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20:31:58 253 人看过

行政处罚中不予处罚的情形《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情形。

一、刑事责任能力怎么划分

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标准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以下几种人: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聋哑人;

4、盲人。

二、多大年纪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责任年龄是指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负有法律责任时必须达到的年龄。《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并责令监护人进行教育;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自觉控制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简言之,就是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

三、对于精神病人滋事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警方应及时采取约束性措施,避免造成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1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哪些违法行政行为不予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023-06-13
    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
    一、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可以申请举行听证的处罚包括:(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2、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作用是什么1、有利于从制度上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用制度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彻底改变了以往那种通常由一个行政机关自己审批、自己管理、自己督查和自己处罚的大包大揽式的做法。2、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问题。通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避免了分散执法和交叉执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3、有利于精简行政机构,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对同一违法事实不再出现多个部门交叉执法、重复处罚的现象,
    2023-06-11
    500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免除都有哪些情形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一、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依据第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这种情况是指违法当事人对实施违法行为主动补救,是从主观积极的角度来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不仅使已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有所减轻,而且表明行为人已经知错改错,而不是文过饰非。如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会堵塞了违法者的“自新”之途。第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这种情况是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实施违法行为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这些人从主观上看是不完全愿意实施违法行为的,客观上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小。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之所以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被胁迫人实施违法行为并非行为人主动的意思表示,而是
    2023-04-01
    190人看过
  • 哪些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一、哪些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一)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二)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
    2023-04-24
    330人看过
  • 非法狩猎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
    非法狩猎的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2、吊销狩猎证;3、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等等。一、捕猎三有动物立案标准是什么捕猎三有动物立案标准如下: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2、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3、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所谓“三有动物”指的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因为其中有三个有字,所以称为三有动物。所以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允许猎杀。对于“三有动物”,私自捕捉可捕杀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二、贩卖獐子违法吗獐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吃獐子是犯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2023-03-23
    43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两年未处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吗?
    一、行政处罚两年未处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吗?行政处罚的一般时效为二年。《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追责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的规定,应把握三点:(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
    2023-06-02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重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7-11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17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5)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无效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无效情形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处罚无效的依据是: 1.《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无效的含义较为宽泛,包含了无效和撤销等。对程序上存在明显违法而无效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具有程序抵抗权,即拒绝服从或合作的权利。 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
    • 哪些情形下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不予给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7-06
      1、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本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轻微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撰写减轻行政处罚申请没有统一规定的格式,只要写明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及事由等,根据可以减轻处罚或是不予处罚的规定可以列出相应的理由。行政处罚的量刑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