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7:23:37 335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一、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

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

(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2)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

(3)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2、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例外情况

有的企业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终止的情况,此时诉讼是否应继续进行,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1)如果依法成立了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企业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企业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企业法人,对原企业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企业的行为却不能否定原企业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2)在诉讼过程中企业终止又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情况较为复杂。在作为原告、上诉人、申诉人或执行申请人的企业法人终止时,法院应中止诉讼或执行,给予一定时间,如一个月,通知要求该企业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成立后恢复诉讼,将诉讼主体变更为清算组织;逾期仍不成立清算组织的,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申诉或执行申请。

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终止而不依法清算时,这一怠于清算的行为不应影响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不应因此而增加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累,亦即怠于清算的责任后果应归于终止企业自身,而不能成为诉讼程序上的抗辩理由。所以法院无需中止诉讼来等待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成立清算组织,无需变更主体即可继续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0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申请相关文章
  • 什么是债的终止
    一、什么是债的终止债的终止,即债的消灭,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不再存在的情况。二、债的终止原因债的终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第二、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第三、债的抵消。抵消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第四、债务提存。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第五、债务免除。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六、债的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第七、债务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三、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
    2023-04-30
    493人看过
  • 债务终止有哪些情形需要考虑?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属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终止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形债权债务终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
    2023-07-11
    60人看过
  • 债务人可以终止债权吗
    可以。债务人可以放弃到期债权,但如果对债权人造成了侵害,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情形行使撤销权有以下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强制执行期间债务人转移了自己名下的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二、债务人转移财产应该怎样处理(一)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
    2023-06-29
    156人看过
  •  债务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可以停止履行债务的四种情形包括:债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债务人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债务人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债务人可能丧失或者已经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可以停止履行债务的四种情形如下: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债务人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债务人丧失商业信誉;4.债务人可能丧失或者已经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问法抱歉,我需要更多的上下文信息来回答您的问题。可以请您提供一下具体的标题或者问题吗?这样我才能为您提供更加准确的法律分析。根据债务人停止履行债务的四种情形,如果债务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可能丧失或已经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债权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但需注意,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
    2023-11-09
    429人看过
  • 债务债权终止的原因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哪六种情形下债权债务终止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
    2023-07-04
    155人看过
  • 企业终止债权债务怎么办理
    一、企业终止债权债务怎么办理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3.公司财产在未清偿债务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公司债务催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公司追讨债务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有:1.债权需真实存在且合法有效;2.注意保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3.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4.注意诉讼时效,不得超期,同时留下催收记录和证据,必要时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5.有担保的需要在担保期间内主张权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
    2023-10-11
    114人看过
  • 债务人中止履行债务的法定情形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023-06-05
    192人看过
  • 双方对债权债务的确认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双方对债权债务的确认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债权无效的情形有: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债权;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二、借条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借条在以下情况下无效:1、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2、进行虚假的意思表示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借条无效的除外;4、违背公序良俗的;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3-03-26
    327人看过
  • 禁止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禁止债权转让的情形有:(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4-04-28
    492人看过
  • 怎样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例外情况
    如果依法成立了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企业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企业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企业法人,对原企业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企业的行为却不能否定原企业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企业终止又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情况较为复杂。在作为原告、上诉人、申诉人或执行申请人的企业法人终止时,法院应中止诉讼或执行,给予一定时间,如一个月,通知要求该企业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成立后恢复诉讼,将诉讼主体变更为清算组织;逾期仍不成立清算组织的,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申诉或执行申请。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终止而不依法清算时,这一怠于清算的行为不应影响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不应因此而增加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累,亦即怠于清算的责任后果应归于终止企业自身,而不能成
    2023-06-13
    201人看过
  • 企业终止时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2)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企业名义起诉应诉。该企业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企业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3)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2、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例外情况有的企业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终止的情况,此时诉讼是否应继续进行,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1)如果依法成立了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企业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企业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
    2023-04-16
    61人看过
  • 债务合同终止后,债权人是否可免除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征有什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征分别有:免除债务是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免除债务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免除债务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征等。《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
    2023-07-18
    289人看过
  • 解除合同债权债务终止吗
    解除合同债权债务终止。法律规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包括有:合同解除,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债务相互抵销的债权债务终止;债务已经履行的债权债务终止;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债权债务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员工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区别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具有下列区别:1、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合同还未履行完毕,一方或者双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终止则是出现法定情形;2、需要出具的证明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需要出具解约证明,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需要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8-12
    358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情形
    一、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情形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情形: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部分债务;或者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在债务部分或全部免除后,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二、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如下: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
    2023-05-30
    23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申请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

    #执行申请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 ? ?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0
      一、在哪些情况下债权债务终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 【
    • 符合哪些情形,债权债务就会终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债权债务到什么情况下会终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8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债权债务会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民法通则中债权债务的终止有哪些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有下列哪些情形将导致债权债务终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