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入逐年增加,财力不断增强,为保障我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建设资金不足、财政紧张仍是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为厉行节约,减少财政支出,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经济发展,做好迎办2008年奥运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增产增收,确保今年我市财政收入增长12.5%目标的实现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生产,开拓市场,加强协调,搞好服务,保速度、争效益、上水平。要把扭亏增盈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点,明确责任,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帮助亏损企业尽快走出困境,以确保全年经济目标的实现。全面加强财源建设,把增加财政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突出任务来抓。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强化收入征管,堵塞征管漏洞,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地方税收入库管理工作,做到按政策规定足额征收、及时上缴、均衡入库。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改善财政收入的结构和质量,切实把经济发展成果落实到财政增收上来。
二、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坚决制止一切铺张浪费行为
(一)加强对各项预算支出和预算外资金支出的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收支并举、内外并行、监管并重”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监督,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把收支控制在财政部门下达的收支预算范围内。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审核、拨付和使用的全方位管理,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切实解决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等损失浪费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财政自身管理行为。加强对《会计法》和《预算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各单位年度支出预算已按定额核定下达,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追加经费。
(二)认真执行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克勤克俭,严禁各种铺张浪费行为。认真落实公务活动接待标准,实行招待费审批核算制度;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和陪同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外省市学习考察要讲求实效,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并在接待单位指定的内部宾馆、招待所食宿,不准到高档宾馆食宿。到乡镇和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凡乡镇基层单位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准接受宴请。在市区内因公务活动确需就餐时,一律安排工作餐。
(三)大力精简会议,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精简会议的有关规定,严格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会议场所尽量安排在机关内部,不得到豪华宾馆和高级饭店开会,减少会议经费支出。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承接本市以外会议的有关要求,严禁各部门各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承接本市以外的各种会议,减轻财政负担。切实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各种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品、纪念品和有价证券等。
(四)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有关管理规定。在严格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00]5号)精神的基础上,再作如下要求和规定:赴台团组要精干高效,目标明确。严格按照任务要求,不搞“捆绑式”出访,不随意多走访城市,赴欧洲团组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国家;赴美国或澳大利亚团组,原则上不得同时出访加拿大或新西兰。对出访团组的出访时间、经费和国别等项目要严格限制,同一出访团组中,由财政负担经费的同一单位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五)严格落实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有关规定,规范机动车辆采购管理。强化对财政性资金购车支出的监督和管理。自2001年9月1日取消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等8种专项控制商品的行政审批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购买机动车继续实行编制、标准、金额管理,加强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现已配备使用的轿车,要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更新标准的,经市政府办公厅同意后才能更换,避免造成浪费。公务用车的配置要坚持使用国产汽车的原则,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小轿车。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轿车的,报市政府办公厅审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备使用和更新车辆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集中支付,并凭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发的“青岛市机动车辆配车证明”或“小汽车配车证明”到公安车管部门上牌照。
三、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增强财政调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各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执行机构及各有关采购(使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规定,严格按政府采购目录采购,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各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要建立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增加为社会服务的功能。今后凡未到政府采购办公室办理登记备案、实行统一采购的,财政(地方国库)部门一律不予支付擅自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款。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的要求,保证工资正常发放和社会保障支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精神的,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讲政治,树形象,克服官僚主义,力戒形式主义,转变作风,厉行节约,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迎办2008年奥运会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9月19日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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