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抵押权人的积极权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8:31:44 211 人看过

抵押权的积极权能,是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依据相关规定,抵押权人的积极权能主要包括对抵押权人顺序利益的保护。

一、抵押房产的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抵押权以登记为取得条件。一般情况下,房产买卖不影响有效的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如下途径维权:1、正常行使抵押权;2、协商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或提供其它担保;3、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4、因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或者其他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是不得超过抵押权能够设立时,抵押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二、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如何认定

根据房屋抵押效力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可划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

一、对内效力

1、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

2、房屋抵押权所及标的物的范围一般包括抵押房屋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等。从抵押权行使之日起,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房屋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抵押权的效力不及该孳息。

二、对外效力

1、房屋抵押权对抵押人处分房屋权利的限定,其日的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和抵押权人的担保利益。

2、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房屋抵押权的实现受到一定限制,其优先受偿权须在破产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及劳保费用、破产人所欠国家税费等支付后方能行使。

4、抵押人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的,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租赁关系,租赁权因抵押权的实行而归于终止。

三、房贷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房贷不还的后果主要包括:

1、产生违约金和罚息;

2、会被银行起诉至法院。如果当事人败诉的,名下的抵押的房产,银行可以申请拍卖或者变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侵害时有什么权利
    一、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侵害时有什么权利(一)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二)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三)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二、抵押权需具备哪些条件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其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
    2023-06-08
    248人看过
  • 抵押权人是否有权扣押抵押车辆
    一、抵押权人是否有权扣押抵押车辆不能扣押债务人的车辆。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一)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二)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二、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合法吗如果该汽车是作为留置物的,则该行为合法。但如果不是作为留置物等抵押的,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不合法,债权人扣押债务人车辆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自助行为,但该行为由于缺乏一定的程序,因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债务
    2023-06-05
    124人看过
  • 抵押权人是否能要求交付抵押物
    一、抵押权人是否能要求交付抵押物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抵押的好处就在于使担保债务人仍然可以享有担保物的使用价值,一旦转移占有这个目的就不能实现,不动产的转移占有担保物权将变成不动产质押(日本民法)或出典,动产则变成质押。所以不动产抵押权和动产抵押权不属于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物的法律效力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三、抵押权人能直接拍卖抵押物吗1、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直接变卖
    2023-06-15
    202人看过
  • 抵押人能否放弃抵押权和抵押权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和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一、绿本抵押给金融公司可以不还吗绿本抵押给金融公司一般不可补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二、商品房抵押后有哪些限制商品房抵押后的限制:对房屋所有人出售抵押的房屋有一定的限制。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登记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的
    2023-04-05
    142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的积极要件是什么
    代位权行使的积极要件是:债权人在到期债权的范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同意清偿待签收是什么意思同意清偿待签收是指,债务人同意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目的,但是未支付。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三角债请问由谁起诉三角债的债权人应该起诉债务人。由于三角债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人是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的,所以只能起诉债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023-03-23
    295人看过
  •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什么,及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什么所有权的积极权能包括的有:1.占有。所谓占有是民事主体对于标的物实际上的占领、控制。占有首先是一种事实状态。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标的物,也可交给他人予以占有。2.使用。所谓使用是指依照物的性质和用途,并不毁损所有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使用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3.收益。所谓收益是指收取标的物所产生的利益,具体而言是收取所有物的孳息。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4.处分。所谓处分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即对所有物依法进行处置的行为。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如下:1.所有权具有完整性。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于所有人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而其他物权只是具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2.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作为特定
    2023-05-06
    205人看过
  • 反担保抵押的抵押权人是谁
    一、反担保抵押的抵押权人是谁反担保中的抵押权人还是担保提起人,且反担保抵押权人是有权利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措施的。1、还是担保提起人,反担保抵押权人,有权再次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措施。2、反担保合同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者反保证书,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二、反担保抵押如何办理1、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属于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则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一个种类。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抵押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当在30天内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他项权利登记应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这一规定中的权利人即是房屋所有
    2023-06-08
    364人看过
  • 民法典的肖像权消极权能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肖像权消极权能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用丑化、污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来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没有肖像权人的同意,不能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权,肖像作品权利人也不能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二、合理实施哪些行为不需要肖像权人的同意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
    2023-04-19
    242人看过
  • 海南琼海:积极维护在押人员权益
    海南省琼海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胡士安等三人日前拿到了去年被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4月13日,琼海市检察院监所部门干警到该市第一看守所检查工作,胡士安(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反映:他在2003年10月22日作案被抓时,琼海市公安局刑警队扣押其银行卡、现金、身份证等财物,但未开具扣押清单,一审判决书也没有提到这些财物的处理情况。该院立即着手调查,证实胡反映的问题属实,同时还查清与胡士安同案的两名在押犯被扣押的款物也与案件无关,未归还,于是责成琼海市刑警队办案人员将扣押物品退还三名在押人员。
    2023-06-11
    61人看过
  • 什么是抵押权人、假扣押
    (一)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抵押权的积极权能,是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其消极权能实质就是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赋予抵押权人各项“自卫”的权利,以恢复对抵押权的完满状态。(二)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为金钱给付时,为防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给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假扣押。申请假扣押的债权人如未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起诉,债务人可申请撤销扣押,申请假扣押的债权人应提供担保,如因申请假扣押不当给债务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赔偿损失,如债务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法院可撤销假扣押。一、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二)无
    2023-03-23
    354人看过
  • 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什么是抵押权人假扣押
    一、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二)无担保债权人是和有担保债权人相对而言的。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
    2023-02-27
    124人看过
  • 个人是否能够抵押股权?
    股权能抵押给个人,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股东会议同意,股东的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或者其他机构。股权抵押给个人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债务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公司股权可以转让给个人吗公司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个人,但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的,由不同意股东受让转让的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
    2023-07-02
    270人看过
  • 什么是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的条件
    一、什么是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客户以其本人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作抵押物的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5倍。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二、林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林权抵押贷款的条件:1.持有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3.经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4.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5.有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相关财务指标符合要求;6.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7.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8.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3-06-27
    231人看过
  • 抵押权是否能够被债权人行使?
    债权人能行使抵押权。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动产抵押的,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抵押权;房地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时设立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普通债权人能参与分配吗根据以上参与债权分配的条件,普通债权人只要符合以上所述的各项条件就能够申请参与分配,但是是否能申请参与分配和是否能确实分配到财产不是等同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首先扣除参与分配的各债权人的执行费用,余额用于清偿。那么参与分配的顺序是:(一)法定债权。如财产保全产生的债务。(二)有担保权的债务。即在产生债权债务的时候设立了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务。(三)首先采取查封等措施的。(四)普通债权。也就是普通的借贷关系,没有什么担保抵押之类保障的债权。
    2023-07-02
    10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律消极权能是什么,抵押权的保全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担保法律消极权能是什么担保法律对抵押权人利益消极权能的保护,实质就是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到侵害时,赋予抵押权人各项“自卫”的权利,以恢复对抵押权的完满状态。我们认为,担保法律对抵押权人利益消极权能的保护最主要体现在抵押权的保全方面。二、抵押权的保全权体现在哪些方面在抵押权法律关系中,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物,于抵押权实现前,如抵押人的行为有害于抵押物,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则将来实现抵押权时,抵押权人有
    • 作为个体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3
      1、所有权的权能是指所有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其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占有权能。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占有权与所有人发生分离。占有权与占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占有是指主体对物的实际控制。占有本身只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权利。 3、使用权能。在不损毁所有物或改变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
    • 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能处分抵押物的情况有: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等等。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0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
    • 人格权的积极职能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4
      公民所拥有的人格权可以产生的积极职能包括: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 人格权的消极职能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0
      人格权的客体为人格利益,是权利主体必备且不可分离的利益,所以不得放弃、转让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