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25:07 388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12月15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郑[2003]15号明电)要求,市政府决定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组,从现在起至春节前,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12月15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二)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郑[2003]15号明电)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03]210号明电),安排部署和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三)“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完善、落实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情况;

(五)各类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情况。

二、督查重点领域和部位

结合冬季和“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这次安全大检查督查重点领域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游乐设施、消防等。重点单位和部位是:各类小煤矿和小型非煤矿山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企业及各类建筑工地,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旅游区(景点)、公园和各类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通讯重点传递部位、变电站(所),加油站、自来水、燃气、液化气等城市公用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索道等特种设备(设施),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及用煤、用电、采暖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市政府组织15个督查组,由县处级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督查组的分工是:

第一组:市经贸委副主任路秀文带队,负责督查巩义市;

第二组:市总工会副主席陈观壤带队,负责督查新郑市;

第三组:市交通局副局长王水洲带队,负责督查荥阳市;

第四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俊英带队,负责督查中牟县;

第五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敏带队,负责督查新密市;

第六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秦文理带队,负责督查登封市;

第七组: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李俊杰带队,负责督查邙山区;

第八组: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叶有林带队,负责督查金水区;

第九组: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左军带队,负责督查二七区;

第十组:市文化局党委副书记李业煌带队,负责督查管城回族区;

第十一组:市市政局副局长罗信义带队,负责督查中原区;

第十二组:市电业局副局长程亚平带队,负责督查上街区;

第十三组:市建委副主任朱建国带队,负责督查郑东新区;

第十四组:市工商局副局长潘公社带队,负责督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十五组:市教育局副局长郭金汉带队,负责督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督查要求

1.督查组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深入生产第一线和经营现场明查暗访。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不间断地督促检查,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特别是久拖不决的隐患,督查组要责令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明确责任到人,采取针对性措施,逐一登记建档,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隐患按期治理消除。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督查组有权提出处理意见,移交当地有关部门办理。

3.督查工作要做到轻车简从,清正廉洁。各督查组牵头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开展督查工作。

4.各督查组要将督查的有关情况,于2003年12月25日、2004年1月15日前分两次报告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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