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拆迁裁决为何被法院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4:32:14 139 人看过

2003年,家住上海北京西路某号的马先生家被划入动拆迁范围。按照他家居住的旧里房屋,底层前厢、中厢和后厢,居住面积共计45.4平方米,折算建筑面积为69.92平方米,马先生家可得拆迁居住货币补偿价款27.9万余元。

拆迁许可证颁布之日,因马先生与动迁单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动迁单位某城建投资公司便于今年5月向区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把马先生一家安置在本市环林东路某号一套112.7平方米的房屋内,并由马先生支付房屋差价款37462元。经房地产估价公司评估,安置房估价为每平方米2814.04元,总价31.71423万元。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马先生没有出席调解,最后区主管部门作出裁决,支持申请人动迁单位的上述安置方案,并在6月将裁决送达马先生处。

马先生不服该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认为裁决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拆迁细则》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上海地方的相关规定,于今年8月起诉到静安法院,要求予以撤销。

法院审判

法庭上,作出裁决的主管部门及动迁单位,均认为裁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和程序也正确、合法,要求维持原裁决内容。

然而,法官却在审理中发现,早在2003年4月,动迁单位就向主管部门申请过裁决,安置的方案还是环林东路那套房屋,但只需要马先生支付房屋差价款3320元。在当年5月主管部门作出的裁决中,却要求马先生支付房屋差价款37462元。为此,马先生不服,曾起诉到法院。经审理,法院认为,动迁单位要求马先生支付房屋差价款3320元,而裁决却要求马先生支付37462元,不符合法律对处理民事纠纷,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有权处分自己财产原则的规定,遂作出了撤销裁决的判决。

因此,这一次是马先生第二次起诉到法院,只是动迁单位对马先生支付房屋差价款的要求直接增加到了37462元,而主管部门又裁决维持了该差价款。法官表示,从表面上看,裁决的内容符合《拆迁细则》价值标准中换房差价结算的规定,但与动迁单位曾提出的方案相比,明显加重了被动迁居民的负担,有违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裁决旨在解决动拆迁中的民事争议,对动迁单位提出的不当请求,应予以纠正,而第二次裁决依然作出与原裁决内容相同的裁决,属适用法律不当,也违反了我国《行政诉讼法》中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精神。

最终,法院再一次判决撤销主管部门所作出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并在30日内重新作出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裁决相关文章
  •  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调解书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必须明确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地点,否则无效。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并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理由成立,应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是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人 民 法 院 撤 销 仲 裁 裁 决 后 , 管 辖 权 如 何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人
    2023-09-13
    391人看过
  • 法院可否裁决部分撤销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6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8月31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6号1999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1次会议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7)粤法经二请字第22号《关于深圳瑞丰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撤销(97)深国仲结字第07号裁决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其他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对你院(1997)粤法经二请字第22号请示,同意你
    2023-06-06
    293人看过
  • 强制拆迁法院裁决,且看法院如何接招
    根据新拆迁条例二次征求意见稿,强拆的权利没有给予行政机关本身,而是要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搬迁。法院可以对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明显违法,根据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即不予搬迁。但如果法院裁定予以搬迁,就可以强制执行搬迁决定,那些真正意义上的钉子户就必须接受这样的强制搬迁。对于中国的司法系统来说,这既责任重大,也是对法院系统的一个考验。相信对中国的好多法院来说,这实在是个烫手的山药。接还是不接呢?因为我们知道中国的法院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列举了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维护法治权威的自觉性不高。三是一
    2023-04-22
    149人看过
  • 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
    2023-02-06
    301人看过
  • 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8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二、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
    2023-06-23
    220人看过
  • 劳动者未被定为工伤法院撤销认定决定书
    【案件回放】孙某系某公司员工,2011年6月10日上午受公司负责人指派去北京机场接人。当他在公司准备去提车时,不小心摔倒造成四肢不能活动,后经医院诊断为颈髓过伸位损伤合并颈部神经根牵拉伤、上唇挫裂伤、左手臂擦伤、左腿皮擦伤。孙某向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市劳动行政部门于2012年3月5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根据受伤职工本人的工伤申请和医疗诊断证明书,结合有关调查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工伤认定标准,没有证据表明孙某的摔伤事故系由工作原因造成,决定不认定孙某摔伤事故为工伤事故。孙某不服市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人社局辩称,孙某因公外出期间受伤,但受伤不是由于工作原因,而是由于本人注意力不集中,脚底踩空,才在下台阶时摔伤。其受伤结果与其所接受的工作任务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故孙某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
    2023-06-09
    369人看过
  • 法院如何判决拆迁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如何判断拆迁。如果有法院判决但没有房产证,拆迁是否影响补偿。房产证:房产证:买受人通过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证明。是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他部门、单位出具的类似证明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主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子。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产证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所有权的书面证明。法院在执行强制拆迁案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首先,政府应当对为公共利益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实质性审查。根据《行政诉讼法》,法院对政府部门强制执行的判决,主要审查主体是否具备资格、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只要合法性得到满足,法院一般不会以合理性不
    2023-05-02
    282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多长时间审理
    1、撤销仲裁裁决法院两个月时间审理。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审限是2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2、《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3、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申请仲裁,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2023-02-19
    335人看过
  • 北京二环拆迁纠纷未了房主要求撤销拆迁裁决
    北京二环边上800平方米的老宅,仅仅得到125万元的拆迁补偿。因不满补偿结果,被拆迁户王立山一家起诉要求法院认定拆迁行为违法、撤销拆迁裁决。2012年11月20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并未当庭宣布审判结果。不过,王立山一家代理律师北京德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颖认为,当地没有经过征地程序,土地仍是集体性质,政府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补偿,且补偿面积与实际宅基地面积不符,是不合理的。王立山的儿媳妇齐月英也始终想不明白,周边房价已经三万了,这么大的地方只给我们补125万,跟明抢有什么区别?源于补偿争议今年已经80多岁的王立山,祖祖辈辈辈生活在北京市东二环光明桥东北角的和平村,六十多年前,他作为独子从父亲手中接过家业,其中包括十八亩八分七厘五毫的农地,以及一亩两分五厘七毫的宅基地(1亩约等于666平方米——编者注)。随着公社运动的到来,王家的十八余亩耕地很快被充公,但1951年北京市政
    2023-06-08
    130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为何被人民法院拒绝执行
    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如下:1、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7、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裁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不履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对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一)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1、裁决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2、裁决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应当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3、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
    2023-07-02
    343人看过
  •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适用什么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各项审理活动的相关期限可以由合议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7)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另外,可申请撤销涉外仲裁的情形是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分别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
    2023-03-02
    195人看过
  • 人民法院是否有权撤销仲裁裁决?
    一、人民法院是否有权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是有权撤销仲裁裁决的;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我国的《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2023-04-13
    206人看过
  • 如何撤销法院裁判文书
    具体行政行为
    撤销法院裁判文书需要上诉或者申请再审。撤销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即可作出撤销裁判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2023-04-15
    408人看过
  • 拆迁人要求撤销裁决,可以强制执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第九十四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第九十五条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一)明显缺乏事
    2023-06-05
    34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裁决
    相关咨询
    • 拆迁行政裁决撤销程序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9
      当事人对拆迁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请求撤销拆迁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确实需要撤销的,判决撤销拆迁行政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对行政裁决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拆迁人对行政裁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拆迁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造
    • 要求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基层法院能不能撤销仲裁裁决?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裁决,认为具有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一裁终局之外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 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可以起诉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21
      可以提起诉讼的。如果法院对一起纠纷的案件做出了一定的裁决结果又将该仲裁结果撤销的情况也是合理的,但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可以,当事人也可以就撤销的结果提起诉讼,也是合理的行为。
    •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如何救济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9
      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是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定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即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 打算撤销劳动仲裁,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机关是法院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3
      1、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2、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见《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