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控股公司与他企相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0:11:50 129 人看过

与一般企业集团公司相比较,有相同的性质但有很大的不同。相同的性质,是它们都是一种母子公司,通过持有子公司的股份对其控制,都是一般意义上的控股公司。

不同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股东的性质不同。国有控股公司的资本金是国家直接出资,而其子公司中的资本金是国家授权其出资的,因此,它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是国有资产直接运营主体和投资主体,是独立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所有权的特殊法人,其对外投资可以不受净资产50%的限制。而一般集团公司,即使是国有企业,其资本金是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出资的,对下属企业的出资是法人出资。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二是职能不同。国有控股公司以资产运作,结构调整为重点,一般的集团公司要以生产经营为主,兼营资产运作。

一、国有控股公司与一般公司的区别

一是职能不同,一般公司的主要职能是搞好生产经营,而国有控股公司只是对下属企业有出资者职能,是投资主体;

二是管理内容和方法不同。一般公司的管理主要是企业生产、质量、经营管理,控股公司则是战略管理,是超脱于一般产供销、人财物管理之上的资产运营管理;

三是组织形式及作用不同。一般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要进行生产经营,是一般企业法人。国有控股公司则是由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或是由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除根据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外,还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组织生产经营,是特殊企业法人。

二、国家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

国有控股公司是政府与企业的界面,是专司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特殊企业法人。这种特殊,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特别设立,即是经特别批准设立的(一般公司并不需经特别批准);二是依照特别立法设立的,即依照对国有控股公司的专门规定设立的。从国外情况看,国有控股公司不外两种,有的国有控股公司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介机构,是经营实体,有的就是一般行政机构,或叫控股机构,多数为公法人或特殊企业法人。我国控股公司不是完全按照公司运作的,其法律地位也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公司,因而也是一种特殊法人。其特殊性表现在:一是设立不同,要依照特别法(如国有控股公司条例设立)而非公司法设立,经特别批准设立,这也是它与集团公司不同之处;二是它虽然也是经济实体,是企业,但它又与一般企业不同,它对国有资产有所有者的权利,而非法人财产权;对于国家控股公司,这种特殊性除表现在上述两方面外,还在于:一是它还承担着行业调整和产业调整的任务,二是国家控股公司除承担着经济目标外,还可能承担着社会公益目标;三是它是经特别批准设立的。上述职能的综合决定了其地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国有控股公司是否可定位在既适用《公司法》,又适用于特别规定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绝对控股比例67
    公司绝对控股比例要求为67%,是因为在股东大会上对于公司的重大事宜的决策要求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投赞成票才能通过,所以要绝对控股,个人所占有的股份数应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二(即67%)才行。实际操作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权66.67%即三分之二以上才能绝对控制公司,持有公司股权51%以上只能相对控制公司,也就是说,只有持股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完全按照大股东意愿进行公司管理。一、股东如何退出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股份退出公司。当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要求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自己的股份,公司不能随意减资,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有限公司减资,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股东还具有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权利,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二、两人合伙最佳股权如何分配两人合伙最佳股权分配以股权比例为界定基础,比如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1%被认定
    2023-03-27
    124人看过
  • 国有控股与国企是否等同?2022年
    也算是属于国企,也算是一种不完全由国家所有的企业,按所占股权的份额部份为国有,且股权大于50%以上(不包含50%),与拥有全部资产的国企还是有点区别的。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上市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国企达到上市条件,向证监会申请上市,通过后安排上市
    2023-07-05
    380人看过
  • 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在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了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作为股权混合的主体,股权属性多样,对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国家工作人员的司法认定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的性质影响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准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三类:一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二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能否认定为国有公司?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当国有股份超过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全部股份的50%时就应当认定为国有公司;二是认为只有公司的全部股份都属于国家所有时才能认定为国有公司,即只有国有独资公司才能算国有公司。笔者基本赞同第二种观点:第一,国有控股、
    2023-06-10
    404人看过
  • 国企控股子公司解散需要清算吗
    1、国有控股子公司解散的,需要清算。2、子公司需要在解散情形出现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进行清算。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
    2023-02-21
    290人看过
  • 公司股东控股比例可以为零吗
    公司股东控股比例不可以为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公司股权权利一年之内能转让吗一般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二、如何防范股权转让的风险?股东股权转让协议风险防范措施有:(一)注意股东人数的限制。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
    2023-06-28
    422人看过
  • 控股股东行为与公司治理
    吴敬琏在今天的讲话里,我想讨论一个有关公司治理的具体问题: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有效性的关系,或者说,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情况下公司的治理问题。股权结构是决定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的最重要的因素,因为股权结构如何将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发达市场经济中公司运作的历史表明,公司股权集中度与公司治理有效性之间关系的曲线是倒U形的,股权过分分散或过度集中都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一方面,如果股权过分分散,所有股东都怀着“搭便车”的心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闻不问,对经理人员的监督会变得十分软弱无力。另一方面,如果一股独大,控股股东擅权独断,高层经理人员唯大股东之命是从,也不利于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在东方国家某些家族控股的公司中,由于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和执行层多半是控股股东的亲信,时常发生控股股东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况。因此,虽然在香港这样的
    2023-06-09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国企是国家控股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9
      它也是一家国有企业,也是一家不完全由国家所有的企业,根据国有股份,股权大于50%以上(不含50%),这与拥有所有资产的国有企业有点不同。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和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具有利润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利润反映在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存和增
    • 公司法的相对控股与绝对控股是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2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占有限公司总资本的50%以上或其持有的股份占有限公司总资本的50%以上。相对控股是指企业所有实收资本中某一经济成分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不超过50%%,但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比其他任何经济成分(相对控股)的投资者所占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除本法规定外,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
    • 企业怎么解散国有控股公司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7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单独的针对国有企业结算清算期限的规定。 国有企业的解散清算应当适用《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但两部法律对于破产清算的具体期限也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只是对于申请破产、清算的一些程序需要的时间进行了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
    • 公司控股股东贷款与其他人有关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不同的银行,不同的贷款产品,对公司法人的要求的要求不同。建议需要办理贷款的公司法人到银行或者放贷方咨询了解,另外公司贷款需要以其公司的资产来偿还,与股东一般没有连带关系。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银行和公司,不按约定归还借款银行一般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宣布借款全部到期由公司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要求公司承担约定的罚息、基本上银行都会胜诉的,如果公司未按判决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至于那个控制人,与银行无关,属于公
    • 大股东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7
      股东按照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公司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 一般情况,大股东没有特权。但你陈述的这种股权分配比例,严重失衡,大股东占有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份,其通过股东会对公司享有绝对的控制权。 股东会的选举结果,以及公司董事成员,大股东都有绝对话语权,基本可以随心所欲。 这种情况下,小股东很难控制大股东。除非,你们能够团结起来,一直要求通过股东会议决议,限制大股东的部分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