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1:50:41 323 人看过

在司法实践中,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善意取得的标的物限于动产。以下几类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一是登记为对抗要件的特殊动产,例如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或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质权人误信出质人有处分权缺乏合理根据;二是货币,因为货币所有与占有合而为一,货币的占有人视为货币的所有人;三是记名有价证券,因为记名有价证券依背书设定质押,不会发生误认出质人为所有人的情形;四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例如毒品、枪械等;五是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是遗失物和盗赃物。

2、质权人取得动产的占有。具体包括三种占有方式:一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可以由质权人自己占有,也可以由质权人的代理人占有;二是简易交付,即质权人已经占有动产,质押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成立;三是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质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质权人,以代替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即出质人与质权人特别约定,标的物不移交于质权人,仍由出质人继续占有使用。占有改定在质权设定中不具有物权的公示效应,不能依占有改定的发生设定质权,因此实务中当事人约定由出质人或者出质人的代理人代为占有质押财产的,不构成设定质权意义上的有效交付,质权不生效。

3、须以设定质权为目的。即出质人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须有设定质权、担保债权的意图和目的。

4、质权人须为善意。善意是指质权人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因为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在于兼顾质权人与所有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应当使质权人承担一定程度的注意义务。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出质人为无处分权人的,应认定为非善意。对于过失的判断,凭借交易经验即可作出的判断作为衡量善意与否的客观标准。例如,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的担保交易足以使一个正常人生疑,应推定为恶意。善意的举证责任,对质权人应当采取推定为善意,而由主张恶意的人负举证责任。

一、民法典的质权的保护有什么规定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三条【质权的保护】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动产质权相关文章
  •  善意取得股权质押的可行性
    该内容讲述了我国民法典对于股权质押和善意取得的认定。只要满足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受让人可以依法实现善意取得。同时,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动产时需要满足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且已依法登记等要件。如果受让人符合这些要件,原所有人则无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质押被视为一种担保物权。只要满足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就可以依法实现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
    2023-09-09
    477人看过
  • 从本案看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张某与陈某原系夫妻,2001年6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登记于陈某名下的房屋一栋归张某所有,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2002年5月,李某与陈某签订了买卖该房屋的合同,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张某得知后,以陈某、李某二人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返还该房屋。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产生了三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据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的离婚协议,原告张某系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告陈某无权处分诉争房屋,故其与被告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是陈某,陈某有权转让该房屋。第三种意见认为,该讼争房屋应确认为原告张某所有,陈某处分该房屋系无权处分,但由于李某购买房屋时是善意的,李某可以基于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张某可依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请求陈某承担责任。笔者倾向第三种意见。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是指在登记权利与真实权利不
    2023-06-08
    144人看过
  • 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
    民事行为能力
    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一、主体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物时,原物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受到侵害,才会存在牺牲原物权人的利益而保护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才有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并且,受让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第三人的行为是有效的,一个被撤销或无效的行为就不存在对其利益的保护问题。二、客体在客体方面,我国规定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三、主观方面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的善意的。所谓“善意”,主要指不知情,指行为人在为某种民事行为时不知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行为法律效力的因素的一种心理状态。对于认定这种“心理状态”,我认为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受让人是否有“知情”的义务,通过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转让人的了解程度,受让人是否能够判断他的取得是善意的;其次,
    2023-04-17
    321人看过
  • 债权人能构成善意取得的主体吗债
    一、债权人能构成善意取得的主体吗债权人可以构成善意取得的主体,债权人作为受让人,善意取得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不得追回该动产或者不动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二、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对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主流司法观点认为:善意取得应当符合三个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所谓“善意”,是指行为人的内在心里活动状况。善意作为人的
    2023-06-17
    108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怎么认定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一十一条仅对动产及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规定了构成要件,并未对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做出具体规定,只是言及“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笔者认为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应符合以下要件:1、不动产登记簿存在权属登记错误。就抵押权设立而言,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2、无权处分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这是指行为人(登记名义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在他人的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的行为。3、债权人在抵押权设立时系出于善意。善意的判断时间应为抵押权设立之时。4、已进行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真正权利人仍能追及物之所在,否定抵押权设立的效力,而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
    2023-06-22
    167人看过
  • 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什么是质押权的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质权人是指因转质而取得质权的人。适用善意取得,但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二、具备条件1、善意取得的标的物限于动产。以下几类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一是登记为对抗要件的特殊动产,例如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或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质权人误信出质人有处分权缺乏合理根据;二是货币,因为货币所有与占有合而为一,货币的占有人视为货币的所有人;三是记名有价证券,因为记名有价证券依背书设定质押,不会发生误认出质人为所有人的情形;四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例如毒品、枪械等;五是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是遗失物和盗赃物。2、质权人取得动产的占有。具体包括三种占有方式:一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可以由质权人自己占有,也可以由质权人的代理人占有;二是简易交付,即质权人已经占有动产,质押合
    2023-04-15
    293人看过
  • 所有权特别救济的要件:财产善意取得人
    财产善意取得人的所有权特别救济的要件,应当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善意取得人的所有权救济要件为: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2、财产已经被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该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案情简介:1997年2至3月间,王某与刘某相识后,逐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双方商议各自离婚再结婚。1997年8月刘某与前夫离婚,同月王某出资10万元为刘某购买往宅一套,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刘某,并由刘一直居住。1998年3至4月,王某又向刘某提供现金5万元和价值3万元的空调,同年4月21日,刘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上书:假如我嫁给别人,我将把购房款10万元、现金5万元、空调款3万元计人民币18万元归还给王某。事后,双方产生矛盾,王某遂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
    2023-07-03
    346人看过
  • 财产权取得与善意取得的物品返还
    善意取得的东西不需要还给原所有权人,原所有权人只能向无处分权人要求赔偿损失。善意取得有以下三个要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拾得遗失物与善意取得是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拾得遗失物和善意取得是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虽然两者很类似,但是拾得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情况还是差别甚大。首先看善意取,符合以下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可以看出善意取得本身就严格的,对善意第三人要求很高,首先要进行交易,赠与的就不算善意,并且交易必须等价有偿,如果一辆自行车十元卖出去自然是不合理,买的人因为贪图便宜而不去考虑来源,
    2023-07-22
    326人看过
  • 不动产权,如何进行善意取得?
    符合善意条件的,可以获得。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项规定。不动产权属于善意取得还是故意得到?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有且只有五个情况可以适用善意取得:(1)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发生属权登记错误。(2)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无权处分。(3)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5)已经为受让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2023-08-07
    286人看过
  •  不动产买卖的善意取得问题
    本文介绍了不动产买卖中善意取得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同时,列举了善意取得中可能侵犯到不动产所有权人权益的情况,并阐述了恶意取得的定义和受让人应为善意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最后,强调了在不动产买卖中,受让人在财产交付前或交付时必须为善意,否则,不动产必须被返还给财产所有人。不动产买卖适用于善意取得,但此时可能会侵犯到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财产权益。因此,在发生纠纷时,必须能够提供实际的证据证明是通过善意取得来获得不动产的,否则,不动产必须被返还给财产所有人。善意取得应该符合的条件: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有下列事实之一的为恶意:1、以不当之低廉价格买受其
    2023-09-03
    192人看过
  • 善意取得不动产情况
    1、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不问过失;2、善意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不问是否过失,但在客观情形下,若一般人依据交易经验就可认定让与人没有让与权,受让人就是恶意的;3、善意指受让人不知或不可能知道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4、善意指受让人不是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道让与人(无权处分人)无让与权。一、善意取得有哪些法律后果1、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基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受让人取得让与人转让的交易财产的所有权。让与人和受让人应履行所有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应支付价款,让与人应协助将交易财产的所有权移转于受让人。让与人不得再依自己无处分权或依所有权人追索或索赔,而请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让与人与受让人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因善意而取得让与人移转其占有的动产所有权,而受让人应向让与人支付动产之价金,如受让人不按法律行为支付价金2、原所有权人
    2023-03-29
    263人看过
  • 我国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对物的追及制度,更是一项对物的追及制度的限制,由于我国目前的民事立法没有关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系统规定,但司法实践和有关单行法规,司法解释等承认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致使司法实务界在面对和处理此类纠纷时,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标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着相当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的匮乏;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不统一。“善意”的标准模糊不清;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不确定,动产债权、质权、抵押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缺乏理论上的深层次的探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如何以及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举证责任不清,致使当事人举证困难,对第三人的权利保护难以落实等。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日趋重视,我国有必要建立完整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2023-05-01
    422人看过
  • 取得动产质权的情形
    一、取得动产质权的情形动产质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不论债务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二)必须债权人的债权没有得到清偿,并且未得到清偿的原因不在债权人一方;(三)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如果质权人在实现质权时,与他人共同占有质物的,有单独占有质物的权利,要向共同占有质物的他人行使单独占有的请求权。二、房屋质量问题怎么投诉(一)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二)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三)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
    2023-06-15
    456人看过
  • 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
    一、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时,受让人基于善意而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这里的善意是恶意的对称,指受让人不知道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有关事实,并对这种不知道受让人在主观上没有过失。所以善意不是善良的意思,而是具有不知情的含义。二、善意取得的实例甲、乙双方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中,房屋所有人登记在甲的名下,在共有人栏中无记载。半年后甲因为做生意资金短缺欲将房屋卖给丙,转让时甲声称该房屋为甲个人所有,并向丙出示了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丙向甲支付了房款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事后乙知道了此事,以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甲在转让该房屋时未征得其同意为由主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中,丙在购买房屋时不知道该房屋为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甲出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也
    2023-06-08
    32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动产质权是指因设立担保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按照有些国家的法律,质权的标的权限于动产,从而动产质权即为质权。设定动产质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处分行为,因此必须是有处分权限的人才可... 更多>

    #动产质权
    相关咨询
    •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构成善意取得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7
      不动产善意取得未交付是不会构成善意取得的,对于善意取得的前提是当事人已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也办理了全部的登记手续,只要当事人是属于善意取得,那么所有权人是不能追回的。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由什么组成具体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3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由哪些组成 一、主体方面 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物时,原物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受到侵害,才会存在牺牲原物权人的利益而保护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才有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并且,受让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第三人的行为是有效的,一个被撤销或无效的行为就不存在对其利益的保护问题。 二、客体方面 在客体方面,我国规定善意取得的
    • 善意取得是否构成侵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7
      善意取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不会构成侵权。《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
    • 2022年哪些是善意取得的5个构成要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01
      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 合同债权要怎样构成善意取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债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因为只有物权适用于善意取得,包括所有权和其他物权,而债权不是物权,不适用于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在转让房地产或者动产时善意;(二)以合理价格转让;(三)转让的房地产或者动产已经依法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