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罚金的适用对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10:23 356 人看过

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加刑相关文章
  • 附加刑须合理适用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附加刑罚金的适用对象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
    2023-07-05
    57人看过
  • 罚款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对吗?
    罚款与罚金这两种都是公权力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它和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样,是一种刑罚,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判刑罚款怎么交的罚款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法院开具罚金的票据,当事人携带该票据到法院指定银行缴纳,银行开具回执,递交回执至法院,当事人保留一联。当事人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当事人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
    2023-07-21
    382人看过
  • 【死刑】对适用死刑的对象限制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是对适用死刑的对象的限制:?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首先,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其次,不满18周岁是以犯罪时为准的,而不是以审判时为准,因此,行为人被审判即使已成年,但只要其犯罪行为是在18周岁生日之前(包括生日当天)实施的,就不得适用死刑;第三,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这表明,对未成年人犯罪,无论如何,最高刑只能是无期徒刑。?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首先,“怀孕的妇女”是以审判的时候为准的,而不是犯罪的时候,这不同于上述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形(一个以犯罪时为准,一个以审判时为准);其次,这里“审判的时候”具体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而不仅仅是指法院审理阶段;第三,在审判期间,即使“怀孕的妇女”实施人工流产的,也不能适用死刑;第四,在审判期如果是自然流产的,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的妇女在羁
    2023-06-11
    162人看过
  • 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使用吗?
    附加刑能独立使用。刑罚的使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附加刑的独立适用是指将附加刑独立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对于罪行比较严重的,不能独立适用附加刑。附加刑的独立适用必须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不能随意适用。一、刑事处罚主要有哪些方式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处罚的主要方式包括有主刑以及附加刑,其中包括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种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可以独立对犯罪分子进行适用。二、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呢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且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的刑罚,但主刑不是必须适用的。主刑由轻到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附加刑是指既能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的一种刑罚。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还包括对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三、诈骗罪判刑后可以保释吗诈骗犯判刑后
    2023-06-26
    425人看过
  • 主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对吗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一、社区矫正拘役有期无期徒刑和死刑吗刑罚主刑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不包括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不是刑罚种类,是刑罚的执行方式,如缓刑和监外执行。刑法主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刑罚可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二、误把某人遣送回国怎么处理遣送,将人强制性带走,如遣送回国,遣送返回原籍,收容遣送(已被废除),主要针对违法但危害性不强的外国人或者城市流浪人员等。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三、刑法中刑事处罚包括哪些类型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3-15
    62人看过
  • 非法经营行为的刑罚适用对象是谁?
    非法经营的刑事处罚是指: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的刑事处罚非法经营罪刑事处罚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7-06
    108人看过
  • 附加刑的含义和适用条件
    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是附加刑吗驱逐出境是附加刑。驱逐出境只针对外国人犯罪由公安机关执行,具体如下:1、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具体适用时要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以及外交斗争的需要;2、被人民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3、在我国境内工作居住旅行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外国人在我国境
    2023-07-02
    91人看过
  • 附加刑的罚金什么意思
    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一、刑事责任的概念是什么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适用于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罚,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驱逐出境。二、中国的主要刑罚有哪些我国的主要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主刑有以下五种:1、
    2023-03-07
    438人看过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分类和适用对象
    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适用于以下对象:1、适用于长期徒刑。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犯罪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大的罪犯;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范围广,适用范围广。刑法分则中,许多犯罪以中期徒刑为唯一法定刑;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规定中,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诽谤、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破坏选举等。有期徒刑适用对象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根据《刑法》中对于有期徒刑的相关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分别为: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
    2023-07-15
    141人看过
  • 附加刑的罚金如何规定
    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一)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二)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一、罚
    2023-03-07
    439人看过
  • 附加刑一定要判刑吗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吗
    附加刑是可以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一、诈骗罪被判缓刑还需要罚金吗需要,只要构成诈骗罪,不管是判实刑还是缓刑,都必须同时判处附加刑罚金的。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没收财产能不能独立适用理论上讲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但是实践中很难单独适用。在我国刑法中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可以依法独立适用,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但刑法分则对单处没收财产没有一条规定,因此通常来说没收财产在实践
    2023-06-21
    277人看过
  • 比较主刑和附加刑的适用差异
    主刑与附加刑在适用上有夏利不同:一、性质不同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二、种类不同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三、特点不同主刑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管制与缓刑的区别管制与拘役有何不同(一)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二)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三)缓刑: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023-07-06
    416人看过
  • 死刑的概念和死刑的适用对象
    一、死刑的概念和死刑的适用对象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谋杀”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称“生命刑”、“极刑”。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取消死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人口众多,整体国民素质较低,对犯罪的仇视、对死刑的认可(这可能是最主要的)、“杀人偿命”等原始法律观念根深蒂固,以前法院宣判死刑布告中常出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中国特色”吧。而取消死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死刑在我国最终也肯定会取消,事实上,我国在近来的司法实践中已减少对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尽管最高人民法
    2023-06-04
    345人看过
  • 死刑适用与哪些对象?
    死刑做为最严厉的刑罚手段,而且是不可逆转的。如此严厉的刑罚必然只能用于极其严重的犯罪当中,而且其适用的对象也可以说的上罪大恶极才能用的,那到底哪些人有可能涉及到死刑呢?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ν罪行极其严重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大恶极。罪大是指犯罪性质和后果极其严重给社会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是犯罪的客观Σ害的体现;恶极是指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和人身Σ险性特别大,是罪犯的一种主观心理,通常表现为犯罪分子蓄意实施严重罪行,丧尽良知,不思悔改,极端蔑视法制,仇视社会。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的罪犯应当是罪大与恶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2023-06-11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加刑
    词条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作为我国刑罚体系中与主刑相对应的另一大类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更多>

    #附加刑
    相关咨询
    • 对单位犯罪的,对于罚金刑的适用对象,罚金的适用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它在处罚性质、适用对象、适用程序、适用主体、适用依据等方面与行政罚款、赔偿损失等处罚措施有着严格的区别。罚金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经济犯罪和贪利性犯罪。此外,在刑法明确规定对犯罪单位施以双罚制时,对单位一律使用罚金刑。刑法分则对于罚金刑的规定有四种方式:一是选处罚金,即将罚金规定为选择法定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 罚金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罚金刑可以单独适用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1.罚金的适用对象: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部分具体罪名规定了罚金。 (3)其他故意犯罪: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其中约一半的具体罪名规定了罚金。 2.罚金刑可以单独适用。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
    • 罚金适用于哪些对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8
      罚金的适用对象在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
    • 可以对哪些对象适用罚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0
      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 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 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规定了罚金。 (3)其他故意犯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了罚金。此外在我国刑法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什么是罚金罚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1.选处罚金即罚金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罚,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参见刑法第275条);2.单处罚金即只能判处罚金,而不能判处其他刑罚。对犯罪的单位只能单处罚金。 3.并处罚金即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