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放弃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是否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南宁有一对夫妻分道扬镳,双方打官司分割财产时,女方称男方在婚内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使她的利益受损,要求补偿,但法院没有支持她。
余某和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1年底登记结婚。两人婚后感情还可以,但没有生育孩子。结婚前,男方余某在大沙田买了一块宅基地,并且已经开工建房。2004年房子建好后,房产部门给余某颁发了房产证,同时确认作为妻子的余某为房屋共有权人。
从2006年6月起,余某和李某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经常争吵打架,感情产生了裂痕。2008年初,余某一纸诉状将房产部门告上法庭。他称大沙田那套房子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房产局给李某颁发共有权证侵害了他的财产权。一审法院认为余某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驳回了他的起诉。余某不服提起上诉。
就在余某忙着和房产部门打官司时,妻子李某也在2008年4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和余某离婚并分割财产。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由于当时余某和房产部门的官司尚未有最终结果,法院暂时未处理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
2009年,余某和房产局之间的较真尘埃落定,南宁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余某的上诉。这意味着房产部门的登记合法,余某提起争议的房屋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当年12月,女方李某向良庆区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那套共同财产。李某还提出,余某的父母在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继逝世,留下了两套房子,这两套房本应由余某三姐弟继承,余某应得的份额该成为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但余某放弃继承遗产,这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李某要求余某就此赔偿她经济损失5万元。
今年3月2日,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确认大沙田那套房子的产权两人各有一半份额,因建房欠下的债务两人各担一半。但法院认为余某放弃继承其父母遗产,是他依法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正因为他放弃继承,遗产因继承关系和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条件没有成就,所以李某认为余某放弃继承的遗产侵害她的权利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丈夫去世妻子能送葬吗
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妻子的部分剔除出去后再和其他个人财产一起参与分配。确定遗产后,确定继承人和继承顺序。根据法律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按同等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可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所以,丈夫先于老人死亡,其儿媳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对方的老人。
-
丈夫放弃继承遗产侵害了妻子的权益吗
184人看过
-
丈夫放弃继承权会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吗
208人看过
-
丈夫放弃继承权属于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吗
338人看过
-
丈夫放弃继承权属于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吗
90人看过
-
妻子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丈夫同意吗
492人看过
-
丈夫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侵害了配偶的权利
257人看过
继承人能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更多>
-
丈夫放弃继承遗产是否侵害妻子权益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答:根据我过《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夫妻双方之间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且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本案中当事人A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何时解除是确定是A否有继承权的关键。我过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一方当事人上诉后,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时,一审判决并不发生法律效力。通过B描述的情况来看,王某是在二审案件期间发生事故身亡的,其一审判决并未生效,也就是说,A与王某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二人婚姻关系的解除是因为
-
-
丈夫放弃继承权算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2丈夫放弃继承权不算是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虽然一方因继承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继承还未开始,丈夫放弃继承权,也没有侵犯妻子的共同财产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丈夫放弃继承权算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3丈夫放弃继承权不算是侵害妻子的共同财产,虽然一方因继承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继承还未开始,丈夫放弃继承权,也没有侵犯妻子的共同财产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丈夫放弃继承遗产后妻子是否需要继承遗产丈夫放弃继承权要求妻子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2不需要的。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权利优先于一般财产权。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配偶作为遗产的承受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遗产,另一方无权干涉。配偶放弃继承遗产的行为虽然会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