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抗辩理由,只是基于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丧失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人同主债务人一样享有法律规定的对抗债权人的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⑴基于主合同享有的抗辩权;
⑵基于保证合同享有的抗辩权;
⑶专属抗辩权。
一、社区矫正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2、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二、给亲戚做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三、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合不合法?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当保证人主动履行保证债务时,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担保,对于连带担保责任,由于连带责任担保的性质,债务人担保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没有顺序。担保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顺序,担保人不享有顺序利益,因此没有先诉抗辩权。在一般担保中,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此时,担保人和债务人分为债务清偿顺序,其中债务人是第一顺序,担保人是第二顺序。因此,先诉抗辩权只存在于一般保证中。
-
连带责任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及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
95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申请抗辩吗
205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360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抗辩权如何履行
335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责任限制是否包括被保证人
319人看过
-
连带担保人有没有先诉抗辩权
331人看过
连带保证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连带保证责任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 更多>
-
民法保证法连带责任是否有先诉抗辩权?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1保证人之间没有先抗辩权的。保证人可以选择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责任,不存在先后顺序的问题。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债权人选择了其中一个具有现实履行能力的保证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在该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便产生了两个追偿权。第一个追偿权是向具有本位责任的债务人行使,第二个追偿权,是履行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于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部分,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行使
-
保证人在连带责任中,对债权先履行抗辩权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20连带责任保证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在保证责任中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债权人须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能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由此可以看出,连带保证人是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的。
-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债权人是否有义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5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第
-
连带责任保证人能否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进行抗辩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26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债权人可以对连带责任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1. 债权人的债务已到期,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务也已到期; 2. 债务人已实施可撤销行为; 3. 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
连带责任保证的约定责任对方能抗辩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31、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之间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的所有保证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明确与债权人约定了为一般保证,则连带共同保证的所有保证人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