政、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制定《食品安全法》的难点、制定《食品安全法》涉及的几项主要制度及《食品安全法》
    2023-06-07
    218人看过
  • 学习如何举报公司不当操作
    举报别人公司分以下情形:1、属于违法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拨打110举报,或者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下设派出所举报;2、属于劳动争议的,拨打12333举报,或者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3、属于违规、违法经营的,拨打12315举报,或者直接到当地工商局下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4、属于生产经营污染环境的,拨打12345举报,或者直接到当地自然资源局下设自然资源行政部门行政部门投诉;5、属于有消防隐患的,拨打96119举报,或者向所在地(市)的消防支队政治处、纪委进行电话举报;6、属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拨打12331举报,或者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7、其他。乱举报别人会怎样处理?公民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可以就近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而公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要有事实的依据,不能人云亦云地去举报,乱举报他人如果不是意图对他人进行
    2023-07-06
    403人看过
  • 阳江市青少年禁毒主体讲座
    为贯彻落实好中发6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禁毒工作的意见》精神,团市委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系列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2015年6月12日下午,团市委在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阶梯教室打响了系列活动第一炮——青少年禁毒主题讲座。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曾庆洋、团市委与市禁毒办相关负责同志及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共500多人参加了讲座。随着一段禁毒宣传教育片的播放,青少年禁毒主题讲座正式开始。市禁毒办专职副主任曾庆洋为大家进行了禁毒知识专题讲座。曾主任从当今毒品危害的现状、当前毒情的特点、毒品滋生的违法犯罪、毒品的类别与吸后症状、吸毒成瘾的原因、青少年如何防止吸毒等方面讲授了生动精彩的一课。曾主任还在课上辟谣了海洛因吸食三次就会上瘾的说法,强调毒品一次都不能碰。并将吸毒的危害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12个字。讲座结束后,大家一起参观毒品宣传图片,领取禁毒宣传教育传单
    2023-06-06
    292人看过
  • 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创业知识讲座的通告
    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2006年5月18日举办“创业知识系列讲座”第三讲——“初创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讲座内容:1、初创企业的特点2、初创期经营和管理的策略和原则3、创业初期的员工与绩效管理4、创业初期的质量、销售和客户管理5、初创期的其它管理6、本讲总结和互动解答主讲:北京凡想人创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讲座时间:2006年5月18日,上午9:00-下午4:30讲座地点:东城区山老胡同8号二层210室报名条件和方法:由于教室座位有限,请提前报名,名额40人。持有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创业讲座听课证》的人员,可拨打电话84018286转8234报名;首次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服务大厅(东城区山老胡同8号)办理,报名截止日期5月17日。咨询电话:84018286转8234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2023-06-10
    250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适用讲座之十四
    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规定看似简单,实际却存在问题,需要说明。从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看,笔者认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的情形有九种,分别是:(1)债务人直接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但没有宣告破产的;(2)债务人直接申请重整,法院受理但没有宣告破产的;(3)债务人直接申请和解,法院受理但没有宣告破产的;(4)债权人直接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但没有宣告破产的;(5)债权人直接申请重整,法院受理但没有宣告破产的;(6)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但没有宣告破产的;(7)在法院受理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后,债务人又提出重整申请的,法院裁定重整但没有宣告破产的;(8)在法院受理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后,出资
    2023-06-09
    193人看过
  • 法律基础知识讲座
    法律知识讲座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想给大家讲讲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和“违法”“犯罪”的概念以及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讲课之前,我要向大家先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该法对未成年人的下限年龄未作出规定,也就是宣告对未成年人从一生下来就加以保护,举个例子,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享有财产继承权。“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实际上的规定,少年与未成年人是同一个概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年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但是在适用法律时,必须明确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少年,什么是青少年,这一点
    2023-06-12
    126人看过
  • 昭山示范区举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
    3月14日,昭山示范区易家湾镇三楼多功能会议室,近百名来自该区区直机关、乡镇、村、社区负责综治、司法、招商、宣传、法制、市场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及长株潭大市场四个城区党支部、商会经营户代表,参加了由该区工商分局(筹备组)、法制办牵头组织的新《消法》培训。据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本次培训,活动主办单位特邀了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进为参会人员授课。一个半小时的讲座,刘进教授从谁是消费者、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纠纷解决途径、法律责任六大方面生动详实讲授了新《消法》,并总结出了六大亮点。亮点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亮点二:赋予消费者反悔
    2023-06-07
    272人看过
  • 河南南阳生产力促进中心举办技术创新与融资专题讲座
    近日,河南南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南阳创业大厦举办了“技术创新与融资专题讲座”。讲座特邀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辉主讲,南阳市科技局、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技管理人员以及市属企业、高新区企业、光电孵化园内企业的管理人员200多人参会听取了讲座。陈辉研究员对投资的价值、科技创新的价值体现、科技创新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详尽的阐述,特别是对企业融资以及融资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讲解。演讲结束后,陈辉和与会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对参会人员提出的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融资等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会后,参加培训的企业管理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对企业如何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有很大的启发,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举办的这一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本次活动是南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贯彻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基层科技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一个具体措施
    2023-06-05
    94人看过
  • 土地法和房地产法系列讲座第一讲
    第一讲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土地所有权1土地所有权就是土地归谁所有的权利,就是谁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1)土体所有权人及其代表由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人有两类;一类是全体国民,一类是集体。全体国民拥有土地实际上就是全民所有,全民所有的土地制度,法律规定由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者的代表。作为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指的是农民集体,法律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土体所有权者的代表。(2)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由法律规定,不得约定。比如,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取得需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可因国家征用而丧失。(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均禁止买卖土地,这里指的是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非公有主体不能通过市场交易取得土地所有权,公有主体之间也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进行土地
    2023-06-10
    233人看过
  • 08知识产权高校巡回讲座在景德镇陶瓷学院举行
    10月9日下午,景德镇陶瓷学院湘湖校区艺术设计楼阶01教室座无虚席、气氛热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的2008知识产权高校巡回讲座(江西站)在此隆重举行。本讲座由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承办,景德镇陶瓷学院、景德镇市科技局和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协办。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和部分教师近500人聆听了讲座。讲座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教授、北京大学硕士生导师、原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文XX女士主讲。文教授紧紧围绕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文化这一主题,分别从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文化、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与培养知识产权文化4个方面,深入论述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知识产权文化与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及其联系;并分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基本内容,同时结合自己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立法实务工作的经验,为同学们剖析了
    2023-06-08
    85人看过
  • 一公司免费开讲座,诱骗老人买保健品
    读者报料称,福星路一家公司在面向老年人开办免费讲座,不少老年人听讲后购买了该公司推荐的保健品,用后发现效果并不像他们吹的那样。核心提示日前,冯女士向本报报料称,福星路有一家公司,以为老人免费开办健康讲座的形式,向他们推销高价保健品和治疗仪器,不少老人前去听讲座购买保健品。她也从这家公司买了一些保健品和治疗仪器,用了一段时间以后发现效果不像他们推销时吹的那样,而且身体还出现一些异样,她觉得这家公司推销的保健品质量有问题。接到报料后,本报记者展开调查。调查:名为开会实为保健品推销根据冯女士提供的信息,7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福星路某大厦三楼的某公司。该公司大厅里十几位老人紧挨着坐在一起,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大厅正前方摆放的一块黑板上写着:今天下午2:30开会。会议正式开始,一名工作人员拿着麦克风说,今天的节目是潮州话翻译成普通话。记者问身边一位老人以前是不是也开过类似的讲座,老人回答说:以前
    2023-06-07
    283人看过
  • "中药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巡回讲座"在辽宁举办
    辽宁子站讯日前,“中药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巡回讲座”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举办。讲座中,邀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化学发明审查部负责人就中药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做专题讲座。随后由辽宁大石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代表结合企业发展和成长作了题为《医药行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报告。辽宁省具有较好的中草药资源和较强中药研发能力,中药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对产业发展尤为重要。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举办中药专利及知识产权保护巡回讲座,将有助于中医药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促进辽宁中药产业发展。来自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的有关领导及沈阳市、本溪市知识产权局、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医学院等单位专利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讲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3-06-05
    227人看过
  • 银光集团举办技术讲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十月的白银,果实累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北京理工大学专利中心主任邱蕾安为工程技术人员举办《创新与知识产权》的讲座,提升大家加强对专利的申请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近年来,银光集团把专利工作作为培育和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通过不断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高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目前,银光集团拥有实用新型高能起爆具和发明二硝基甲苯的方法及其装置两项专利,另外两项民品项目发明专利申请工作已经完成。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银光集团坚持激励创新、量质并进、战略支撑、服务主业的原则,建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规章制度,定期邀请甘肃省知识产权局的专业培训人员及高校的知识产权专家上门授课,加大专利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使专利、技术秘密、科技论文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管理规范化。在科研开发和生产线工艺改进项目实施过程中
    2023-06-08
    355人看过
  • 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办科学城联系点企业座谈会
    2011年12月23日,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与萝岗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在华厦国际商务酒店联合举办了科学城联系点企业座谈会,来自科学城联系点的企业代表和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维权援助专家近4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座谈会议程紧凑,气氛热烈,会上,来自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代表分别作了发言,介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分享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提出了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需求。参会的企业代表们踊跃就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向维权援助中心及在场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进行了提问和咨询,专家们现场为企业作了详细的解答,并提供了积极的参考意见。本次座谈会的成功举办,为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联系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帮助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陈燕)
    2023-06-05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公开讲座被打了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5
      那是一个电话骚扰的问题,不是噪音污染。1。该讲座电话对外公布时,看来并没有公布错误的电话,所以讲座组织者本身没有过错,你不能要求其什么。2。对于打进电话的人来说,由于大意打错了电话,是有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可问题是每次打错的并不是一个人,所以法律上这种责任你是无法追究的。你可以同讲座协商处理,但既然对方无过错,你也就没有权利强制要求什么。其它的办法就不是法律上的事了,自己想想有什么对策了。
    • 保健品讲座骗老年人怎么举报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7
      保健品讲座骗老人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老人被骗购买保健品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并不属于消费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员工离职时要学习公司法律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和你们有关且需要学习的法律知识非常宽广。不过,可以先学习与你们单位有非常密切关系的一些法律,比如:1、《合同法》及相关配套规定;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配套规定;3、《公司法》及相关配套规定;4、《民法通则》及相关配套规定;5、《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同时也可以选择学习一些其他的法律知识,就不一一列举。法律是非常专业的学科,作为公司经营者应作好经营管理,多了解法
    • 不听传销讲座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4
      既不愿意听传销讲座,又不想伤害他人,只要找个借口就行。“不好意思,我跟老公约好要去他舅舅家有事情,没有时间去听讲座,真的很抱歉!”或者说:“我儿子的同学正好要来我家,我得招待他的同学,实在抽不出时间去听讲座。”对方不管是不是知道您说的是托词,都能实现不去听讲座的目的。阅读!
    • 大学生普法讲座想了解工伤赔偿100问的具体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工伤保险条例100问》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工伤保险条例100问》编写组 本书共分七个章节,主要以问答的形式对工伤保险的基础知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工伤保险基本问题、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