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了钱是不是还可以要回来
债务人死了债权人有借条可以要回欠款。债务人死了,则继承其财产的继承人应当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如果没有人继承遗产的,则其遗产首先应当用来偿还债务。所以债务人死了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跑了可不可以和其妻子要账
债务人跑了可不可以和其妻子要账视情况而定。
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跑了可以和其妻子要账;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债务人跑了不可以和其妻子要账。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死者生前债务其家人是不是要偿还
生前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应当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配偶对此没有偿还义务。
如无证据证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有证据证明属个人债务的,配偶及其他家属作为继承人应在其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无需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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