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抚养费的相关事宜
1、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可以约定一方定期支付,也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
2、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
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关于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九条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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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相关事宜,抚养权,房产等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241、关于离婚,协商不成的,可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如果感情破裂,不需要对方同意,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的。如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财产情况证明、子女证明、感情破破裂证明等。 2、对于抚养权,在离婚诉讼时可一并处理。两周岁以内的,一般情况下归女方。10岁以上,会充分听取小孩的意见。 3、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个小孩一般为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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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送养的条件的相关事宜。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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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费法律帮助的赡养的相关事宜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2赡养费的给付是成年子女尽自己赡养义务的表现,但有的情况下,可能子女实际照顾了老人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再支付赡养费,但也有一些情况下是必须给老人赡养费的。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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