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委托行为事后没有被追认,会产生什么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8:10:41 283 人看过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委托甲帮我们办一点事儿,结果甲又在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委托乙办,虽然是出于人情考虑,可是这里面也有契约精神在约束着,虽然这种精神约束力不强。要知道这种转托办理很多时候都会出现问题,如果事情小的话自然不会有纠纷,可是一旦涉及的东西价值比较大的话,肯定会引发纠纷。这时候很多人就会考虑:这种行为是不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委托人不同意转托的话又要怎么去处理?如果这些问题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话,最后双方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受托人是在没有经过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托,这时候是不构成委托合同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受托人要进行转托的话,必须要经过委托人的同意,或者虽然在转托前没有告知委托人,但是事后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只有这样转托才能成立。否则委托人就相关的事宜还是会找受托人处理,而不是转托的第三人,只有转托关系成立的情况下,第三人代理的行为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受托人才不会承担后果,而是由委托人承担。

如果不太明白的话,可以用一个实例来说明一下,比如:甲委托乙承运货物,而乙不能办理或者是有事情将承运转托给丙,这时候如果乙及时或者是在转托之前就告知甲,并得到甲的同意的,乙就不承担后果,甲和丙之间就会建立起转委托的关系,如果后续有什么问题的话,乙不需要承担重大的责任。

相反如果受托人在不经过甲的同意的情况下,或者是事后也没有经过甲的同意就私自将受托的责任转交给丙,出现什么问题的时候,还是乙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甲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委托关系还是在甲和乙之间产生而没有转换为甲和丙。

当事人要知道的是如果受托人私自转委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私自转委托,这种行为本身就属于违约违规的,中间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果转委托的关系的不到委托方的承认的话,转委托行为是无效的。如果发生意外的话,受托人可能要面临以下的情况:

(1)如果受托人的这种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话,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进行赔偿。

(2)如果其他的第三方也因此遭受损失的话,受托人同样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涉及的数额很大,几方又各执一词,最后肯定只能走法律途径。也就是说受托人可能会被告上法庭,承担相应的责任,毕竟受托人本身的行为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在有些委托合同中会明文规定,受托人不能再进行转委托,如果受托人不遵循合约进行转委托的话,这种行为是不是有效的?可能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

受托人私自转委托,而委托人又不承认这种转委托的行为,这时候受托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可是对于委托人来说很多时候即便是有赔偿金可是还是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委托人就会在签订合约的时候明确规定不能进行转委托。虽说合约中这样规定,可是很多受托人还是会不按照合约的规定来履行,私自转托。

首先受托人的这种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的,不过转托是否有效一般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的:

1、首先如果转委托行为得不到委托人追认的,这是时候转委托行为就属于无效,受托人是要承担违约赔偿以及委托人和第三人等的损失的。

2、如果转委托的行为在事后得到委托的人承认的话,委托行为就会从无效转变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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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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