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物孳息的收取权是谁
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
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宁优先抵偿债权。如《日本民法典》a第297条第一项规定:“留置权权人可以收取留置物产生的孳息,先于其他债权人,以孳息抵充其债权的清偿。”台湾民法第395条亦有此种规定。按照我国民法的立法精神及基本原理,亦应当确认留置权人有收取留置物孳息的权利。至于用孳息抵偿债权的次序,《日本民法典》第297条第二项规定:“孳息应先抵充债权利息,尚有剩余时,再抵充原本。”此种规定值得借鉴。虽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物孳息、以优先抵清其债权,但这种权利对债务人并无不利,实际上留置权人乃为债务人利益行使权利。因而,留置权人收取孳息,既是其权利,又是其义务。若留置权人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怠于收取孳息,造成债务人损失的,应对债务人负赔偿责任。
二、如何提出执行担保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时确有困难,缺乏偿还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担保方式保证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措施。
执行担保应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被执行人提出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偿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
2、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3、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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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收取留置权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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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人可以取得被留置物的孳息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留置权人可以取得被留置物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该动产并且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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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是否必须先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权人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不是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由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实际占有权,由质权人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较为方便,并且还可以充分发挥动产质押的在债权担保方面的应有功能。质权人收取孳息时应当尽到与收取自己财产的孳息时应有的同等注意程度。但由质权人收取质物的孳息并不是绝对的。质权人如此权利即可行使,也可抛弃,从而由出质人依照其与质权人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收取孳息。而质权人抛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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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收取孳息的权利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财产期间,有权收取留置财产所产生的孳息。这主要是因为留置权人占有留置财产并负有保管义务,由其收取孳息较为适当,而且留置权人收取的孳息也是用于抵充债权,对于债务人也无不利。这里的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但需要说明的是,留置权人对收取的孳息只享有留置权,并不享有所有权。收取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然后再抵充债务及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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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怎样收取产权孳息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孳息。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孳息并不代表该孳息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而是与质押财产一起担保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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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权人孳息收取权的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关于质权的效力是否当然及于孳息,各国立法并不相同,质权有占有质权与收益质权之分,占有质权是质权人仅有占有质物而无使用收益的权利的质权;收益质权是质权人对质物占有并有使用收益的质权。我国质权并未对此进行划分。较有共识的意见是,由于质权人占有质物,因此由其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最为简便可行,同时,收取的孳息用于清偿债务,对于出质人也无损害。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所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