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发放土地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8:57:06 68 人看过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通过承包合同网签管理系统,建立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

(4)通过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方式确认土地经营权。

(5)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目前,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证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后耕地补贴怎么发放
    问:土地确权后,耕地补贴怎么发放?是按申报的面积发放?还是按照确权后的面积发放?答:土地确权之后,申报面积和实际耕种面积就统一了。因为现在土地调查的勘测技术越来越成熟。之所以要进行土地调查确权,也是为了把原来不规范,甚至一些面积统计不准确的情况排除。确权之后,所有的耕地补贴就应该按照确权之后的面积来发放,而且是直接发放给实际权利人。对于这一点,国家政策也有明确的规定。通俗的说,就是已经装到我们农民腰包里的东西是不会退出来的。只是新增加的,比如生产经营方面的新的补贴要向新的经营户来倾斜。问:很多农户以土地入股,怎么去确定股权的分配?答:土地入股和股权分配,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土地可以进行评估作价,也可以双方协商确定它的价值。而股权要根据大家投入的多少,来确定所占的比例。在投资过程中,股权比例也可以根据协商来确定。但是,法律中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就是,如果农户以土地入股,那么在解散,或者清算的时候
    2023-05-05
    471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哪个部门发放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哪个部门发放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的地方是在当地行政审批大厅的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窗口发。
    2023-04-26
    143人看过
  • 离婚证怎样发放呢
    (一)领取离婚证的程序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民法典》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二)发放离婚证的步骤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三)补领离婚证的步骤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
    2023-02-24
    4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证发放问题,村民应该怎么办?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以后的村子没有对用地进行调整,那么就需要继续考虑。如果以前的责任田,承包到城市生活后,如果家里还有其他成员在农村,那原来的责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里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全家农转非了,或者就是一个人,现在已经农转非了,那土地应当收回。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以后的村子没有对承包经营地进行调整,那么就需要继续考虑。一、其实的提问,让人很疑惑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并不是个人承包制,如果以前的责任田,那到城市生活后,如果家里还有其他成员在农村,那原来的责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里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为了保持土地使用的稳定性,国家规定承包经营30年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二、如果全家农转非了,或者就是一个人,现在已经农转非了,那土地应当收回。 农 民 土 地 证 丢 失 , 如 何 办 理 土 地 承 包 手 续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
    2023-09-24
    114人看过
  • 违规发放土地证,开发企业空手套白狼
    土地使用方必须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完成拆迁后,才能申请领取土地证。但莆田市土地管理部门却特事特办,向企业发放土地证。以华东房地产公司为例,该公司在鲤鱼山一期改造项目未全部交纳土地出让金和没有实施拆迁的情况下,就于2003年7月领到了土地证,2003年9月,华东房地产公司向银行抵押贷款。目前华东房地产公司以土地抵押贷款金额达5800万元。莆田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副局长承认,提前发放土地证较为普遍,如莆田市大唐房地产公司就是在没有交足出让金和完成拆迁的情况下领到土地证的,土地证也随即被用来向银行抵押贷款。当地群众议论道,在莆田只要关系硬,没有钱也可以搞房地产开发。一、没有证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未取得土地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无效。我国法律上对土地转让的相关方式和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规定交纳规定的税费,只有取得了土地使用证才可以进行开发和利
    2023-04-10
    410人看过
  • 如何发放土地补偿款
    土地取得:各部门法分别规定《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和《防沙治沙法》规定了取得林地、草地、水域滩涂、沙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根据《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以转让方式取得,其他国有林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只能以承包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草原法》规定,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渔业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而《防沙治沙法》则规定,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转让取
    2023-04-27
    489人看过
  • 怎么样查开发商的土地证性质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证上会载有土地的性质、土地使用期限等的内容。2、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土地权属证书有哪些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
    2023-03-26
    407人看过
  • 不会发放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款
    没有土地使用证会支付拆迁补偿吗?目前,没有“两证”的房屋,只要能出示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建设手续的相关证件,就有可能获得补偿。建议您在拆迁前先申请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拆迁项目公示后,无“两证”的房屋,可参照其他需要出示的证明。农村房屋属于集体土地,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流转,非村集体户籍不得补偿。因此,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和住房的风险较大,建议多考虑。如果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必须有房产证,房产证也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主要判断,建议尽快办理过户手续。拆迁补偿程序是什么。(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要做好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宣传和说明。(4)确定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来说,对违法建筑和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赔偿。拆迁补偿分为一般补偿和特别补偿两种。一般来说,补偿分为货币补偿、房产交易和
    2023-05-02
    15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发放时间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费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
    2023-07-02
    77人看过
  • 章丘土地使用证发放部门是哪个
    一、章丘土地使用证发放部门是哪个章丘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存在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
    2023-05-24
    399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发放期限
    土地征收补偿
    看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一、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种类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
    2023-03-17
    223人看过
  • 商标注册证怎样发放
    一、经代理组织申请的注册证的发放(一)凡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后将《商标注册证》直接发给商标代理组织。经商标代取组织代理的变更、转让、续展、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商标注册证》或注册商标证明文件发给商标代理组织并刊登商标公告。(二)商标代理组织收到商标注册证和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后,应与发证清单逐件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与商标局发证室联系,并将清单、信封留存备查。(三)商标代理组织的邮政编码、地址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商标局发证室,以确保注册商标文件(邮件)准确投递。(四)鉴于邮电部门不办理跨年度挂号信件的查询,因此,商标代理组织发现商标注册证和证明文件û收到时应及时查找,超过刊登注册商标公告一年的查询,发证室不予受理。(五)商标代理组织派员到商标局直接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与发证室联系,并出具单λ介绍信(信中应写明
    2023-02-24
    418人看过
  • 公司发放工资怎样发放?
    公司发放工资可以由企业直接发放,也可以由银行代发。通常工资是由劳动合同约定的,在发放工资的同时发放工资条,员工根据工资条有异议的,可以及时提出。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一、拖欠工资怎么举证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除了仲裁之外还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所欠工资,并补缴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二、起诉老板拖欠工资需要的证据有哪些老板拖欠工资,要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要提供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明、工资记录。其
    2023-06-22
    4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发放时间需要多长时间
    土地使用证发放时间如下:初始登记的在60日内办理完毕;变更登记的在15日内办理完毕。以上发放时间必须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一、公民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公民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方式是:1、土地登记申请人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后办理;2、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3、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的,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焦作居住证办理流程1.暂住登记:自申领人到本地3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登记凭证。2.居住证申请:(1)申请: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携上述办理材料至登记站申领居住证。(2)审核:登记站审验证明材料,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
    2023-04-05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证
    词条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 更多>

    #土地证
    相关咨询
    • 土地证哪些时候发放的?土地证跟房产证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4
      对于您提出的土地证什么时候发放的,我找得到的答案是我国1951年的土改开始就已经开始发放土地证了。1950年11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颁发的《关于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第一条对此有所说明: “根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障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及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颁发土地证的规定:凡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的地区,为切实保障土地改革后各阶层人民的土地房产所有权
    • 土地确权证明不发放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9
      发放的。土地征用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是要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这就是确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
    • 公告发布后土地确权证书发放不发放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发放的。土地征用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是要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这就是确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
    • 发放土地证有哪些要求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一)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 土地承包证由谁来发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3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参考: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