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需要征收的主要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6:14:27 261 人看过

需要征收的主要情况有哪些?(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等公共设施(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旧城区重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第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规定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较多的,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应当足额到位,存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

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

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建设规划的,应当依法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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