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免责的具体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57:29 84 人看过

一、违约责任免责的具体情形包括什么

1.一般免责事由: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2.特别免责事由,是指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仅适用于特定类型合同的免责事由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1、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4、定金责任,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关于最后一点,要提醒大家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应当以买方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合同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有效合同所约定的义务都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合同本身不存在,也就谈不上违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30日 1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违约责任有什么具体的特点
    民事责任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类型,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专设“民事责任”一章(第六章),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律责任。责任相对性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而言:(1)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辅助人(如代理人)的责任;(2)合同当事人对于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违-约承担责任。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首先,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合同有效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这一特征使违-约责任与上的其他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合同的责任)区别开来。其次,违-
    2023-06-13
    269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定,保证责任免除的情形
    一、保证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定保证人责任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所以保证合同违约责任由保证人债权人协商约定,例如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保证责任免除的情形1、涉外保证合同已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在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
    2023-06-17
    468人看过
  •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事项包括什么?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商品房保修的责任相关的文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数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该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购房违约金计算方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由违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是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对于买房者(甲方)来说,如果逾期付款,就应该向卖房者(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为由
    2023-08-05
    272人看过
  • 担保人责任的豁免条件及具体情形是什么
    担保人责任的免除情形如下: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3、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5、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6、担保人在被欺诈时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即保证人,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债务担保人责任免除情形1、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7-02
    128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种类包括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有: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4、其他补救措施。比如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一、房屋租赁合同内容违反应承担什么责任违反房屋租赁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有:支付违约金,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
    2023-03-10
    450人看过
  • 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
    1.提供的勘察设计有缺陷。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施工是将设计图纸付诸实施的过程,如果勘察设计不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存在质量缺陷,再好的施工技术都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勘察设计有缺陷的情形包括没有提供符合法定质量要求的勘察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发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等。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材料、配件、设备是建筑活动的最基本要素,其不合格是工程质量缺陷的重要原因之一。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建筑材料、配件、设备的,发包人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承包合同按质按量进行采购和提供;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3.直接指定分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征得发包人许可将施工任务中的专业工程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发包人完成的行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
    2023-06-28
    320人看过
  •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它包括哪些情形?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因此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须具备下列条件:(1)缔约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合同义务;(2)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害;(3)相关行为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失。【案例】2016年3月11日,被告李某某以向原告转包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坝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由,收取了原告张某170000元的工程保证金,并出具了收条,作为担保人被告王某也在收条上签名。原告张某进场后准备施工,工程分包人伏某以该工程已向他人转包为由予以拒绝,为此,给原告造成了施工前期的设备费和人工费损失67855元。综上事实,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由二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170000元,前期垫资费用67855元,共计237855元;由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51000元。同时,由二被告承
    2023-03-09
    393人看过
  • 免除责任条款的具体约定
    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免责条款有哪些?铁路运输中发生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造成的;2、受害人故意以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3、受害人不听从值守人员劝阻或者无视禁行警示信号、标志硬行通过铁路平交道口、人行过道,或者沿铁路线路纵向行走,或者在铁路线路上坐卧,造成人身损害,铁路运输企业举证证明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07-12
    373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形态
    一、违约责任的要件是什么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二、违约责任的违约形态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为不能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还可分为全部不能履行和部分不能履行。全部不能履行若属嗣后不能履行的,可构成违约责任的要
    2023-06-01
    339人看过
  • 免除承运人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免除承运人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2)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没有关系,所以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3)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如何确定赔偿的金额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可如下确定:(1)
    2023-04-27
    169人看过
  • 抚养孩子的责任具体包括了什么?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具体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进行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如果父母无正当理由不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尽到抚养义务并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对子女有离婚后的抚养义务吗父母离婚之后对孩子仍有抚养义务。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023-07-06
    498人看过
  • 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如下:1.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民法典》,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债权人过错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人不负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文规定的有第823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3.其他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这一情形多发生在运输合同中。第二,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承担了赔偿金或者其他形式的违约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
    2023-06-27
    102人看过
  • 明确违约责任类型责任约定要具体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方面违约情形主要包括:1、卖房后要求换房;2、不按期交房;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如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等;4、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5、商品房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6、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使用条件;7、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商品房权属证书;8、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等。对购房者来说,明确违约责任非常重要。一般处理延期交房等合同上的纠纷,我们主张先协商,万一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在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时,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因为一旦双方签字,合同就生效了。在很多纠纷中,不可抗拒因素延期交房成为很多开发商的托词,对于不可抗拒因素,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如果一个城市一些大的规划变动导致开发商工期拖延,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这就是少数人的利益服
    2023-08-17
    250人看过
  • 违约交房违约金具体包括什么
    违约交房违约金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关于违约交房违约金的赔偿范围问题,违约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具体来说,可能包含交易费用、因为房价上涨导致损失的差价等。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另外,若是双方已经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损失计算和赔偿。开发商违约交房违约金怎么算1、开发商违约申请退房,有约定的补偿的标准就要按照按购房合同上的补偿标准去办理;2、开发商违约申请退房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开发商一般购房所交得定金应该双倍退还,并且交购房全部钱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及违约金。依《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并持有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
    2023-08-14
    41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形下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属于主体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
      发包人违约情形有以下几种: 1、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 2、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 3、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
    • 都包括哪些具体的责任?违约责任,责任、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9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强制性。民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志。民事责任强制性的表现主要有两点: (1)在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或者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时,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当民事主体不主动承担民事责任时,通过国家有关权力机构强制其承担责任,履行民事义务。 2、财产性。民事责任以财产责任为主,非财产责任为
    • 14岁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具体包括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4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能力即包含刑事责任年龄,是对行为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重要划分。 凡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行为时精神正常的自然人在犯刑法规定的八类重罪时需要负刑事责任,刑法上叫做“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该八类重罪分别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 凡年满16周岁行为时精神正常的自然人犯刑法中任一罪,都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
    • 连带责任的八种情形具体包括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6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法律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
    • 车损险的责任免除具体都有什么情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4、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扣分达12分,仍然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