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权人依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本要件。这一要件可以从三方面分析:第一,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第二,留置权的客体为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所占有的财产必须为债务人的财产,不是为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不能留置。第三,留置权的财产必须是动产。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有权留置该动产。如建筑工程合同,就其实质看,也是一种加工承揽合同,但承揽人对该建筑物不得留置。
(2)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权人对动产的留置权与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发生的,如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因定作人不交付加工费用,有权留置定作人送交的加工定作的物。如果动产与债权无关,则不能成立留置权。也就是说留置权人不得利用本合同的权利对其他无牵连的债的标的行使留置权的担保。
(3)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留置权的成立须以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为要件,如果债权尚未到清偿期,那么债务人则处于自觉履行合同的状态中,债务人是否自觉按期清偿债务尚不得而知,此时若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留置权,有悖于民事活动所遵循的公平原则,所以这时留置权还不能成立。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将其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同时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占有对方财产的一方未履行本身所负的债务,即使债权已届清偿期,也不得主张行使留置权。如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未完成定做事项,就不得主张留置权。
-
2024留置权成立的必备条件
174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具有物权性,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456人看过
-
德国留学免试DSH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370人看过
-
成立业主大会必须具备的条件
419人看过
-
留置权必须具备的要求是什么
248人看过
-
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刑事拘留
72人看过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
什么是留置权?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如何行使留置权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5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债权人依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本要件。这一要件可以从三方面分析:第一,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
-
留置权的成立时应具备哪些要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7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要行使留置权,必须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个要件包含三层意思: (1)第一,必须是动产。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债权人占有的不动产上不能成立留置权。 (2)第二,必须债权人占有动产。债权人的这种占有可以是直接占有,也可以是间接占有。但单纯的持有不能成立留置权。如占有辅助人虽持有动产,却并非占有人,因此不得享有留置权。 (3)第三,必须合法占有动产。债权
-
合同的订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合同的订立必须具备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9订立合同的条件如下: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
代书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立?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1、书写的内容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人需在场见证;由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并由立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见证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不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2022年留置权的成立,依据法律的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2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留置财产必须为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人必须基于合法理由已经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人占有该动产与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 4)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