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绝拆迁,因为政府征地程序不合法。
针对红头文件不合法的救济措施:
1.复议时一并提出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2.诉讼时一并提出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但是,附带性审查存在其他限制条件。首先,只有因以该文件为依据做出的行政行为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出附带性审查要求。其次,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只能依附于具体案件作为一个诉讼请求提出,而不能单独作为一个案件提出。再次,就审查范围而言,一般规章以下的文件才能附带性审查。
一、征地拆迁中常见的红头文件有哪些?
1.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调查确认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等。
3.决定及方案
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补偿决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拆迁方可能发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决定书,断水断电通知等等。
-
征地批文没有见到征地拆迁的可以拒绝吗
302人看过
-
拆迁时没有见到征收文件是否有权拒绝签字呢
118人看过
-
征收文件在哪里查看,没收到可以拒绝征收吗
114人看过
-
遇到协议拆迁可以拒绝
145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任何文件,未批先占可以拒绝吗
203人看过
-
市里拒绝执行红头文件可不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52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征地批文没有见到征地拆迁的可以拒绝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1-04-01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
-
局以未接到红头文件拒绝申请133天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女职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权。r延长产假规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属于地方性单行条例,按《立法法》规定,经批准后,分别由XX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在在本级XX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所辖区域具有法律效力。教育局以没有接到红头文件为由不予执行是违法行为。女职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
征地拆迁中老红头文件都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1、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调查确认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等。 3、决定及方案 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
-
征地拆迁中常见的红头文件的类型包括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81、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 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征地批文及申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调查确认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征地红线图等。 3、决定及方案 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决定及补偿方案
-
收不到拆迁安置房可以拒绝拆迁吗?如何拒绝?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6拆迁设置的房屋经验合格,符合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拆迁人不能拒绝接受房屋,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拒绝。被征收人选择交换房屋所有权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交换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