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处理途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0 09:11:15 366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处理途径

农村土地确权有的处理途径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材料等;

3.审核材料,通过后登记造册;

4.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土地确权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三、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的归属需视情况而定: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

2.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即属于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享有;

3.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的解决途径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民事答辩状答辩人:李___、李___,女,汉族,住___县西西后村。因原告张___诉答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原告不是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其无权对答辩人承包耕种的土地主张权利,依法应判决驳回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对诉争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
    2023-07-06
    297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如何理解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农村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
    2023-05-05
    373人看过
  • 哪些人会反对农村土地确权
    自从开展农村土地确权以来,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各种讨论从来没有停息过,反对和支持的声音都不少。哪些农民会反对农村土地确权?反对的理由有哪些呢?1、正反双方对农村土地确权争论的核心是什么?反对农地土地确权和支持农村土地确权争议的焦点应该是:农民是否应当享有真正的农地转让权,说白了就是农民可以自由处理土地并借此获得受益。其实任何一项改革,都是由成本的,关键是改革的受益者是谁,多数还是少数,受损者是谁?多方能否达成一致!农村土地确权依然面临这样的处境。2、土地确权给农民带来的四大好处!一是有助于后期借助市场的力量进行土地流转,增加人均耕种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二是稳定民心(承包权不变),鼓励农业生产者(经营权流转)进行长远性投资(有恒产这有恒心);三是通过落实农民财产权,通过有偿转让农村土地,让更多农民有足够经济实力进城购房定居,加快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四是规范农地征迁补偿,在某些情况下降低强
    2023-03-01
    14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一、哪些农村土地参与确权?但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是针对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其中又以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为主,以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具体来看:1.农村承包耕地:确权到农户或者村民小组(以前有的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的承包)2.农村宅基地:确权到农户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到集体、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办理了用地手续的)4.农村四荒地、未利用地:确权到集体、村民小组或者个人(小组或个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队这类土地进行承包。)另外,农垦国有土地也在陆续开展确权,但负责部门不大一样,是由各地农垦主管部门负责的,主要对国有农场使用的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地进行确权。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农村有些集体土地是交给国有农场代为管理的,这类土地应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流程来,而不是农垦土地确权。二、哪些土地不能确权?以上土地都是纳入了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的,只是确权的主体和对象有所差异,而不参加确权的土地大多是
    2023-06-03
    11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能否在非农村地区确权?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二、确权方法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三、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
    2023-07-07
    205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合村并组后如何处理
    一、农村土地确权是个什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解读:农村土地确权不仅仅包括使用权(虽然土地使用权老百姓最关注,也有很多老百姓把土地使用权等同于土地所有权,把土地使用权确权等同于土地确权,这都是错误的)二、三类土地所有权主体都是谁?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1、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2、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
    2023-05-05
    1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有哪些
    一、按约定或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1)转让方必须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例如,转让房地产,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需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2)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应当签订转让合同。(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4)办理过户登记。(5)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
    2023-02-23
    403人看过
  • 处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原则有哪些?
    农村土地经营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重要权力。那么,处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原则有哪些?处理农村土地经营权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处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哪些限制规定?处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原则:——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2015年关于农村土地经营
    2024-01-22
    23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用处是什么,土地确权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最近,很多人在问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相关的问题,其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后,国家将给承包户颁发新证。那么,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用处是什么?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啥好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用处是什么?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产权制度,确权则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提。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保证。通过《民法典》要求登记,能够依法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能,为农民通过入股、抵押、担保和流转等形式,增加财产性收入畅通渠道。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啥好处?没有土地哪来的使用权?土地确权其实确定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说白了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次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
    2023-05-05
    76人看过
  • 如何处理农村土地确权中遇到承包地块及用途变化
    土地确权在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与农村和谐举足轻重。然而,对农民来说,土地是“命根子”,承载着他们的希望,任何关于土地的制度,都会触动农民的敏感神经。土地确权后,承包关系将长久不变,农民对“公平”的诉求极为强烈。那么,在确权中遇到承包地块及用途变化问题的该如何处理?1、承包地块面积的确认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前提,坚持原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地块不变的原则,不得打乱或改变原承包关系。确权后增加的面积,只要是在其承包地块内,应属原承包农户,应按原有的承包关系进行确认。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增加的面积用于调平补缺,或者调整给其他农户,更不能把增加的面积收归集体经济组织。2、承包经营权权属争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存在争议的土地,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对承包地“四至”界限不清的,要采取各种办法尽量明确,存在纠纷的,纠纷解决后再确权登记。对土地承包经
    2023-05-05
    440人看过
  •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意义,土地确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意义?要注意哪些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2.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3.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4.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
    2023-12-09
    10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中五保户的土地怎么处理?
    我们首先需要弄明白一个含义,何为农村土地确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块土地都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最终确认、确定,确权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进行执行。那么,在确权的过程中,我们农民需要了解的一些基本常识有哪些?1、五保户的土地确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土地;2、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确认: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指在承包合同上面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所记载的代表人,代表因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他不能到场的原因的,由家庭成员共同推选确定;3、调查结果确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其他方式的调查结果,则由其他方式的代表进行签字确认;4、退耕还
    2023-04-16
    126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对于农村土地利用有何影响?
    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土地确权专用仪器1、手持GPS面积测量仪;2、测距望远镜3、RTK4、全站仪农村开荒地土地确权是怎样的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是个人开荒的地,所有权也不属于个人,还是公有。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具体一般是村集体,所以,所有权归所在的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的使用一般由村集体确定,实际上严格说起来,如果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批准,私自开荒种地是危险的,有时候还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因为为了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有些地方是需要保护的,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一
    2023-07-18
    3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土地确权纠纷处理的程序是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
      土地确权纠纷解决途径: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
    • 农村土地和土地及土地经营权确权后,子女如何分配,有哪些解决途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6
      子女们如何分配属于家庭内部协商确定的事宜: 1,子女之间可以平均分配,经过所有子女协商,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2,如果各成员之间,不能达成一致的分配意见的,可以请户口所在村的村委会调解员出面调解; 3,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1,自力救济:(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2)自决是指纠纷
    • 农村土地流转有什么途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0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2、出租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
    • 农村电塔征地的途径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5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2、开展实地调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3、确认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4、告知听证权利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
    • 解决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主要途径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6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不是基于你的承包书。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下去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这一条就是说你家的地或者被做道路了或者荒废了,就不计算在内。4、公益用地占有的情况处理,首先要明确村内建设的道路、机耕路、塘、水库、水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有的承包地,办理征用手续补偿的,不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