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内服刑人员如何监外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8:10:25 292 人看过

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

、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2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

、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4

、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原关押监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的解释。

5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后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执行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

6

、对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可以将罪犯及其档案材料转给其居住地的监狱管理机关,由该机关指定一个就近的监狱负责管理。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时,收监执行;刑期届满的,办理释放手续。

一、无期徒刑能监外执行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在服刑期间想要获得监外执行批准的话,那么首先就要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然后经过监狱主管部门的审查,最后才有可能进行监外执行。当然,监外执行一般都是针对被判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

二、监外执行程序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监狱服刑人员律师如何会见
    一、监狱服刑人员律师如何会见?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罪犯,可以传真、邮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向罪犯所在监狱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于会见之日向监狱出示原件:(一)律师执业证书;(二)律师事务所证明;(三)罪犯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调查取证的相关证明文件。二、律师可以会见在押人员的情形有哪些?(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二)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担任代理人;(三)代理调解、仲裁;(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五)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六)解答有关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其他文书。三、律师会见服刑人员不能有哪些违法行为?(一)传递违禁物品;(二)私自为在押罪犯传递书信、钱物;(三)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罪犯使用;(四)未经监狱和在押罪犯同意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五)实施与受委托职责无关的行为;(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2023-04-19
    83人看过
  • 家属给监狱服刑人员如何写信
    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能与家属通信,但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可以。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查阶段,除了办案单位、检察院和律师(律师会见需要得到办案单位同意,不需要的除外),其他人一律不得提审、会见犯罪嫌疑人,也不得与外界通信。公安机关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所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
    2023-08-12
    302人看过
  • 监狱如何执行刑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一、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可以外出吗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监外执行是刑罚进步的产物,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与文明。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二、刑事判决后执行程序刑事判决后,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
    2023-04-07
    273人看过
  •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期间会被收监吗
    服刑人员监外执行期间如果违反了以下规定就会被收押:《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一、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2023-04-02
    354人看过
  • 服刑人员在狱内遭犯人殴打致死,监狱岂是法外之地?
    相信大家都看到过影视剧里描写的关于监狱里的各种场景,其都表达出牢头狱霸的存在,而这样的事情,在江西西江监狱真实的发生了。2022年8月至9月,服刑人员陈超长时间遭到至少两名在押犯人的殴打,其在9月6日因外力作用(如扼颈、捂口鼻)致机械性窒息死亡。那么监狱就是法外之地了吗?并不是!我国《监狱法》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而在押人员打死其他犯人,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被严肃追究刑责。服刑人员在监狱遭犯人殴打致死,谁来担责?参与殴打死者的服刑人员,如果没有其他外力因素介入的情况之下,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那些服刑人员的行为为故意伤害(致死)或者故意杀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
    2023-05-06
    431人看过
  • 服刑人员能换监狱吗
    按现时法律规定,犯人没有权利选择监狱。而且犯人一般不会关押在本地的监狱。另外男女不同监狱、成年犯与未成年犯不同监狱。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侦查机关负责入、案件侦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一、派出所和看守所有何区别1、性质不同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看守所是羁押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监狱是关押一切犯人的司法机关。2、职能不同派出所主要职能是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看守所主要职能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监狱主要职能惩罚、改造犯人。3、行政级别不同派出所县公安局下属的大部分派出所一般是股所级,少数是副科级。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二、国家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根据赔偿义务机关的不同对应不同的申请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
    2023-03-11
    177人看过
  •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全文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基本规范第一条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规纪律。第二条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认罪悔罪。第三条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第四条明礼诚信,互助友善,勤俭自强。第五条依法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方式和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第六条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一)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二)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三)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四)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五)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六)不偷窃、赌博;(七)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八)不拉帮结伙、欺压他人;(九)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十)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第二章生活规范第七条按时起床,有秩序洗漱、如厕,衣被等个人物品摆放整齐。第八条按要求穿着囚服,佩戴统一标识。第九条按时清扫室内外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第十条保持个人卫生,
    2023-05-02
    123人看过
  • 监狱服刑人员的债务
    就算是服刑人员,也要遵守相应的合同,之前签订的借款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并不是服刑之后所有债务就消灭了,债务人应该要去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应该按照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到期的时候在坐牢,那可以起诉,债务人可以委托律师帮忙处理。一、债权人如何实现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保证合同中的债权有以下几种实现形式: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3、质押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同的地方,质押大
    2023-06-21
    287人看过
  • 服刑人员是否可以在监狱内迁户口?
    犯人在监狱后不需要迁户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服刑人员的户口在由逮捕机关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家属在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服刑人员户口,所以犯人在监狱并不需要迁户口,而是注销户口,刑满释放后凭释放证明到公安机关重新进行户口登记。服刑人员在监狱罚金怎么交服刑人员在监狱罚金服刑人员亲属可代为缴交。缴交罚金,是被判处罚金的服刑人员应尽的义务。罚金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接收服刑人员缴纳的罚金。服刑人员亲属可以选择其中一法院缴交。原判一审法院收款后出具罚金收据,服刑人员亲属将罚金收据交我监狱狱政部门复印,监狱复印单据后将原件返还交款人,复印件存服刑人员档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指定的期限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
    2023-07-08
    258人看过
  • 服刑人员调监狱的流程
    监狱收监的流程是:1.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2.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3.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4.对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一、怎么申请监外执行?(一)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部门批准。批准部门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构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二)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部门,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部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三)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
    2023-03-15
    340人看过
  • 服刑人员监狱死亡赔偿
    服刑人员死亡赔偿如下:(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员工意外死亡用工单位要如何赔偿(一)如果不是因公死亡,只有社保发放丧葬补助金;(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承担: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指职工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按本人工资为基数每月支付。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职工因工死
    2023-03-13
    446人看过
  • 怎样查监狱服刑人员出狱时间? ?
    可以打电话到该服刑人员所在监狱的狱政管理科进行查询,需知道服刑人员姓名以及大概的入监时间和案由。监狱管理部门会存有所有在押犯人的服刑信息。罪犯家属也可以通过与罪犯联系了解到其出狱的时间。如果不涉及减刑的话,判决书上就载明了出狱的时间。如果涉及减刑,只有拿到法院减刑裁定书才能确定出狱时间。往往有很多服刑人员在出狱前几天或前一天才拿到裁定书。服刑人员是指适用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五种刑罚方法或措施的人员。一、被判七年拘役和六年判刑大概减刑多少期1.被判7年有期徒刑,一般要等到投入监狱一年以后才有资格报减刑。2.在投入监狱之前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是不能减刑的。3.服刑人员减刑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主要还是依靠个人能力。4.正常的减刑大概在40%左右,当然这只是一个参考二、服刑人员怎么支付孩子抚养费服刑人员怎么支付孩子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服刑人员如果没
    2023-06-23
    420人看过
  • 监狱服刑人员户口在哪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罪犯判决送监狱服刑时,户口强制迁往监狱所在地,刑满释放后再迁回原籍。一般在司法实践中,公民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者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刑满释放后,需凭《释放证明》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恢复户口(被判刑入狱时已经注销了户口),然后定期配合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教工作,汇报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销户口了注销户口的条件:(一)公民死亡,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宣告死亡,应由户主、监护人、亲属、死亡人员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二)公民应征入伍,应由本人或户主(限家庭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三)公民出国(境)
    2023-03-08
    189人看过
  • 监外服刑人员何时需要进行报到?
    监外执行多久报告一次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行为人需要每周报告一次。就像管制和假释一样,如果罪犯被监外执行,需要社区矫正,罪犯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次数因地而异,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计划,在综合评价社区矫正人员刑罚类型、犯罪情况、悔改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教育和帮助措施。聚众斗殴判刑后能不能申请监外服刑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的,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等情形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
    2023-07-05
    36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对于狱内服刑人员的监外执行有何办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3
      服刑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于监外执行。
    • 监狱监外执行有人犯可以服刑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监外执行的前提得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才行,并不是判的。
    • 吸毒人员刑满后如何监狱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8
      如果刑罚执行的时间大于强制戒毒时间(两年),刑满释放不再强制戒毒。如果刑罚执行时间小于二年的,刑满释放后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注:刑罚执行时间计算为强制戒毒时间。相关法律规定:《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由监管场所、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连续计算;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
    • 什么是监外服刑以及监外服刑如何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4
      1、监外服刑的前提是“刑期已经过半,在羁押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对于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重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在此范围之列。 2、由此看来,监外服刑的条件与我国刑法中规定假释的条件基本一致,但假释的基本内涵与“部分服刑人员在监外服刑”的司法改革理念有区别,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
    • 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如下: 1、适用对象:有期徒刑、拘役、无期徒刑; 2、适用条件: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步入婚姻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决定主体:在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批准。 有关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