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年限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10:21:37 311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集体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有限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集体土地证的期限中还有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另外还有一种也会造成使用期限终止的情况,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集体土地证年限是多久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2、《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证的年限长短会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

3、对于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另行划拨一块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请求退还土地灭失部分剩余年限的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

二、集体土地的范围

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5: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二、国有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三、
    2023-03-04
    41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一、什么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013年,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二、集体土地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归谁所有?集体土地连续使用满20年,这个概念是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提出的,只适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知识:(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
    2023-02-09
    146人看过
  •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规定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规定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国有建设用地有年限吗国有建设用地有年限,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居住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七十年;用于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性等其他的为五十年;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的为四十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土地使用证的有限期是怎样的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2023-06-21
    49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一、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二、如果二手房交易成功不满半年,到底可以住多久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住宅用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减去已使用年数。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另外,工业用地的使用
    2023-03-14
    49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年限期限有什么规定土地使用权应有什么年限
    土地使用权要求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需要办理续期手续。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
    2023-08-07
    429人看过
  • 土地使用20年还是集体的吗
    1、国有农场并不一定必须是国有土地,也有可能是当时租用集体的土地,你先确定好该国用农场的土地性质。2、如果是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是国家的,只要没有进行房改,你永远都没有使用权。3、农场的用途问题,如果你建房所用的土地不是住宅用地,那你建设的房屋就属于违法占地范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在说确权的事情。4、连续使用满20年,这个概念是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提出的,只适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关系。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中有提到,国有土地相关法律中没有这个概念。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集体土地的存在形式一般都是在农村,通过集体土
    2023-08-17
    22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已建房屋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已建房屋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已建房屋可以转让,根据“房地一体主义”原则,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其上所附房屋和建筑都一并转让出去。另外还需要注意,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亦不能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3.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
    2023-05-24
    9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土地使用人如何分权
    一、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土地使用人如何分权土地使用权划分为个人土地使用权及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类型,其中,个人土地使用权无疑归属个人所有。而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有时可能出现分割的现象。此时,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分割操作。分割之后,通常情况下,这些被分割的部分并不再归属于集体,而是成为个人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二、土地使用权拆迁怎么补偿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
    2024-04-25
    138人看过
  • 村委会有权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有权。村委会有权收回村集体土地。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是农村集体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而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使用人可以续租,村集体也可以回收。村委会是接到上一级组织通知下来的任务才进行回收集体土地,要回收集体土地就要按照规定做好有关的手续后才能进行回收,否则就会引起矛盾。一、企业是否可以自己建厂房承包村集体工业用地创办公司,是可以自建设厂房的。集体工业用地,又叫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二、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有哪些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1、向乡镇土地局提出申请;2、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可咨询当地土地局;
    2023-06-20
    279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1.甲乙双方签名或单位公章2.应注明土地的位置、面积、作什么用3.费用及支付方式4.双方的权利及义务5.有效合同的份数6.生效条件7.其它附加条款。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可以继承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属于个人合法的财产,所以是不能继承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2023-06-16
    107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包括集体土地吗?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含集体土地。只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集体土地不在征税范围内,但集体土地进行流转用于建设的需要由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一、沧州拆迁标准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和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沧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沧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征收集体土地需要对房屋等建筑物进行拆迁补偿、安置的,适用该《办法》。《办法》中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被拆迁人指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二、事业单位自用地可以免税吗?事业单位的自用地
    2023-03-28
    277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农村的土地,农户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肯定是需要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现如今大家经过集体土地流转政策以后,其实已经逐步的把对土地的投资热度转移到了农村集体土地当中的。城镇土地一般在对外划拨,转让的时候都有年限的限制,所以有很多人也特别的关心集体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
    2023-06-22
    24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可以出让了吗
    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后只要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村建房的有关规定,就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旧房改建。一、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
    2023-02-28
    319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形式?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需遵循什么原则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形式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有三种形式,分别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留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公用企事业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如下:(一)、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二)、自留土地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
    2023-12-21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1979年开荒土地使用权属谁?集体有权无偿收回?使用年限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
    • 非本村集体成员有权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17
      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必要的手续后,也可以承包经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否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此案件不仅是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还涉及到违法转让集体土地、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第八十
    •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具体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6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期限按以下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 集体土地使用权具有哪些权利,全体土地使用权分类和用途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集体土地使用权特征如下: (1)主体的特定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乡(镇)、村公益性组织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 (2)用途、取得与权利内容的相关性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划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非农经营用地使用权和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关于权利的分类,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所不同。后者主要以权利的取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