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受偿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09:51:02 488 人看过

建设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受偿即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

这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一、什么是工程款优先权?

工程款优先权的范围,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价款;并且优先于抵押权等债权。当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时,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签订合同不付工程款怎么办

承包人可以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诉讼中,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价款和逾期利息。如果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价款,除了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之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承包人有权优先受偿。

三、如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存在条件限制,只有在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情况下,承包方才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且该权利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要从建设单位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6个月内及时行使。承包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或者通过将工程折价以支付工程款。但要注意,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对象只能是可折价、可拍卖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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