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强制招标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9:13:14 85 人看过

一、招投标法强制招标范围是什么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这是针对项目性质作出的规定。从项目性质上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为了保证项目质量,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普遍要求制定了相关的法律。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这是针对资金来源做出的规定。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类项目必须招标,是世界银行等国际多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所普遍要求的。另外,这些贷款大多属于国家的主权债务,由政府统借统还,在性质上应视同为国有资金投资。

二、强制招标的原因是怎样的

从各国的情况看,由于政府及公共部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纳税人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提出的必然要求。因此,这些国家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共投资领域普遍推行招标投标制,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私人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实行竞争性招标,否则得不到财政资金的支持或审批部门的批准。

三、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会有什么处罚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政府投资相关文章
  • 非强制的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
    因此国家只有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经济合理的角度才会强制对某种采购必须采用招标方式,而对此以外的采购活动则不加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除国家外,一些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如有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工程建设,也需要保证采购活动的质优价廉,防止采购人员的以权谋私等,他们也希望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对自己的采购活动采用招标的办法来进行。这些招标虽然国家未作强制性要求,但按照上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的规定,对这部分招投标活动也应适用《招标投标法》。
    2023-06-02
    490人看过
  • 招投标法中规定的的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二、招投标法中规定的的可不进行招标的范围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6、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三、不进行招标需要注意些什么招标人为适用上述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法律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2023-06-15
    234人看过
  •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招标投标制度
    招标投标这种运行方式必须以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前提所谓前期物业管理(wyeganli),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wyeganli)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一般来说,物业管理企业应由业主、业主大会选聘,但对于新建物业(如住宅小区)来说,由于此时业主还没有全部入住,业主大会还没有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处于真空状态,为了填补这个真空,前期物业管理这个行业便应运而生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市出台了相应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办法、评标规则,建立了物业管理评标专家库,批准成立了一些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机构。目前,不仅一级市场(前期物业管理)大部分实行了招投标,而且二级市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也有不少实行了招投标,这对于保证开发企
    2023-06-07
    295人看过
  • 我国哪些项目属于强制招标范围?
    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从项目类型和规模两个方面规范了属于强制性招标的项目:一、从项目类型分有三类工程: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二、从项目的规模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023-06-13
    374人看过
  • 招标投标法对规避法定强制招标的行为有哪些规定
    但从我国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十几年来的实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及有关设备、材料的采购活动中,实行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采用种种方式规避招标,将本应招标发包的项目直接发包给属于本地方、本部门的承包商、供应商;一些采购单位或采购经办人员为利用其掌握的采购权力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与不法承包商、供应商相勾结,想方设法规避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程序,搞“暗箱操作”,将采购项目交给私下确定的承包商、供应商,损害国家利益。规避招标的方式有种种表现,比如,按照本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采购资金数额达到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规模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一些采购单位为规避法律的这一规定,对本应作为一个整体、签订一份采购合同的采购项目,采取划分为多个采购项目,分别签订多个采购合同的办法,化整为零,使每一采购合同的金额都低于法定强制招标采购项目的金额标准,以达到规避招标采购的目的。又比如
    2023-04-21
    212人看过
  • 招投标法中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范围的行为是怎样的
    一、招投标法中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范围的行为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二、哪些行为可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三、招投标法对相互串通投标的投标人有什么处罚《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
    2023-06-15
    133人看过
  • 【招投标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设计的思考
    关于工程招投标制度设计的思考自从《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相关法规不断出台,规范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力度不断加大。然而,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围标等不和谐音符屡屡出现,每年都会有不少人因串标被定串通投标罪。如,涉案金额近3亿元的全国最大市政工程串标案所有涉案人员分别被温州法院以串通投标罪判处刑罚,同时并处5万元至80万元的罚金。这些现象恐怕不能用\"法制意识淡薄\"一句话来概括,应从制度上予以考虑。一、适当扩大邀请招标的范围理论上说,公开招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平竞争,杜绝腐败,但其效率让人置疑。纵观国际市场,近十年来,国际上225家大承包公司每年的成交额约占世界总发包额的40%,而他们90%的合同是通过议标获得。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合同条件常设委员会认为,国际竞争性招标浪费时间和资金,效率低下,导致很多承包商白白浪费钱财和人力。相比之下,选择性招标,即国际有限招标则在各方面都能产生最高
    2023-04-24
    498人看过
  • 招标邀请的范围
    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3)竞争的范围不同。(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
    2023-07-11
    59人看过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核准
    许可方式:1、应申报的项目内容齐全,标段划分合理(依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五条);2、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已经取得批准(核准);【依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八条;《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京发改[2006]664号)第三条(一)】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申请不招标的,符合不招标的条件;【依据《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市政府89号令)第十一条;《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京发改[2006]664号)第三条(二)、(三)】4、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申请邀请招标的,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依据《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一条,《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京发改[2006]664号)第三条(五)】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申请自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符合自行招标的条件;【《北京市工程建设
    2023-06-02
    143人看过
  • 自行招投标是否应当遵守招投标法
    一、自行招投标是否应当遵守招投标法1、自行招投标应当遵守招投标法。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二、投标弄虚作假怎么处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伪造、
    2023-06-17
    358人看过
  • 自愿招标和强制招标的区别
    自愿招标,是相对于强制招标而言的。根据招标人是否必须依法招标的标准,使用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商或者供应商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强制招标与自愿招标。一、邀请招标的条件及程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二、投标模式有几种投标模式一共有5种。如下:1、
    2023-03-30
    435人看过
  • 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是什么?
    一、从项目类型分有三类工程: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二、从项目的规模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哪些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四、在上述范围内,施工单项合
    2023-07-17
    119人看过
  • 气候可行性论证是否属于强制招标范围
    气候可行性论证不属于强制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关联社会发展公共利益、群众安全性的新项目;2、所有或是一部分应用国有制资产项目投资或是国家融资的新项目;3、应用国际组织或是国外政府部门借款、援助资产的新项目。一、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要求就严格执行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有关事项要求如下: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单位工程明显部位设置责任标牌;2、责任标牌应载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开工、竣工时间;3、设计单位负责责任标牌的设计,标牌材料应采用耐久性材料,宽度不小于850毫米,高不小于550毫米。文字应采用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颜色根据所选
    2023-06-22
    334人看过
  • 招投标法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法中招投分别有哪些内容?一、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
    2023-07-31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投资风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投入资金用以转化为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 与政府投资相对应的非政府投资则是指由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微观经济主体进行的投资。... 更多>

    #政府投资
    相关咨询
    •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规范范围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9
      为防止投标哄抬报价,或盲目压价报价,投标的有效投标在标底价的上5%和下8%之间。遇有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方可不受此限。
    • 招标公告的标准范围和范围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根据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全部或者部分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
    • 招标法工程招标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3
      工程招标的范围包括以下这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第63条施工招标投标的内容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9
      各省、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办法或实施细则,报水利部备案。
    • 施工招投标范围的六十一条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3
      当事人对投标管理机构给予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复议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