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航运公司提出的共同海损,收货人往往因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而成为“冤头”。事实上,无论是由于船舶不适航、船舶承担不可避免的过失责任,还是由于船舶出具的共同海损理算报告有问题,收货人可以冷静地拒绝分摊
问:如果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的请求被船运公司拒绝,并被要求提供共同海损分摊担保,那么这个问题的性质是什么?收货人该怎么办?答:共同海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同一海上航程中的船舶和货物存在共同危险;(2)为共同安全采取慎重合理的措施;(3)这一措施直接导致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4)在实践中,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船舶公司往往在困难船舶到达时第一时间安全地宣布共同海损,委托特殊共同海损理算机构对共同海损中发生的特殊牺牲和费用以及各受益人的分摊价值和金额进行理算。一般情况下,在接受船公司委托后,理算机构会先发出共同海损通函,然后承运人会根据货主的基本资料通过当地代理人逐一通知。目前,更普遍适用的调整规则是1974年的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制定了《北京理算规则》,专门成立了共同海损理算办公室,负责共同海损事故处理后的共同海损理算工作,船公司通常要求目的港的船务代理在货物放行前取得下列资料:(1)货物商业发票(CIF)价格复印件;(2)由愿意分担全部损失的收货人签署的协议;(3)货物保险公司出具的全损保函。其中,货物的商业发票是为了方便总损失理算师确定保存货物的价值,从而计算分摊价值和金额。如果货物没有保险人,航运公司通常要求收货人提供押金保函,押金保函通常根据总损失理算师估计的比例确定。调整机构出具最终一般损失调整报告后,各受益人(即货方)一般应按照调整报告中计算的各自比例分摊共同海损金额,全体受益人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1)共同海损损失率=共同海损金额÷共同海损分摊总价*100%;(2)各受益人应分担共同海损损失率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收货人通常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I)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当确定事故责任是船舶的不可原谅过失时,拒绝分摊受害方(船公司)通常快速调整共同海损并提出分摊要求。此时,很难确认是否存在疏忽或是否难以免除责任,因此收货人不太可能在提货时拒绝分摊共同海损金额。在实践中,收货人往往拒绝根据不免除承运人责任的因素,例如船舶的不适航性,由航运公司分摊损失总额。事实上,在共同海损事故原因尚未确定之前,中国司法界普遍采取的态度是“先调整后分配”和“先分配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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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理算——“海达”轮火灾受损引起的共同海损应如何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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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的定义 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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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共同海损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26共同海损,指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例如,船舶因风浪遇险,船长命令开舱抛货,避免沉船,此种被抛入海中的货物损失,属于共同海损中的物质牺牲。船舶搁浅,又不能自行脱浅,请拖船协助拖带或卸货过驳,所有拖船、驳船的费用,属于共同海损中支付的特殊费用。船舶因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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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该如何避免共同海损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共同海损(geerlverge)是当装载货物的船舶为一人或多人所有时,在为了维护全体安危而必须牺牲船货的情况下,所损失的利益由货物拥有人共同来分担,以调整损失程度。明知采取此项措施将导致船货牺牲或支付额外费用,但为使船货免遭更大损失而主动采取的措施为有意的共同海损措施。合理的共同海损通常包括措施本身的合理性和合理措施具有一定的限度两个方面。前者,船货遇险时,应依当时的具体情况,选择对解除危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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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破损对快递员来说是否构成货物毁损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2主要看产品签收前是否损坏或产品缺陷。一般来说,签收后的损坏由签收人承担。如果签收人有证据证明产品损坏是由运输商、仓储商等第三方的过错造成的; 可向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主张赔偿责任。如果是运输商、仓储商等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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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就同一海损事故向受理共同海损案件的法院提起非共同海损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当事人就同一海损事故向受理共同海损案件的海事法院提起非共同海损的诉讼,以及对共同海损分摊向责任人提起追偿诉讼的,海事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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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应当如何确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单损是指在海损过程中,牺牲的或者支付的都是一方当事人的。理算时,有合同的从其约定,没有合同的,根据海商法第一百九十八、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船舶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除合理的以新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