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发明人不是职务发明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33:07 188 人看过

1、更换发明人不是职务发明吗?

中国专利法允许同一技术方案应当与实用新型和发明申请同日提交。但是,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发明专利申请具有授权前景的,应当放弃同时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才能授予发明专利权。因此,如果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发生变化,将影响后续的发明授权。也就是说:原来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属于同一人,那么,放弃一个新的模式,以获得发明专利权,该人可以作出决定。但是,如果更换了新型号的专利权人(申请人),则在授权时会出现问题:例如,新型号的专利权人由甲方更换,而发明的专利权人是乙方。在授权乙方专利权人时,似乎。。。呵呵,所以一般来说,实用新型和发明同时申请同一技术方案的,在发明专利审查完成之前,权利人是不会改变的,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您在开始时是通过电子申请终端提交申请的,则权利人、发明人的变更等后续业务也应通过电子申请终端提交。相反,如果您最初通过邮寄(纸质文件)提交申请,后续事务也应通过邮寄。当然,您也可以先申请“纸质申请转电子申请”业务。申请通过后,可以电子形式提交

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和专利申请人是同一人。但是,在下列情况下,专利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1)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处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申请专利。需要注意的是,发明人、设计人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报专利局备案,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所申请专利权的继承,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3)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授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例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必须是自然人,如李思3.专利申请人的综合分类申请人可以是发明的单位或者自然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根据企业的需要或者利用企业的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实用新型和设计,属于职务发明和设计,申请人为企业,但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根据发明,使用自己的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实用新型和设计,申请人属于个人,设计人可以自愿将申请人的权利授予他人或者其他企业,但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即使发明人发生了变化,它仍然属于职务发明。职务发明的认定以公司提供的物质条件为依据,属于公司规定的任务内容。发明人无论如何变更,都属于职务发明,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如何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以及如何区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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