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使用权是债权还是物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22:02:56 338 人看过

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债权。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房屋租赁并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将房屋的使用收益权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让渡于承租人。

一、承租人可以把名字直接改掉吗

联系房东。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二、季度付款怎么规定的

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按照季度来进行支付,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三、房屋租赁合同式模板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式模板在网搜有很多,不一一列举。房屋租赁合同的写作模板为:

1、写明租赁双方的个人信息,出租人还要写明租赁房屋的具体信息;

2、写明具体的约定内容,如租赁期限,租金交付方式,房屋维修等具体条款和违约方式和违约金;

3、租赁双方签上名字写上日期。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6: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属于股权还是债权
    融资租赁是债权。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一、如何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1、合作模式:承租人&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2、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上海市一中院、二中院发布的《2009-2013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中明确了,在司法审判中,判断一项交易是否构成售后回租,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审查租赁物是否真实存在,租赁物转让价格是否与租赁物真实价值是否合理匹配,承租人与出租人是否办理了必要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手续,买卖合同与租赁物之间是否有对应关系。有鉴于此,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1)明确具体租赁标的物。出租人应当做好尽调,对于租赁标的物有充分的了解。此外,出租人应尽可能在售后回租项下的《买卖合同》、
    2023-03-07
    430人看过
  • 如何区分有益物权还是租赁权
    法律没有规定租赁权,也没有定义有益物权的租赁权,也称为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为使用收益而享有的必要占有权的总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权属于债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区别1、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而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
    2023-08-06
    334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专用管辖权还是就是共同管辖权
    房屋租赁合同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也是纠纷较多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虽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与房地产有关,但诉讼法律关系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然是债权债务纠纷,不是房地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殊地区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管辖的批复》中明确规定: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部分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以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管辖。由于此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是怎么
    2023-08-18
    66人看过
  •  使用租赁权是否享有不安抗辩权?
    根据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如果承租人确有证据证明出租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其履行债务的情况,出租人可以暂停履行租赁合同。暂停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暂停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暂停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根据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如果承租人确有证据证明出租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其履行债务的情况,出租人可以暂停履行租赁合同。如果承租人没有确凿证据中止履行,那么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暂停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暂停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暂停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经营状况恶化时如何暂停履行租赁合同?在经营
    2023-08-28
    88人看过
  •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是物权,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被请求权人应当返还原物与孳息。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返还原物请求权构成要件如下:(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回的权利答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
    2023-06-26
    477人看过
  • 租赁合同和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和转让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关系不同,且定义不同。具体而言,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转让合同是转让人转移标的物的权利,一般为所有权转让于受让人,受让人支付对价的合同。因此两种合同中的法律关系相对人也不同,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也是不一样的。一、租房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租房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房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2、租房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房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3、租房合同是诺成合同。租房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
    2023-03-13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属于物权还是债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属于债权。《物权法》第2条,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117条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但普通的房屋租赁不属于用益物权范畴。另,《民法通则》第84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房屋租赁,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仅限于房屋本身,而不是对其所依附的土地也有使用权。
    • 租赁权是什么? 租赁权是有益物权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5
      法律并没有规定租房权,也没有关于有益物权的定义,租赁权又称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权属于债权。
    • 居住权是使用益物权还是合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属于。《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所以,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条件包括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2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指土地使用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土地使用权返还土地使用人的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享有人或者将来可以合发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 2、出租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后,方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 3、土地使用权
    • 租赁物的使用权属于合同履行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租赁物的使用地属于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几个问题的说明》第19条规定,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由此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