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1:55:20 353 人看过

一、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拆迁江苏农村的房屋,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的补偿金数额为几十万元。

具体的补偿金数额,需要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第十二条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效益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第十三条

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平均效益计算;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年限计算。计算平均效益应当结合纳税情况,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具体计算方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期限为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至以原生产方式或者经营方法恢复到原生产经营规模所需的社会平均时间;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类似房屋周转的,使用周转房屋的时间相应扣减。

2、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认定为合法建筑;

(2)被征收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有关许可证件;

(3)因房屋被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

二、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拆迁补偿协议包括的内容,包括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等。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不管拆迁的是江苏地区的房屋,还是其他地区的房屋,被拆迁方、拆迁方通常都是会签署一份拆迁补偿协议的。此协议之中通常会注明补偿金额等的相关内容。如果在既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协议,那么通常就需要作出拆迁决定的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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