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理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7:34:18 326 人看过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情形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合同可继续履行。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超过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终止是保险合同发展的最终结果。

(一)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三)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的剧烈地、明显地侵害的事实。保险中,被保险人生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四)因解除而终止: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二、车辆损失险有哪些免赔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三、保险代理人到期后可以取消合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不能随时终止合同的,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事故相关文章
  • 投保人身保险发生交通事故能否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一、交强险免责条款有哪些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
    2023-03-15
    201人看过
  • 如果在提前收取保险费之前保险单尚未签发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理赔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2003年6月26日,乐XX向保险公司为自卸汽车投保,双方签订了保险合同。某保险公司在收取乐XX保险费的同时,预收乐XX下一期保险合同保费1000元,证明双方已就签订下一期保险合同达成协议,而某保险公司同意在乐某某投保的第一期保险合同期满后继续为乐某某提供保险。2004年7月22日向保险公司支付3000元,是双方达成的保险合同第二阶段支付保险费的行为。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应当及时签发保险单,但保险公司无故拖延至2004年7月26日签发。因此,乐和保险公司的第二阶段保险合同应于2004年7月22日成立并生效。2003年6月26日,乐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第一期保险合同,第
    2023-05-31
    222人看过
  • 发生保险事故谁不能索赔
    购买保险后,发生保险事故的,由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外,其他人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
    2023-03-18
    292人看过
  • 有病发生事故保险还赔不
    在正常情况之下,关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伤病给保险公司带来的理赔事宜,通常可以被分为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首先,当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害与受害者本身的体质状况相互掺杂影响时,此类情况一般都必须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在涉及到因交通事故而出现受伤就医的情况下,如果治疗期间所接受治疗的疾病并非直接由交通事故引发或与其直接相关,比如,在关于交通事故导致的手部骨折的案例中,若患者在住院期间同时还接受了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非直接关联性疾病的治疗,那么在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会对这些无关紧要的疾病给予任何形式的赔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
    2024-04-21
    63人看过
  • 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会退保险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一、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23-03-27
    209人看过
  • 保险赔不赔非公共道路发生交通事故?
    来源:网络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在非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能不赔吗?9月22日,江苏省镇江京口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应对承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在非公共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失在50000元的限额内予以赔偿。陈悦的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对生活、工作等造成严重影响。车祸后,陈悦一直卧病在床,原定的婚礼也无法如期举行。苏L-09196轿车系镇江某公司所有,该车在人保财险京口公司投保了限额为200000元的第三者责任险。2005年12月30日中午,陈悦骑自行车经过江苏镇江某公司大厦西侧通道处,突然被谢某快速驾驶的苏L-09196轿车撞倒,因事发突然,谢某又操作不当,将陈悦连人带车顶向路边的铁门,致铁门凹陷,陈悦腰椎多处压缩性骨折。陈悦于2006年6月6日向镇江市京口区法院起诉,要求谢某、镇江某公司、人保财险京口公司赔偿损失,合计127298.67元,并
    2023-06-05
    121人看过
  • 油污清理费保险赔不赔
    法律综合知识
    在特定情况下,油污路面属于保险责任范畴内,因此,若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导致事故发生并对道路路面产生油污污染,且当地的道路行政管理部门对此提出了明确的清理要求,那么被保险人便可凭借相关的证明文件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清理路面油污所产生的相应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2024-05-10
    117人看过
  • 保险公司清理费赔不
    法律综合知识
    一、保险公司清理费赔不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之明确条款,对于保险公司在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清理费用,应将其视为清算财产中的一部分,并以优先支付为原则进行处理。然而,具体关于清除费用的支付次序以及支付数额的具体细节,则须依据由清算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与准则来予以确定。因此,保险公司在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清理费用,确实有可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赔偿方式,仍需按照清算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加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保险公司依法终止其业务活动,应当注销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
    2024-08-01
    142人看过
  • 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赔不赔
    本项服务之全称为“保费宽限期”,系保险合同中所约定之内容。具体而言,此条款旨在保证保险公司在客户未能按时支付续期保费时仍能够提供一定程度的宽容期限,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这一期限通常设定为60个自然日。也就是说,倘若在保险期限届满之际,您未能如约缴纳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将给予您额外的60天宽限期以供您进行缴费。在此期间内,即使您尚未完成保费支付,保险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您依然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宽限期结束后,您仍然未能及时补缴保费,那么保险合同将会自动终止。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您提出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否则保险合同的效力将无法恢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
    2024-05-22
    273人看过
  • 责任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需理赔
    市民朱女士在南海一家保险公司为女儿购买了一份保险,保险期从2003年9月23日零时起至2004年9月22日24时止。第二年续保,保险期从2004年9月22日零时起至2005年9月21日24时止。保障的主要内容有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意外伤害门诊、急诊医疗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责任。去年9月21日,即第一年保险期到期的前一天,朱女士的女儿在学校扭伤右脚导致骨折,几次治疗共用掉医疗费用600多元。朱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表示,只同意理赔9月21日当天发生的治疗费用200多元,对于后来几次的治疗费用,则不予理赔。保险公司的理由是:保险理赔的基本依据是保险合同,赔与不赔,赔多或赔少,不是由个人决定的,而是由合同来决定。朱女士女儿的第一份保险合同在2004年9月22日到期,所以9月21日之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保险期,当然不能理赔。虽然朱女士的女儿是有续保的,但其续保时已经受伤,所以
    2023-04-23
    258人看过
  • 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过保后理赔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事故是可以理赔的,不受时间限制的,建议治疗后起诉保险公司,不是你的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理赔,是由于病情导致的,所以这种保险约定保险期后90日不在承担理赔的保险不合法。一、出车祸没处理完保险到期怎么办?1、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义务的前提是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而不是保险理赔时或交警处理时在保险期限内。2、只要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符合保险理赔情形的,保险公司应该予以赔偿。3、保险理赔以出险事故发生时间为准,只要处于保险合同在保期内,保险公司就需要根据合同履行赔偿责任。二、出车祸后再买保险还管用吗不管用,出了事故之后再买保险不可以理赔。意外险是一种因相关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而提供约定保障的险种,包括了交通意外、旅行意外等等意外保障。而且意外险也不是投保当即开始保障,一般情况下,都是投保后第二天开始保障,也有投保后第五六天开始保障。如果谎称是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意外险。会涉及到
    2023-02-23
    322人看过
  • 发生保险事故如何进行理赔
    发生保险事故之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在勘损、出具伤情鉴定之后即可以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理赔。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发生保险事故如何进行理赔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022-07-12
    180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保险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出险:出险就是发生了事故,无论是车撞车、车撞人还是其他,就要进入申请保险理赔流程了。2、报案: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必须报案,向公安报警及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如果错过了保险不赔。3、现场处理:有些情况下,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可以在标记轮胎的位置后,移动车辆。通常用“T”标记轮胎的位置。4、提出索赔请求:当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车主可以提出索赔请求,等待勘察。5、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实将进入下一步。6、结案: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点、定损中心去定损,就完成了结案。7、提交索赔材料: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险公司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8、索赔审核:当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
    2023-03-08
    414人看过
  • 保险公司赔不赔事故交通费
    一、保险公司赔不赔事故交通费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通常会对当事人所产生的交通费用进行理赔。具体而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在全国范围内都实施了统一性的规定。在这些责任限额中,包括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当然也包括了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关于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那么就应该对其所产生的交通费用进行赔偿。其次,交通费的计算依据应为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再次,交通费的支付必须以正式票据为凭,且相关凭据必须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最后,所谓正式票据,是指国家认可的可以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其中包括正式发票、汽车票、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出租车发票以及过路费收据等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
    2024-07-25
    32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事故是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害或伤害后果。保险人对这种后果的发生负有赔偿经济损失或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在我国为区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人们习惯将人身保险的保险事故称为保险事件。它不同于财产保险所泛指的不可预料,或不可抗拒... 更多>

    #保险事故
    相关咨询
    • 保险费交清之之前发生的事故保险人可否承担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8-02
      该特别约定为免责条款,投保人交清保费之前,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并合法有效,保险费交清之前发生的事故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范围,但是由于有以上规定,保险公司享有免责事由,保险公司可以此免责事由拒绝赔偿。而且,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已生效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继续索要保险费。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对之后还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免责条款应该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否
    •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可以不予赔偿保险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
    • 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怎么做保险保险公司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7
      当事人买了保险,发生事故后,要积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到现场进行勘验进行定损,如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保险公司就按约定进行赔偿。交强险优先赔,赔完后不足的有购买商业险的商业险赔,申请商业险进行赔付,赔付在不足由肇事方进行补足。另外,如果买了交强和商业之外的保险的话,赔偿是按照购买的保险险种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当然,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为了减轻赔偿责任总是会出现少陪或者
    • 修理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合理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1
      修理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此外,还包括车辆在出险后,送去维修的路上或者在维修过程中额外出现的意外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赔偿的。法官提醒:修理期间,一定要注意看护好车辆,与维修点约定好,同时还可以专门就维修期间的责任与保险公司进行单独约定。
    • 什么情况下发生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保险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8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