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无效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7 14:30:12 129 人看过

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内容被视为无效:1. 一方利用欺诈、威胁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双方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内容被视为无效:

1.一方利用欺诈、威胁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双方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在合同中无效。

欺 诈 、 威 胁 签 订 的 合 同 ,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的 合 同 无 效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第149条和第155条的规定,欺诈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被撤销。如果一方受到欺诈,使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同时,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需要注意的是,无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合同内容被撤销的情形有:一方利用欺诈、威胁手段签订合同,对当事人进行欺诈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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