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聊引发多起性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6:11:05 200 人看过

2005年至今,北塘区法院受理的因网聊引发的性犯罪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记者翻开案件卷宗发现,这些刑事案件中,犯罪人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左右,而受害人也大多是年轻或单身女性,让人扼腕叹息的是,不少受害女性居然都是高文化学历。

升学压力大

女生不慎遇狼

娟娟是个17岁的高中女孩,自从在电台一个点歌节目上认识了一位大哥哥,QQ便成了她释放心情的乐园。升学的压力,紧张的氛围,家长的管教,在这里都可以统统抛开,这里只有一个年长的哥哥的嘘寒问暖,只有同为年轻人的相逢何必曾相识。渐渐的,娟娟对这位大哥哥完全信赖了。可是,谁会料到,这个让她崇拜的大哥哥竟然强暴了她。娟娟这才如梦初醒,懊悔终身。

该案经无锡市北塘法院审理,法院依法判处该强奸犯有期徒刑3年。办案法官在和娟娟接触时,她只是低头不语。而娟娟的父亲则在一旁自责不已,他说,自己一味要求女儿考取好大学,每天都盯着她学习,给她找家教,买教材,而疏忽了女儿承受压力的能力,这才逼得女儿走上网络,寻求倾诉。没料到,一失足成千古恨。娟娟的父母懊悔不已。

糊涂夏老师

会网友遭强奸

网上聊天认识了朱某后,夏老师的生活完全变了。谎称自己是文学青年的朱某投其所好,俘获了夏老师的芳心,QQ也成了夏老师生活的重要精神寄托。终于有一天,当夏老师来到朱某入住的大酒店时,这位彬彬有礼的大学生露出了本来面目,利用夏老师要面子怕隐私被人知道的心理,威胁并强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5天后,夏老师才报了案,法院审理后,判处朱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让承办法官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一个有着多年思想政治教育经验,曾多次在讲台上告诫学生们提防网络不良影响的老师,竟然没能教会自己。可以说,是她的理想主义,缺少对社会现实黑暗面的足够深刻的警惕和认识让自己陷入了危机。她的身份、她的要面子、怕声张又给对方增加了一份要挟的砝码。办案法官如此告诉记者。

出轨被录音

被诈三万多元

赵小姐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在单位里常常遭到排挤,尽管业务过硬却不讨领导喜欢,工作中一直磕磕碰碰,丈夫也从来不关心她的工作。赵小姐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与一个网名叫阳光的刘姓网友倾诉心中的不满。两人网上聊得很投机,没多久就相约碰面,彼此都感到相见恨晚。然而让赵小姐想不到的是,她的出轨却被刘某录了音。

两年的时间,刘某先后5次采用揭露隐私、短信威胁等方法,敲诈赵小姐35500元。日前,北塘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敲诈勒索案,结束了赵小姐的噩梦,等待刘某的将是4年的牢狱之灾,而赵小姐也将终身愧对她所在的家庭。办案法官非常同情受害人赵小姐,她对这个网友刘某是动了真感情的,她太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别人的几句虚情假意的话就让她感动不已,甚至一再上当,身体和精神方面都遭受了沉重的打击。

网聊需谨慎

法官提出对策

据了解,办案法官在和这些受害者的谈话接触中发现,有4成以上的受害者都面临着生活或工作压力大,缺少和朋友、家人沟通的问题。糟糕的是,受害者选择网络倾诉,没有摆正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的正确位置。

如何避免网聊引发的性侵犯?北塘法院院长袁挺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首先,在现代社会竞争压力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家人的关心,朋友的支持和沟通能够给绷紧的神经提供一个释放压力的空间,要用现实生活中的温暖和理解去代替虚幻的、未知的网络情谊。其次,纠正网吧的违规经营。网络引起的性犯罪大多与网吧的不正当经营脱不了关系,大量畸形、错误的信息损害了年轻人的身心健康,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温床。再次,加大对出租房屋及宾馆、旅馆的管理力度。个体小旅馆、出租屋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一些外来的流窜作案人员常常寄居在这些招待所、旅社内。因此,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刻不容缓。

最后,女性朋友们对网络蓝颜要有高度警惕,洁身自好,分清虚拟与现实的差别,将精力放在工作、学习中,将沟通多留给身边的朋友。与网友见面尽量选择公共场合,不给罪犯提供任何机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性犯罪相关文章
  • 瑞士校园性犯罪引发社会大讨论
    最近,瑞士苏黎世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校园集体性犯罪案件:13名中学生对一名13岁的女学生实施性犯罪。13名中学生中,只有1人18岁,其余均为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中绝大多数是刚刚获得瑞士国籍的外国人。该案件引起瑞士社会各界的强烈震动,也引发人们对学校与最近,瑞士苏黎世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校园集体性犯罪案件:13名中学生对一名13岁的女学生实施性犯罪。13名中学生中,只有1人18岁,其余均为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中绝大多数是刚刚获得瑞士国籍的外国人。该案件引起瑞士社会各界的强烈震动,也引发人们对学校与家庭在培养子女中的角色、青少年性教育、网络色情对青少年影响乃至如何对待外国移民犯罪的大讨论。近年来,瑞士的青少年性骚扰和性犯罪,尤其是青少年针对同龄人、同学和朋友的集体性犯罪案件已发生多起,有些甚至发生在10岁左右的孩子身上。面对愈演愈烈的青少年性暴力,人们将矛头直指色情网络
    2023-06-11
    235人看过
  • 吸毒引发的犯罪
    吸毒在中国属于违法行为。但够不成犯罪。吸食毒品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国家也有相应的处罚条例。吸食毒品较轻的人会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并警告。如吸食毒品、打针成瘾的,除以上处罚外还要强制进行戒除,强制戒除后又吸食的可以进行劳动教育,在劳动教育中进行强制戒除。教唆他人吸毒犯罪怎么量刑教唆他人吸毒的量刑标准是:1、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3-06-30
    137人看过
  • 老年人性犯罪引人关注
    老年社会频频发生性犯罪今年2月的一天,重庆市大足县三驱镇农妇陈某的10岁女儿吃过午饭后,到邻居林明孝家玩。74岁的林明孝将其奸污,并给小女孩1元钱,叫她不要向别人讲。第二天小女孩因下身肿痛,把事情告诉了妈妈,第9天,她们才到派出所报了案。2月底,林明孝因涉嫌强奸罪被。2002年7月至8月,重庆市长寿区89岁的邬大全以少量现金引诱(后据调查仅为15元钱)的手段,对本村一位村民的7岁女儿进行了3次强奸。后以强奸罪被判处5年。襄樊72岁的秦老汉两次服刑都因为强奸幼女罪。秦老汉没有兄弟姐妹,自他成人后,媒人为他介绍了许多对象,但一个也没成,他的心理渐渐失衡。55岁那年,他诱奸了一名9岁的女孩,64岁才刑满回家,村里人没有歧视他,村委会每年发给他五保生活费。刚回家的那阵儿,他喂猪、养鸡、种菜园,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生活好了,他又想找老伴,对方一听说他坐过牢,谁也不敢嫁给他。他绝望之后,又一次向一11岁
    2023-06-11
    420人看过
  • 聊喜欢为了聊爱情,硬我哄发生性关系算犯法吗
    女性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男性不构成强奸罪,否则按刑法强奸罪处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强奸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强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对幼女造成伤害的;(六)造成受害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女生发生性关系犯法吗?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1、如果是强迫其发生性行为,则为强奸罪2、女孩未满18周岁,且未满16周岁,若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不认为是犯罪。严重后果:导致伤残,导致怀孕、流产等严重伤害女孩身心的后果。如果其女方家长控告男方,那就很有可能会被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三十六
    2023-08-08
    282人看过
  • 侵犯妇女权益类犯罪增多应引起重视
    今年1-7月间,我院审查起诉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类犯罪案件较去年同期上升了85%,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具体情况如下:一、主要特点(一)强奸案大幅上升系此类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今年1-7月,我院审查起诉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类犯罪案件共50件55人,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5%。其中强奸罪共42件47人,强制猥亵妇女罪共6件6人,猥亵儿童罪2件2人;其中强奸犯罪人数占此类犯罪人数的85%,较去年同期的22人上升了90%,由此可见,其一,强奸犯罪是当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类犯罪案件的主要犯罪形式;其二,今年以来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类犯罪案件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强奸案件增多。(二)从被告人年龄上,主要集中于20-40岁之间。在55人中,20-30岁的24人,30-40岁的18人,两个年龄段合计42人,占总人数的76.4%。另外20岁以下被告人共计8人,是去年同期的2倍。(三)从被侵害对象上,外地来京妇女系主要受
    2023-06-06
    247人看过
  • 单位犯罪引起个人犯罪有多长时间时效
    1、单位犯罪中的个人犯罪追诉时效期限以单位责任人员中最长的追诉时效期限来确定相对较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为单位犯罪中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与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密切相关,而单位责任人员中承担的最重刑罚是最能体现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2、单位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通常归单位所有,即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受益对象是本单位或者本单位的多数员工;而自然人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多半为自然人个人所有。如果不是为了单位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不应按照单位犯罪处理。因而,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单位追诉时效的延长问题如果单位责任人员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工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应当分清情况,分别处理:①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
    2023-06-12
    224人看过
  • 伪装成女性与他人聊天是否犯罪?
    如果仅仅只是假冒女网友和别人聊天的话,那并不会构成违法,但是如果是通过聊天进行诈骗财务,则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特别是数额巨大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诈骗别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睡别人的老婆犯法吗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双方自愿是不违法的,但如果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以夫妻的名义同居有可能会触犯重婚罪,重婚罪在当事人收集了确凿证据后,法院可准许当事人离婚,并且视重婚罪一方为过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7-20
    64人看过
  •  犯意引诱在毒品犯罪定性中的含义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犯意引诱的罪行的刑罚适用应当遵循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这意味着,犯意引诱所涉及到的罪名不仅会影响到刑罚的量刑,同时也会影响到罪名的定罪。例如,在犯意引诱下涉及的贩卖毒品罪中,如果犯意引诱的程度有所不同,那么对于贩卖毒品罪的定罪和刑罚量刑也会有所不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犯意引诱的罪行的刑罚适用应当遵循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这意味着,犯意引诱所涉及到的罪名不仅会影响到刑罚的量刑,同时也会影响到罪名的定罪。例如,在犯意引诱下涉及的贩卖毒品罪中,如果犯意引诱的程度有所不同,那么对于贩卖毒品罪的定罪和刑罚量刑也会有所不同。 犯意引诱如何影响毒品罪刑罚量刑?犯意引诱如何影响毒品罪刑罚量刑?在审理毒品案件时,犯意引诱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犯意引诱指的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行为,这是毒品案件中的一种从重情节。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犯意引诱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
    2023-08-29
    433人看过
  • 引诱犯罪与严重犯罪:罪行性质如何界定?
    教唆他人杀人的,被教唆人实施了杀人行为的,谁判得重要依据具体的案情确定,如果教唆人在杀人行为中起重要作用的,有可判得一样重。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合同诈骗与诈骗哪个更重视具体情况。合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扰乱市场秩序罪,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侵犯财产罪,这两种罪名所保护的法益不同,量刑标准自然不同。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
    2023-07-14
    386人看过
  • 由于网络暴力引起的自杀算犯罪么
    目前,网络暴力造成严重的后果,很可能构成诽谤罪和侮辱罪,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让大家能够自由表达的同时,也滋生着大量的网络暴力。网络言论自由有其边界,网民不能以道德之名,恣意践踏他人权利。超越了法律的规定,存在侵犯公民隐私的问题,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希望大家冷静思考、辨清是非,不要盲目跟从,拒绝网络暴力。一、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2、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3、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4、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5、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二、网络隐私权的特点1、侵权产生的容易性网络隐
    2023-03-10
    193人看过
  • 聊骚属于犯罪吗
    有期徒刑
    如果对他人造成困扰违背他人意愿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骚扰他人则违法。一、非法入侵民宅立案要求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构成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
    2023-03-10
    139人看过
  • 微信犯罪频发受害者女性居多性成犯罪一大主题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关于微信犯罪的一项调研显示,2012年至2013年,广州、佛山、珠海、梅州、韶关五地法院受理利用微信进行犯罪的案件达85件,涉及罪名主要有强奸、抢劫、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受害者以女性居多。在这些女性中,大、中学生是犯罪分子的重点关注对象。她们由于涉世未深,喜爱交友,对微信的交际功能有依赖,容易轻信他人,在与网友见面前,往往不能预见潜在危机而单刀赴会,从而被强奸、敲诈勒索或非法拘禁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据统计,2012、2013两年间,珠海法院受理的4宗强奸案中,犯罪分子均是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结识被害人。寂寞的中年女性是受害的另一大主体。她们大多由于家庭、婚姻、心理等原因通过微信与陌生人聊天,以满足内心空虚,在建立起对对方的信任后,往往成为受害者。但受害者中也不乏男性,这些人主要为爱情所困。当女性犯罪人与受害者通过微信结识后,往往以恋爱为名骗取对方信任,然后以家人生病
    2023-06-11
    205人看过
  • 网上聊隐私犯法吗
    精神损害赔偿
    一、网上聊隐私犯法吗聊隐私不犯法,但是公布他人隐私就是属于违法行为。隐私是个人不愿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对于他人的隐私,我们应当尊重。隐私必须具有合法性、秘密性,他人可以放弃自己的隐私,但是我们不得侵犯别人的隐私。民法典人格权编不仅完善了对隐私的定义,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也作出了新的规定: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均属于个人信息的范围。我国刑法是没有个人隐私罪这一罪名,而与个人隐私相关的罪名是个人信息罪,个人信息包含个人的隐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可分为以下十类:(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
    2023-06-01
    108人看过
  • 职务犯罪缓免刑过多应当引起关注
    职务犯罪缓免刑过多已经成为刑事司法领域的普遍现象,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据广西检察机关的有关调查统计,2001年至2005年,广西各级法院对职务犯罪案件作出生效判决为3102件3630人,其中,缓免刑占总被告人数的56.7%。这还只是缓免刑判决之冰山一角,法院对国家工作人员适用缓免刑的高比例并非某一县、市、省的个别现象。这一畸形的司法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广泛关注。有学者指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缓免刑过多不仅浪费国家司法资源,也是对贪污腐败犯罪的一种变相放纵。笔者作为某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的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对职务犯罪案件从立案、侦查、公诉以及审判的整个过程都有一个较为清晰地认识,现就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缓免刑过多这一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期抛砖引玉。一、职务犯罪案件刑期起点低、范围宽泛,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从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贪污、受贿以及挪用公款占据了
    2023-03-13
    43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性犯罪
    相关咨询
    • 引发网络谣言犯罪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3
      传播网络谣言可能会犯罪。在网络上传播谣言,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应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是否有社会危害性是是否构成犯罪的要件。因此,这种行为会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 网络聊天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男子不知已犯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案情:网络聊天认识初中幼女宾馆发生性关系A通过网络结识了B化名),此后两人频繁聊天,关系密切。阿怡给A发过照片,并告诉他自己是在读初中一年级学生。2011年6月3日,被告人A与被害人阿怡相约至肇庆市端州区见面,在明知阿怡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在肇庆市端州区某旅馆一房间与其发生了性关系。2011年6月4日至6月5日,被告人A超又将被害人阿怡带至中山市XX一出租屋209房间内,先后两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 暴力性犯罪引起人死亡如何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0
      1、暴力性犯罪的构成要件或处罚情节中已包括故意杀人内容的,行为人实施该犯罪并将被害人杀害的,因故意杀人的情节已被吸收,就不再单独论罪,而直接以该种暴力犯罪一罪处罚。 2、暴力性犯罪中的致人死亡并不包含故意杀人的内容,行为人实施此种犯罪过程中故意将被害人杀死的,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所犯之罪和故意杀人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 网络犯罪证据怎么引起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9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
    • 金融网络犯罪案件是如何引发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1
      与移动通信业务的普及导致电信诈骗类案件增长类似,随着网络金融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新型模式,网络金融犯罪亦成为我国刑事案件的新类别。 (一)网络金融犯罪分类 网络金融犯罪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网络诈骗犯罪,另一类是网络集资类犯罪。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互联网手段实施的诈骗犯罪,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网络诈骗因依托互联网平台,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及更广泛的破坏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革新,网络诈骗犯罪亦随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