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情势变更相关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10:31:41 411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法情势变更相关规定有哪些?

1、按照民商法理论,所谓情势变更原则,学理上的解释通常指合同在有效成立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使原合同继续履行的基础发生异常变更,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不仅是合同效力原则,更是允许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或免除合同责任的原则。

2、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有效规范了我国的用工状态。该法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既与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即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相适应,又与契约自由要求的诚实信用原则衔接。随着劳动用工形势的不断发展,情势变更原则越来越凸显出它的重要作用。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3款规定:“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劳动合同法情势变更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废止。

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终止均应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现行法律、法规被修改或废止,与之相关的劳动合同应当因此发生变更,当属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当事人原因

(1)用人单位的升级转型致使原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关于企业升级转型,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还没有明确界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6月19

日发布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69号)的规定对“升级转型”作出概念性的界定,即:企业在改制、搬迁、股权变更、转型等。

《意见》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关于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问题。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应当与职工平等协商,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生产经营困难或严重亏损,致用人单位必须调整经营策略、转变经营思路和方向,令原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3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劳动合同变更书)。第十六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第十七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迸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并签字。(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023-04-16
    84人看过
  • 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变更的后果
    可变更劳动合同的而清新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的后果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对双方依然具有约束力。一、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2-07-02
    4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关程序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情形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
    2023-03-22
    140人看过
  •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有哪些规定
    一、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所谓情势变更的效力,是指由于情势变更发生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主要表现为变更合同和终止合同两个方面。1.变更合同: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认为情势变更的情形存在,但认为合同尚有履行的价值时,通过变更合同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础上得以履行。其变更措施主要有:增减标的数额的给付、延期或分期履行、变更给付物、拒绝先为履行等。2.终止合同:又称解除合同,指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审理认为合同的履
    2023-06-01
    427人看过
  •  合同主体变更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和债务人的增加。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接到通知后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原合同义务。债务转让需要对方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加入则没有法律限制。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包括三种情况: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以及债务人的增加。这三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为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务加入。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人接到通知后,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原合同义务。那么相应的,债务人也就有权利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受让人进行抗辩。债务转让的话,就必须经过对方债权人的同意才行了。因为这样的转让对债权人的权利影响非常大。债务人的加入,这个法律并没有限制,因为增进债务人有利于增加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债权人是非常乐意的。债务人加入合同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可以加入合同。这意味着,债务人在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合同的当
    2023-11-17
    482人看过
  • 2024劳动合同法对临时工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对临时工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2、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3、《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我们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他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的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4、临时招聘的工人,与正式工相对。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5、《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其
    2024-04-08
    318人看过
  • 经济合同中情势变更有关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国内外经济贸易往来也日益频繁,不可避免经济纠纷也大量出现,并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在我们的经济审判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远期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超出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基于一般常识所能预计的范围(但不属不可抗力),继续履行合同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显然违反公平原则,怎样处理这类案件?这给我们审判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如某运输公司与某伞业公司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案。1988年6月,双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运输公司将六千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伞业公司使用,租期六年(1988年8月1日至1994年7月30日)月租金每平方米五元,还规定了其他保管维修责任等条款,合同签订后运输公司依约将厂房交给伞业公司使用。1990年11月29日,运输公司函告伞业公司要求变更厂房的租期,伞业公司回函表示正在积极另寻厂址
    2023-06-08
    285人看过
  • 合同没到时间能变更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合同没到时间由当事人协商是能变更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有效的条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024-04-28
    11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及适用对象1.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1.2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1.2.1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
    2023-04-13
    96人看过
  • 如何在劳动合同中使用情势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何理解“客观条件的重大变化”1.情况的变化发生在劳动关系建立后和终止前
    2023-05-07
    16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情势变更如何实现
    情势变更使得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情势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其他。一、永久合同可以辞退吗所谓永久合同,可能是指无固定期限合同。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也能被辞退。如果辞退情形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如果存在违法辞退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
    2023-06-26
    1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对拖欠工资有哪些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每月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减或者拖欠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补足差额;逾期不付款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向工人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条例如何处理无劳动合同拖欠的工资I。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报酬中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2023-05-07
    5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对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对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续签的定义和特征,延长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符合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此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
    2023-04-13
    36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怎么样的,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与情形一、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实务操作指南】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要求,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强行变更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劳动者损失的,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试用期内。2、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
    2023-12-09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情势变更合同解除权有什么相关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
    • 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情势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3
      劳动合同使用情况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劳动者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 情势变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吗,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提供哪些相关材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
      即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一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单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国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和工伤待遇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变更。 (2)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的恶化、自然灾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