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46:21 205 人看过

一、如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当遇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要学会学习法律知识,要么要学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总之,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自己的争议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2、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

在维权实践中,协商处理劳动纠纷,是一种双赢的解决方式,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且双方均能在短期内解决纷争。尤其对劳动者来说,在许多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得到实惠。这个协商和解程序虽不是必经程序,但是在实践中确是一个解决劳动纠纷的好途径。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3、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程序在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当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程序作了更为完善、更为明确的规定,不仅将调解组织由原先的一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增加为三种: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而且将调解程序缩短为15天时间。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调解协议还赋予了法律效力。如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须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上述这些新规定对于劳动者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都是非常有利的。

4、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在维权实践中,劳动者常常会遇到一些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要注意

自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由原先的60天延长为一年时间。这对于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十分有利的,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仍然会由于各种原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因此,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特别注意不要错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切忌轻易地放弃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2)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也有调解程序,要抓住调解机会

虽然在劳动仲裁程序之前就可先行调解,但是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不愿协商,或者因双方差距大而不能达成调解协议。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之后,在审理程序当中均有一个调解程序,这个调解程序也是化解纷争的好机会。劳动者应当抓住此次调解机会,适当地退让,积极协商处理。

(3)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在维权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中会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致使一些劳动争议案件因证据不足而败诉。所以,为了由被动变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原件,以备后用。

(4)由于诉权只可行使一次,在提出仲裁请求时一定要准确无误

劳动仲裁程序属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仲裁就意味着诉权已经开始行使,而这样的诉权只能行使一次。而在维权实践中,一些劳动者急于求成,在不熟悉相关法律政策的情况下,提出的仲裁请求或不准确、或不全面,这样的仲裁请求,很容易导致部分败诉或全部败诉。而一旦在劳动仲裁阶段诉权行使之后,进入一审诉讼阶段,诉讼请求是不可随意增减或者变更的,除非与原诉求具有不可分性,否则,法院会将新增减或者变更的诉求列为新的争议而不予审理的。

5、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劳动者在提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申请的同时,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在法定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此外,新法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下仲裁时效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仲裁请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畴。

二、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合同。也即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享有和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因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而无效(事实上是因为用人单位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但劳动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劳动法上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分公司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承担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劳动者工伤的,分公司还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三、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基本流程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9日 0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是我们的天职
    (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汪俊芳)谁来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关注的话题。近年来,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为企业服务为本,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为落脚点、积极、稳妥、快速、及时地处理企业与职工发生的劳动纠纷。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共依法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522件,其中受理女职工与企业发生的争议1120件。仅今年1—8月份,在我们受理的935起案件中女职工与企业发生的争议高达674起,占全部受理案件的72.1%。通过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共为女职工追回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20多万元,维护了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弱势群体撑起了绿色“保护伞”。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保证女职工申诉的权利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保障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女职工在企业中相对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
    2023-04-22
    462人看过
  •  法院工伤赔偿权益如何维护?
    在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发生纠纷时,首先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如果不满意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将陈述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辩论和质证。最后,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发生纠纷,需要先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then向法院提起诉讼。接下来,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将陈述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辩论和质证。最后,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劳 动 仲 裁 与 法 院 工 伤 赔 偿 攻 略劳动仲裁与法院工伤赔偿攻略:工伤事故是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的一种情形。当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是劳动者及其家属需要关注的问题。劳动仲裁和法院是处理工伤赔偿案件的主要机构。本文将为您介绍如何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解决工伤赔偿问题。首先,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应尽快向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交
    2023-09-02
    438人看过
  • 职工合法权益由哪个机构维护?
    职工权益遭受侵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例如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等方面,此外还有民政局,社保局等部门也可维护职工权益。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也可以维护劳动者权益,我们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1条规定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部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部门为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
    2023-06-30
    209人看过
  •  在实习期间,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实习单位应遵守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内,应支付相应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每月应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如拖欠实习报酬将承担违约责任。在实习过程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实习单位应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伤亡待遇,避免法律依据缺失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或通过诉讼解决。在实习期间,实习时间的安排可以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需要超过8小时的工作时间,实习单位应按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相应的报酬。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约定实习期内实习单位每月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拖欠实习报酬的违约责任。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从实习生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可与实习单位约定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伤亡待遇,以避免法律依据缺失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4、发
    2023-10-05
    108人看过
  • 如何搞好女职工权益的维护
    应该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将日趋复杂,维护包括劳动权益在内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一是注重源头维护。各级工会、妇联组织要积极努力,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地人大、政协两会提交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提案和议案,并就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开展调研,推动地方出台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使维护女职工权益工作有进一步的法律保障。二是注重机制维护。各级工会、妇联组织要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有效机制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以及签订集体合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社会保障及特殊劳动保护权益。三是注重特殊群体权益维护。针对女性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维护问题相对突出的实际,各级工会、妇联组织要给予密切关注,努力把维权工作重点放到维护她们在劳动报酬
    2023-06-09
    267人看过
  • 维护职工权益的法律规定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9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
    2023-07-08
    6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的权益如何维护?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一)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二)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1、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2、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3、是休息休假权利没有落实。不少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和国际劳动节等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也不让农民工休息。四是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不给农民工配发
    2023-04-29
    50人看过
  • 什么部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一、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二)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1、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2、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3、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
    2023-02-17
    201人看过
  • 面对离婚:如何依法起诉维护婚姻权益?
    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应当先提交证据证明事实婚姻成立。所谓的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没有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有构成结婚的要件。因为我国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才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现在所谓的事实婚姻其实是非法同居。如果事实婚姻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只要解除男女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即可。事实婚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事实婚姻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书的格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2、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事实婚姻形成时间的材料,证明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3、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男女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证据;5、有关共同财产、子女和共同债务的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
    2023-07-11
    462人看过
  • 员工合法权益怎样维护
    一、员工合法权益怎样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如下维护:1.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处理: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申请调解;3.申请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提起诉讼:对仲裁不服的,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去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二、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哪些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就业权、劳动合同签订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福利权、劳动争议处理权等。劳动者义务主要包括:1.劳动者应完成的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部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部门为劳动保障部门(
    2023-05-22
    478人看过
  • 工人在劳动中受伤,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其为公司提供有偿劳动,与用人单位客观上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事实上已形成劳动关系。一、发生工伤以后,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要主动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所需要的资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认定为工伤以后,在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做工伤鉴定,最后按照鉴定的级别,要求公司和社保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的赔偿家暴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1、施暴者对当事人使用家庭暴力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尽快逃离现场,然后请求当地
    2023-07-16
    430人看过
  • 工会、人保、司法三方联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以往工会负责企业调解、人保局负责劳动仲裁、司法局负责人民调解的独立作战格局将在北京被打破。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北京市18个区县将全部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由上述三方联合成立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由政府出资聘请专业律师,为职工免费提供调解、咨询等服务。目前已有北京市朝阳、海淀等8个区县正式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据了解,自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北京市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今年前5月已出现3.8万件劳动争议案件,是去年同期的2.5倍,而95%以上的劳动争议双方并没有接受调解,导致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将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和基层,北京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司法局整合三方资源,共同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按照北京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将在各
    2023-04-24
    86人看过
  • 小孩被打,如何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于能不能提起诉讼的问题,回答当然是肯定的,能提起诉讼。因为是孩子合法的监护人。但对于这种事情,还是要慎重一点。先弄清楚是谁家的小孩不对。首要的是对孩子进行说理说服教育,不要动不动就想着要打官司。找学校理论再说。事情发生的当天就应该去找学校领导理论。如果学校坚持不认帐,也要及时对打人的家长来说明。最后再考虑请律师打官司索赔。欠款可以起诉吗欠款可以起诉,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如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证明,并填写证据清单两份,注明提交的证据的名称和页码。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垫付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2023-07-04
    53人看过
  • 面对合法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处理方法如下: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采取这一措施,必须能够有效证实,确实属于合法权益被侵害。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女工权益被侵害状况。根据调查,外来女工权益受侵害的状况是存在的,有的地区是严重的。此外对外来女工的不利,表现在由于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二元户籍管理结构,外来女工因户籍问题而得不到公有企业就业的机会,即使能到公有企业就业,但所享有的在企业的待遇也将明显低于城市就业的劳动者待遇,其次与国有企业下岗女工比较也存在差异。下岗女工因企业竞争机制而下岗失业,但她们有返回就业的机会,下岗期间能享有部分工资和劳保医疗待遇。例如2002年下半年,广州地区城镇登记失业总数为1
    2023-07-04
    10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2
      1、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2、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3、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安全性
    • 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工会有权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改制企业职工股权权益如何维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4
      客观地讲,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的企业及至改制企业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还处在初期阶段。主要表现为:企业公积金覆盖面和缴存率还很低,城市公积金归集额的维持和增长,主要力量来自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没办理开户手续,众多已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却因种种原因欠缴、停缴现象严重,甚至处于“睡眠”状态;企业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还很低,职工利用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受
    •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9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
    • 为了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新《工会法》如何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8
      为了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新《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当前一些企业无视职工的劳动条件与安全,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克扣职 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保护,甚至限制职工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