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管理机关对非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0:55:38 397 人看过

(1)对使用未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禁用条款的管理;

(2)对未注册商标是否冒充注册商标的管理;

(3)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管理;

(4)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再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商标印制管理

商标印制管理,又称商标标识的印制管理,是指商标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印制单位和印制委托人的商标标识印制行为的监督管理。搞好商标印制管理,可以堵塞商标使用管理中的漏洞,防范不合法的和不合格的商标标识流入市场,从而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假(仿)冒商标和商标侵权,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和其他合法商标使用人的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一、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管理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商标印制单位准入制度的管理。要从事商标印制的企业,必须申请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2.商标印制活动的管理。商标印制活动管理,主要包括:

(1)核查制度。

(2)商标印制存挡制度。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15日内提取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存查期限为2年。

(3)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印制单位应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时,应当清点数量,登记台帐。以保证印制的商标出入正确,不发生疏漏,以避免违法印制的商标进入市场。对于废次商标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使其流入社会。

二、对商标印制委托人的管理

对商标印制委托人(商标注册人、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及其他商标使用人)的管理,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三、对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管理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4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印制或者买卖商标标识。”非法印制行为应包括:

(1)未取得《商标印制单位证书》,承接商标印制业务的;

(2)未取得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印制资格而承印烟草制品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

(3)违反《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1)项的规定,印制冒充注册商标的。

(4)违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印制禁用商标的;

(5)印制注册商标时,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第(1)项的规定,印制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

(6)接受被许可人委托印制商标的,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的;(7)印制的商标构成侵权的。

非法印制商标标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予以制止,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非法印制商标标识,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6、许可使用的形式;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8、许可使用商品的标识提供方式;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10、违约责任。一、商标权转让应遵循的原则:第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二,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第三,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第四,商标权使用许
    2023-03-09
    67人看过
  •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明确许可商标的专用权。应明确商标注册人及商标、注册证号、核定使用商品和类别、注册证的有效期,即商标许可人主体资格应合法,商标注册证应真实、合法、有效。(2)明确被许可人的使用权限。被许可使用的商品,被许可使用期限(不能超越商标注册证有效期),商品的销售范围、合同期满后使用该商标货物销售的缓冲期限,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被许可人有无权力再实施许可等。(3)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使用中不能改变注册商标标志,应维护商标声誉,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通知许可人。许可人有责任监督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许可合同期内,许可人不得申请注销及注册商标等。另外,许可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能否转让该商标等。(4)明确商标使用许可费用。许可合同应明确商标是否有
    2023-04-14
    406人看过
  • 商标主管机关主要职能有哪些
    (1)受理国际局转来的领土延伸的申请。凡申请领土延伸至马德里某成员国的,按照有关规定,其申请一律由国际局转到该国商标主管机关,并由该主管机关受理。例如,德国某公司申请一商标领土延伸至我国,国际局将该申请转到我国商标主管机关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商标局开始受理。(2)向国际局转送国际注册申请。原*国的商标所有人申请其商标领土延伸至马德里协定有关成员国的,必须通过原*国商标主管机关,向国际局提交申请。在这里面,商标主管机关起到了转送商标领土延伸申请的作用。(3)商标国际注册代理人商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时,可以直接到原*国主管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一般来讲,如果申请人自己有能力办理申请的,都愿意直接到国家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如果申请人无能力办理的,则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代理人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中是指受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委托,代理国际注册有关事宜的机构,代理人往往以律师事务所、专
    2023-06-01
    66人看过
  • 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如何管理
    一、怎么保护未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从此条法律规定看,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保护的直接对象是注册商标,所有法律条款的设定,都是围绕注册商标的保护来进行,未注册商标显然是不受商标法律保护的。但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等于对使用未注册商标行为放任自流。反之,为了更好地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和维护商标使用的秩序,需要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加以规范。所以,《商标法》第四十八条专门对使用未注册商标行为做了规定。此条规定属禁止性规范,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只要不违反此条规定,其未注册商标就可以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否则,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我国商标注册实行自愿注册原则,即商标使用人对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完全取决于自己的需要来决定。尽管如此,总的讲,因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
    2023-03-21
    146人看过
  • 商标主管机关主要职能有哪些
    各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的职能主要是:(1)受理国际局转来的领土延伸的申请。凡申请领土延伸至马德里某成员国的,按照有关规定,其申请一律由国际局转到该国商标主管机关,并由该主管机关受理。例如,德国某公司申请一商标领土延伸至我国,国际局将该申请转到我国商标主管机关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商标局开始受理。(2)向国际局转送国际注册申请。原*国的商标所有人申请其商标领土延伸至马德里协定有关成员国的,必须通过商标主管机关,向国际局提交申请。在这里面,商标主管机关起到了转送商标领土延伸申请的作用。(3)商标国际注册代理人商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时,可以直接到主管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一般来讲,如果申请人自己有能力办理申请的,都愿意直接到国家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如果申请人无能力办理的,则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代理人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中是指受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委托,代理国际注册有关事宜的机构,代理人
    2023-04-17
    252人看过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全文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管理,依照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条本办法有关商品的规定,适用于服务。第四条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第五条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
    2023-06-01
    417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管理机关对非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1)对使用未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禁用条款的管理; (2)对未注册商标是否冒充注册商标的管理; (3)对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管理; (4)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否再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管理。
    • 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
      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注册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管理的活动。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但只有使用才产价值。如果一个商标获准注册之后,长期搁置不用就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因此,既不准许注册商标长期(连续3年)不使用,也不允许违法使用。注册商标一是要用、二是要依法使用。所以贪污管理发注册商标是十分必要的。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注册商标使用是否正确。如有没有在使用核准范围
    • 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工商行政机关要如何做好商标管理工作?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为了规范商标秩序,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对未注册商标管理内容:(1)未注册商标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禁用文字及图形,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2)未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3)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冒充注册商标;(4)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造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具体情况,禁止其广告宣传,封存或收缴未注册商
    • 未注册商标使用管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3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直接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它虽是商标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它未经注册,没有取得商标专用权,所以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使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国家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是从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考虑的。对于一些生产尚不稳定、产品尚未定型的商品和地产地销的小商品,不强行要求注册,便于他们扬长避短,迅速取得经济效益。因此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允许未注册商标的存在和使用及其商品进入市场,
    • 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是哪些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6
      注册商标,是指由申请人向国家主管机关申请并获得核准,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注册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