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是否必须对房产进行公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8 23:50:35 445 人看过

一、在离婚过程中是否必须对房产进行公证

离婚房产不是必须要公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判决书上规定的分割房产;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法分割;离婚后,应当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获得房产的一方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公证与否并不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房产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办理房屋公证流程:

1.申请。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点或事实发生地点向公证人申请认证;

2.受理。如果满足公证要求,公证人将接受公证申请;

3.审查。公证处接受公证请求后,需要根据认证规则对不同的认证项目进行单独检查;

4.颁发公证书。在审查了满足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要求的申请要素之后,公证处将在受理之日起在指定时间内向双方签发公证证书。

三、房产公证要什么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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