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处罚通知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03:48 235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处罚通知书

第号

当事人

性别

年龄

籍贯或国籍

职业

住址(通信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和处罚决定

当事人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书或海关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海关或者上级海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上述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的,处罚决定即属生效。

附:

处罚决定书是对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海关监管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已于2021年6月1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一、车辆限号怎么算2021北京限行尾号查询1.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2.自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0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3.自2021年10月4日至2022年1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4.自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限行时间及范围:京牌汽车:1.北京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按车
    2023-02-24
    18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海关总署【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76号【发布日期】2008-10-13【执行日期】2008-10-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9月2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1993年9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46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鉴定的规定》同时废止。二○○八年十月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化验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关化验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属性、成分、含量、结构、品质、规格等进行检测分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等有关规定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第三条海关对进出口
    2023-04-24
    45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
    发布部门:【相对国】朝鲜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基于进一步巩固并发展两国之间经济关系的共同愿望,并考虑到在经济关系方面进行合作的重大意义,决定缔结本条约。为此,各派全权代表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特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副首相李周渊。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第一条缔约双方将本着友好合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发展和巩固两国间的通商关系。为此目的,缔约双方政府将根据两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缔结包括长期协定在内的各项协定,以保证相互间的商品流转的发展。第二条缔约双方在有关两国间通商、航海和其他一切经济联系方面,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第三条根据本条约第二条的规定,缔约双方在各种海关问题上相互给予
    2023-06-05
    13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奖励缉私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奖励缉私办法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鼓励个人和单位协助海关查禁走私,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对走私案件的告发人或协助查获走私案件的单位,海关在给予政治鼓励的同时,发给奖励金。第三条对告发人的奖励金,按贡献大小,在每案罚没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发给。一般不超过人民币三千元。但对有特殊贡献的案件告发人,经海关关长批准,奖励金不受三千元的限制。第四条对提供线索和协助破案的企事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等单位,在每案罚没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发给奖励金,但每案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二万元。第五条对免于处罚仅予补税的走私案件,必要时可发给告发人或协助查获案件的单位人民币二百元以下的奖励金。第六条对按照规定应将没收物品销毁或无偿移交政府专管机关并且免处罚款的走私案件,必要时可发给告发人或协助查获案件的单位人民币一千元以下的奖励金。第七条对居住在境外的告
    2023-06-05
    361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5号——修改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样式
    经研究,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件4《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进行修改。经修改附后的《通知书》式样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原《通知书》式样同时废止。附件: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修改后式样):海关总署二00二年三月十九日附件:编号:________海关取消A类管理通知书(修改后式样):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经海关审核,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对你单位实施A类管理,调整为按_____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如对上述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本海关上一级海关(______海关、海关总署)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关印)年月日
    2023-04-24
    154人看过
  • 关于印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法的实施,依法惩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第三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第四条用人单位未经工会和职工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按照延长工作时间每小时100元以下的罚款标准处罚第五条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3小时以上或者每月36小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总额的1至5倍的工人补偿金:(1)无故扣减或拖欠工人工资(2)拒绝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023-05-07
    73人看过
换一批
#海关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关监管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式,依法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一种行政管理。 海关监管是一项国家职能,其目的在于保证一切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海关监管... 更多>

    #海关监管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及时解除扣留:(一)排除违法嫌疑的;(二)扣留期限、延长期限届满的;(三)已经履行海关行政处罚决定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解除扣留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海关立案后,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地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海关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海关调查、收集证据时,海关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收集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海关应当保守秘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关行政处罚条例39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21
      海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由海关给予的行为的,应当立案调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罚则第54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海关对当事人违反海关法的行为依法给予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同一当事人实施的2个以上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可以制发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个以上当事人分别实施的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应当分别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个以上当事人共同实施的违反海关法的行为,应当制发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区别情况对各当事人分别予以处罚,但需另案处理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7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根据海关法规定,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