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转业军人在部队患病现旧病复发能否按因工待遇处理的复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0:45:00 449 人看过

河北省总工会生活部:

(65)活字第140号函悉。来函反映×××同志一九四六年参加民主联军,在第五汽车学校任收发保管工作时患了关节炎病,转入企业后旧病复发,治疗关节炎期间能否按因工待遇处理的问题。查我部开始解答这个问题时,主要是为了照顾那些在战场上不畏艰难英勇作战,或者由于在艰苦环境中行军作战所致的关节炎或严重胃病的指战员,在转业时持有健康材料或提出有关方面足够证明材料的,在旧病复发时,才可做个别问题按因工待遇处理。决不能把凡在部队工作过患有关节炎或胃病的人都按因工处理(我部一九六四年编印的问题解答中对这一点讲的不够清楚)。因此,我们认为×××同志在人民解放军汽车学校担任收发保管工作期间患有关节炎,现在应按疾病待遇处理,不应按因工待遇处理。今后对这一条的执行应从严掌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会相关文章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因工扭伤后查出患有骨结核病症如何处理的函
    阳市劳动局:你局九月十日(65)沈劳护肖字第101号关于因工扭伤后查出患有骨结核病应如何处理的函收到。经与卫生部医政司、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和有关专业医疗单位研究后,答复如下:骨结核,是骨髓和骨关节部位被结核菌感染而发生的一种常见慢性病。结核菌是通过血液的循环而传播到骨髓和骨关节部位的,并不存在压伤部位易于感染的问题。据此,我们同意你们的处理原则,即因工扭伤后,查出患有骨结核的职工,其因治疗骨结核停工休养期间,不能按工伤待遇处理,可按病假待遇处理。
    2023-04-22
    127人看过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患矽肺病脱产休养的职工是否享受保健食品待遇问题的复函
    湖南省劳动局:你局劳动保护监察处三月二十三日(65)劳护字第275号函收到。关于回家休养的患矽肺病职工,是否继续享受保健食品待遇的问题,经我们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研究后认为,根据一九六三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国经周字100号文批转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关于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的报告”第(三)项规定的精神,对于患矽肺病的职工,凡是已经脱产休养的,无论本人居住何处(包括回乡村或城市家中居住,在企业内居住以及住医院或疗养院的),均不再享受原单位免费供应的保健食品待遇。此复。
    2023-04-22
    313人看过
  • 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发布部门: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文号:劳险字[199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卫生厅、局,总工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研究成果,业经鉴定评审通过,现予颁发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为适应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由劳动部、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的。职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分为十级,其中一、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八、九、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和开展劳动鉴定工作中按此标准试行,并注意总结经验。在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鉴定时,可以参照此标准办理。在试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以便修改,为
    2023-05-03
    196人看过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学徒人员劳动保险待遇问题
    铁路工会哈尔滨区委员会:3月11日关于学徒工的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来函收悉。你们对于“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的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学徒的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规定的理解,是符合规定要求的。至于在具体执行问题上,一般是按照以下办法执行的。即:因工负伤的劳动保险待遇可以比照正式职工的办法办理。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可与正式职工享受同样的医疗待遇,生活补贴照发;满六个月尚未痊愈的,应该休学,休学以后,一般停止享受医疗待遇,并停发生活补贴。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时可以发给丧葬费。对于因工死亡的学徒的直系亲属,可由企业酌情发给一次性抚恤费。除此以外,学徒不享受其他的劳动保险待遇。
    2023-04-22
    120人看过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矽肺病人生活待遇的几个问题
    江苏省劳动局:三月二十九日(63)劳护>字第59号函悉。现简复如下:一、凡脱离生产休养的患矽肺病职工,在国务院一九六三年二月九日以国经周字100号批转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冶金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关于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的报告”(以下简称防尘会议报告)下达以后,其生活补助费以及保险待遇皆应按照防尘会议报告第(三)项的规定执行,没有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支付给矽肺病职工的长期生活补助费,可由企业行政直接支付。二、防尘会议报告第(三)项中规定“矽肺病人的粮食定量,在调离后三个月内应保持不变,……”。这里所指的“调离”即包括调做轻便工作,也包括回乡、回家休养的矽肺病职工。三、集体所有制单位中的矽肺病职工的生活待遇问题,可以参考防尘会议报告第(三)项规定的精神酌情处理。四、计发矽肺病职工长期生活补助费以及退休职工的退休费所依据的本人工资、应该包括井下津贴,不应包括野外津贴。
    2023-04-22
    419人看过
  • 因公致残复员军人旧伤复发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王某是一名复员军人,现在昌乐县一家公司工作。在部队期间,王某曾因公负伤致残,伤残等级为7级。2009年5月,因公司劳动强度过大,王某旧伤复发。当王某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公司认为王某是在部队因公致残,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10年,王某到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起诉,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自己各项费用共计8万元。仲裁委认为:因公负伤复转军人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不属于在工作中发生的工伤,但考虑到军人在服役期间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受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作了专门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应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王某的情形完全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有条件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公司支付王某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费等6万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2023-06-09
    191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企业内部个人承包中保险待遇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厅的复函
    你厅在《关于职工与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发生伤亡后保险待遇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川社险〔1992〕6号)中反映:长江航道局宜宾地区办事处与其职工(司机)签订“汽车承包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该合同规定,职工每年向单位上交一部分利润,并负担“本人及他人伤残亡及后遗症等项费用”。在承包期内,发生了翻车事故,由此引发了伤残职工保险待遇如何保障的问题。对此问题的处理意见,我们征得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的同意,现答复如下: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一种方式。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并未改变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也未改变承包者的职工身份,因此企业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企业单位在“承包合同”中将伤残亡风险推给职工个人,这种作法不符合我国宪法和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一九八八年,由于有的企业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发生了职工上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以(8
    2023-06-09
    269人看过
  •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公费医疗问题的
    现将卫生部、财政部(80)卫计字第56号、财事字第101号“关于公费医疗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关于心脏起搏器报销问题,企业单位可自本文到达之日起执行。附: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公费医疗问题给上海市卫生局、财政局的批复(摘录)二、关于心脏起搏器报销问题,我两部在复黑龙江省卫生、财政局请示时,曾提出不能在公费医疗中报销。但是,根据各地反映,经我们研究确定,凡是经医院认为病情确实需要,并且由医院安装在病人身体上的国产起搏器,可以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如果装配经批准由国外进口的起搏器,只能报销国产相似类型起搏器最高价格的费用,其超出部分不能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这项规定,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2023-06-09
    86人看过
  • 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修改“关于患矽肺病职工的若干待遇问题的通知”第一项规定的通
    劳动部、全国总工会曾于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以(63)中劳薪字第440号、(63)会通字第50号发出“关于患矽肺病职工的若干待遇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第一项规定:“凡在国务院批转‘会议报告’以前(即一九六三年二月九日以前),已经脱离生产(工作)休养的患矽肺病的职工,其生活待遇标准高于‘会议报告’中关于脱离生产休养的矽肺病人的生活待遇规定的,可以仍按原来的待遇标准执行。”当时所以要这样规定,是为了照顾那些在“会议报告”以前已经休养的职工。但是,在通知贯彻执行以后,有不少在“会议报告”以后休养的患矽肺病的职工,特别是一些在“会议报告”下达以前本应脱离生产休养而本人坚持生产或其他原因直到“会议报告”下达以后才休养的职工,对此项规定很有意见,认为这项规定是不合理的,不应当因休养时间的不同而规定不同的待遇。经研究后,我们认为,这些职工的意见是正确的。为了有利于职工的团结、有利于生产,特通知如下:对于已
    2023-06-09
    327人看过
  •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在插队期间患血吸虫病可否比照因工待遇处理
    四川省劳动局:你局川劳人险便字(86)1号函悉。关于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在插队期间患血吸虫病可否比照因工待遇处理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我部劳人培〔1985〕23号文已明确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他们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插队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因此,对确属于在血吸虫病危害地区插队劳动而患有血吸虫病的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吸收为全民单位职工之后,其所患血吸虫病可以按照(77)劳薪字180号文的规定,比照因工待遇处理。
    2023-06-09
    87人看过
  • 关于转发劳动部、监察部、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
    房山区、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北京矿务局:现将劳动部、监察部、煤炭工业部、地质矿产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劳部发〔1996〕13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1.按照四部一会“通知”要求,请房山区、门头沟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两区政府要负责组织劳动、监察、地方煤炭、地矿和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本次大检查工作;区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积极配合,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扎实细致地开展检查,防止走过场。2.北京矿务局负责组织本局安全检查工作。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对本局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出部署,并要督促所属各矿迅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3.各产煤乡镇尤其是以采煤收益为主的重点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本次活动中,除了要严
    2023-06-09
    179人看过
  • 转业到企业的军队干部工资待遇
    (一)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军队干部,从报到之月起应执行所在企业的工资制度和奖金、津(补)贴及劳保福利待遇。(二)分配到执行省等级参考工资标准的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按照本人原在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之和80%的数额,就近就高套入所在企业相当职务的等级工资标准(不含奖金和各种补贴),就近就高接近正级套入正级,接近副级套入副级。(三)分配到执行省岗位技能参考工资标准的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按照本人原在军队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四项之和80%的数额减去本人原军龄工资,再减去所在企业职工由原等级工资标准套技能工资标准时所减的工资数额,剩下的工资数额就近就高套入技能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所在岗位的标准执行,工龄工资按企业的规定发给。(四)分配到执行省岗位技能考核工资标准的企业的军转业干部,按照第(三)条规定确定
    2023-05-03
    250人看过
  • 全国总工会关于职工游泳发生伤亡如何处理的复函
    河北省生活部:(65)活字第88号函提出的职工游泳发生伤亡的待遇处理问题,我们同意你们来信提出的处理意见。附:河北省总工会函全总保险部:近来,我省职工游泳活动开展的比较活跃,随之也出现淹死人的问题。在享受劳保待遇上有的认为,凡是有组织的游泳,发生死、伤均按因工待遇处理。据此,我们曾听取了天津市的处理办法,并与省劳动局工资处研究,提出以下初步意见:一、职工参加本企业所组织的(不包括车间以下)游泳比赛或代表本企业参加上级机关举办的游泳比赛时负伤或死亡,可比照因工待遇处理。二、本企业(厂级)或上级机关组织的全面性的民兵泅渡演习,或在野营活动中泅水,由于安全防护不善而造成伤亡的,也比照因工待遇处理。三、在本企业或上级机关的一般号召下,参加游泳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按非因工伤、亡待遇处理。
    2023-06-09
    203人看过
  •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军队转业干部的爱人工作调动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总政治部关于做好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的报告精神,各地对军队转业干部的爱人是在职工人的,绝大多数随干部调动时已经办理了调动手续,并且作了适当安置。但据有些地区反映,发现少数军队转业干部的爱人原来没有工作或不是正式职工,在干部转业前突击办理了录用、转正手续,这样做是不符合劳动>策的。例如,有的本无工作,在军队干部转业前,经有关县劳动部门证明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既无工作单位,又无工资介绍信;有的年龄较大,已经超过五十岁,甚至长期患多种疾病,一直住院治疗,也被有关县、市劳动部门批准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工人;有的是军人业务社、军队五七工厂的临时工,或地方单位的临时工,在随干部转业时转成了正式工;有的部队自行批准五七家属工厂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还有的人档案材料不全,原工作单位的性质不清,本人是集体所有制职工还是全民所有制职工不详
    2023-04-22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会
    词条

    工会的成立对公司的意义有: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起有效合理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关爱员工,体现组织的温暖等。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 更多>

    #工会
    相关咨询
    • 辽宁工伤旧病复发待遇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对于辽宁工伤旧病复发待遇,我的回答是: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规定的很详细,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下面是我给你找的相关条款: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
    • 部队因病致残的军人能享受以下待遇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6
      并不是现在,几十解放以后到今的我军历史上因病残疾军人只有对战士,现在的义务兵、初级士官而定的资格,作为军官干部的是一个领取工资的职业军人,所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确规定了以上的事实。但是你可以申请直接退休到地方安置的,这样就可以得到十万以上的住房补贴,医疗也是有相应保障的。
    • 六级残疾军人旧病复发有什么待遇?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
      旧病复发不属于工伤,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按照军人残疾抚恤待遇处理。
    • 因患病(患精神类疾病)而中途退役的士官部队按照军人慢性病转业人员办理的合规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这是合理的,如果退役军人自己的退伍档案中,具有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而此慢性病又是在《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条款中列举的之一的,一旦退役后也没有任何作用的。如果在义务兵、初级士官在现役中的,达到因病六级残疾军人(因病残疾军人最低等级)以上的,就会有住院军医建议原部队领导申请评定因病残疾军人,而达不到因病六级残疾军人的疾病患者(义务兵、初级士官)就会予以“带病回乡军人”称号退役,而只有其患
    • 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患职业病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一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