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住建厅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3 17:30:48 393 人看过

关于商品房销售交易中定金的处理规范如下:定金的金额可以由双方在协议中自行协商确定,但总计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若买卖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则定金应被视为支付的部分价款或予以退还;如有任何一方违反了约定,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其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浙江舟山退购房定金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房屋定金的退款程序,相关规定如下:首先,若买卖双方均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定金应当被视为购房价款或者予以退还;其次,如因自然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形,并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责任,此时定金是可以予以退还的;最后,倘若卖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可双倍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
    2024-08-14
    376人看过
  • 浙江购房定金交了之后能退吗
    一、浙江购房定金交了之后能退吗关于购房订金之返还情况,若已缴纳订金者依约履行其应尽职责,则此部分订金可予以退回或以等额金额抵扣应付房款。另一方面,若收款方未能遵循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所立下的承诺而导致逾期违约,那么,先前由缴纳订金方支付的订金将被全数退还,且还需额外支付等同于原订金额两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
    2024-04-25
    99人看过
  •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室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浙江省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年5月12日浙江省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为妥善解决易地调动干部的住房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厅字[2003]13号)精神及国家有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因组织需要易地调动,并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的党政干部(以下简称调动工作),包括各级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由省委、市委管理的领导管理。二、承租或购买现居住公有住房调动干部在原工作地和新工作地购建过房改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解困房、安居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合作
    2023-06-10
    82人看过
  • 浙江房子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一、浙江房子延期交房怎么处理1.搜寻并梳理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请您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交付环节所涵盖的各项具体条款,从而确认相关的法律风险以及违约赔付标准。2.倡导团体维权策略: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与本小区内其他遭受相似困扰的业主们团结协作,共同向开发商表达我们的关切,并恳求他们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以及妥善的处理方案。唯有团结一心,我们才可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3.启动退房程序: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购买方享有依法启动退房程序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遇到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的情况,您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提交书面的退房申请。4.寻求司法途径解决争议:若经与开发商协商未果,您作为购房者有权依据已经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2024-07-24
    324人看过
  • 浙江金华购置税的规定
    一、金华购置税016年1月~6月,金华市共受理新车纳税申报10.19万辆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0.43%;征收税款10.78亿元,与去年相比减少了2.43亿元。其中,办理小排量汽车5.34万辆次,减免税款2.4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22.83%;办理新能源汽车免税474辆次,是去年同期的13倍,减免税款853.21万元,免税金额比去年同期增加755.71万元;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留学归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免税等其他各类免税231辆次,免税金额达701.89万元。2016年上半年金华市车辆购置税减免共计2.62亿元。车购税诸多的优惠政策给市民送上了一张张买车“优惠券”,在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不仅为纳税人省了钱,更是助力城市发展的“新引擎”。“多亏了小排量汽车车购税减半的新政策,我这辆1.5t排量的宝马mii车价21万元,本来要交2万多元的车辆购置税,现在,1
    2023-03-01
    322人看过
  • 浙江厅全力保障3G网络建设用地
    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全省3G网络建设用地服务和保障工作,对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TD产业重点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保障3G网络建设用地需求。浙江厅要求,加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全省电信设施专项规划的衔接。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积极主动与通信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将3G网络基站、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TD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3G网络建设和TD产业建设预留用地空间。在加强建设用地计划保障的同时,浙江厅要求各地鼓励工业企业开展TD产业用地挖潜,利用存量土地发展包括TD产业在内的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实施二、三产业分离,利用原有存量土地和房产用于发展TD产业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进行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土地用途仍可视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可暂
    2022-04-30
    472人看过
  • 浙江审"住房公积金"第一案
    因被指拒绝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本已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富士康近期再受关注。而在杭州,围绕着公积金的缴存,一位外来务工女日前也与用人单位及监管部门发生了纠纷。据了解,类似事件此前在浙江并未见披露。【工作十载未缴公积金】来自于农村的郑女士,今年三十余岁。通过《市场导报》,她向记者陈述了事件的原委。郑女士1997年来到杭城,即进入杭州飞宇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在操作工的岗位上一干就是11年,直至2008年5月离职。据称,飞宇公司的前身为国营企业杭州纺织机械分厂的下属企业。在2006年7月,郑女士将其原先的农村居民户籍迁入杭州,并转为城镇居民户籍。然而身份的转变,使得其陷入了一场纷争。郑女士告诉导报记者,此前她每年都与单位签订一年期限的短期劳动合同。2008年初,在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她向公司了解自身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情况。结果发现,单位一直没有为她开设账户并缴费。2008年4月底,郑
    2023-06-07
    445人看过
  •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政厅会议和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民政厅文号:浙民办〔2008〕116号发布日期:2008-5-21执行日期:2008-5-21厅机关各局处室,厅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民政厅会议和培训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浙江省民政厅会议和培训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厅业务工作会议和培训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效能,根据《浙江省省直机关会议管理规定》(浙委办(2008)5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工作规程》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原则和要求(一)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加强对会议、培训的计划和统筹。各局处室提请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培训,原则上一年度不超过一次会议、一次培训。要尽量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尽可能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降低会议成本。(二)坚持从严、节俭原则,加强会议和培训经费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培训无关的其他物品,不得在有关规定禁止的风景
    2023-06-07
    104人看过
  • 浙江省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汽车违章处理怎么办理
    义乌市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地址:宗泽北路汽车城内。电话:85681300。违反交通规则查询程序:1、选择违反车辆的省份。2、点击进入该车所在城市或去城市。3、输入相关信息(姓名、车牌号码、驾驶执照号码)可以快速准确查询违规记录情况!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办理的1、可以通过邮政代办,客服热线11185;通过12580热线代办;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2、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3、网上系统偶有不稳定出现,处理时间较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4、手续费20-40元不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2023-08-18
    350人看过
  •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房屋拆迁办公室: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在调研论证基础上,我厅制订了《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并经2002年4月29日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浙江省建设厅2002年5月21日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的单位(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进行自行拆迁或受拆迁人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提供拆迁服务的单位。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规划区域内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工作。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城市规划区域的房屋拆迁单位
    2023-06-10
    385人看过
  • 浙江省新农村建设住房补偿标准
    浙江省新农村建设住房补偿标准:首先,农民可以根据不同的住房类型得到住房补偿,拆迁补偿单价不一样;建设价格高的住房每平方米将得到较高的补偿。根据我国法律,一个家庭(以户籍为准)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拥有多处宅基地和房屋的,将得不到拆迁补偿。各地对人均拥有住房的最大面积有最高规定,超出范围的面积不予补偿。但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将户籍分开,拥有新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补偿价格参照当地普通住房指导价、一定时间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城市规划确定。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和农民生活条件确定。现在土地管理中明确规定,农村房屋拆迁必须在农民获得拆迁补偿款后进行。如果不给农民补偿,就不允许强拆农民的房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规范当前农村的强拆现象。农民的房屋拆迁补偿,必须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即拆迁必须让农民过上好日子,不能越来越穷,这已经成为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底线,通过拆迁来改
    2023-05-31
    291人看过
  • 浙江省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地、县财政局、住房委员会,省直属单位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强我省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附件:浙江省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浙江省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浙政办〔1998〕5号)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住房补贴资金的筹集、提取、使用及相关的管理活动。第三条住房补贴包括住房公积金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三种。第四条住房补贴资金按
    2023-06-10
    255人看过
  • 浙江省建设厅通知:做好拆迁稳控工作管理
    各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近年来,通过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完善拆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等一系列措施,我省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已步入科学拆迁、依法拆迁、有情拆迁的良性发展轨道,拆迁信访量有所下降,拆迁矛盾有所缓和,全省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总体平稳。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拆迁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有的地方规划随意调整,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也有个别地方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手段。同时,拆迁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开始出现新的变化趋势,上访人员情绪激动、行为过激现象时有发生。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特别是要保证奥运会期间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强化拆迁管理,做好拆迁稳控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各市、县必须严格按照省里审批下达的拆迁计划实施拆迁,拆迁规模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的拆迁计划量内,没有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区域和项目,不得实施拆迁。拆迁计划下达后,需要调整拆迁计
    2023-07-05
    362人看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号:浙劳社工伤〔2008〕87号发布日期:2008-7-26执行日期:2008-10-1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为了进一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精神,规范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使用,建立我省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浙江省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提高各级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储备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统筹地区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工伤保险储备金用于重大、特大工伤
    2023-04-23
    3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浙江针对违法建筑的拆除与处理,住建厅可以做哪些具体的措施?答复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8
      来自于住建部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已拆除违法建设3亿平方米。根据对于“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侵占交通干线、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以及发生在重点区域,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妨碍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等违法用地的建筑将成为拆除重点。照此来看,违反规划和土地用途的小产权房无疑是浙江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内容。
    • 浙江库房怎么建设?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8
      库房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库房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仓库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仓库土地的补偿,仓库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仓库的补偿,根据仓库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仓库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仓库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仓库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拆迁产
    • 浙江省公安厅违章处理的过程是什么,如何办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1、用户可以给绑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未缴款违法记录进行缴款。 2、用户缴款时请仔细核对罚款金额、滞纳金等。 办理流程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缴纳罚款】进入缴纳罚款流程。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 浙江自建房能办理哪些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浙江自建房能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土地证需要带上:1、土地地分割转让许可证2、房产证原件(每一页都要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3、购房合同副本及第1、2、最后1页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办证的直接在指定号窗口办理即可,交相关材料,填表签字等。费用方面,共需要缴纳18元工本费。然后坐在一边等候发证即可。以上价格来源网络,
    • 浙江撞人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19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根据2019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到以下数据。 2019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40元。 2019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71元。 2019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574元。 2019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598元。 2019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02元。 2019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