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止情形的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2:04:51 315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一、被告人去世了还能当被告吗

不能。

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二)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死亡的,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二、民事诉讼期间原告死亡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一)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二)下列四种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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