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书写时的其它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19:07:22 466 人看过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借贷双方在建立了借贷关系后,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出具借条,相关情况在双方自愿签字的基础上,就是合法有效的,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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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8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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