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留置竞合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9:02:44 303 人看过

在我国学术界,大部分学者认为留置权应优先于抵押权,理由如下:

1、留置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物权,应当优先于通过约定产生的抵押权。

2、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通常是因履行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仓储保管等合同而产生。在履行这些合同时,留置权人往往要提供一些材料和劳务服务,且其费用也往往都由留置权人预先支付。假如留置权人享有的留置权不能优先于抵押权,那么不仅不能实现其付出的劳动价值,而且有可能使其预付的费用也不能得到补偿,这就会迫使留置权人采取预先的措施保障自己的权利,例如,要求定做人预先支付价款,这样一来就会不合理地增加交易费用。

3、留置权人提供的材料和劳务,将使标的物的价值增值,这显然是有利于债务人;同时优先保护留置权,也可能是有利于抵押权人的。

4、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修理费、承揽费、运输费等,而该费用往往数额较小;拍卖、变卖留置物以后所获得的价款,在扣除了上述费用以后常常会有很大的剩余,抵押权人可以就这些剩余的价值受偿。

5、留置权人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抵押权人所承担的风险。在留置期间,留置物或者抵押物会发生毁损灭失以及被分割等危险,留置权人要承担所有的风险;而由于法律赋予抵押权以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人的风险则是有限的。

一、留置权行使的前提条件

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

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

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

3、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

4、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设立和先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3日 0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质押和留置的区别
    一、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质押和留置的区别(一)质押和抵押的区别1、名称不同抵押的财产称之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之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之为抵押权人;质押的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2、抵押和质押生效的条件不同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3、担保的方式不同因为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所以:抵押物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抵押人所有的财产,凡是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抵押物;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二)质押和留
    2023-06-08
    318人看过
  • 破产程序如何处置抵押物
    一、破产程序如何处置抵押物企业破产清算中有抵押担保的,企业可以通过清偿债务取回抵押物,然后将抵押物变现,用于清偿债务。二、小微企业破产程序申请破产程序为:1、由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政府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其中,公用企业和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和取得坏债担保的两种情形不予受理;3、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与重整;4、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有关人员中指定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进入清算程序。破产程序包括三种。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
    2023-04-24
    248人看过
  • 抵押物流拍法院如何处置
    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一、司法拍卖房产流拍后该怎么办司法拍卖产流拍后可以变卖,或者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共识以物抵债,一般司法拍卖不动产可以拍卖三次,从第一次流拍后进行后两次拍卖时,拍卖的价格要缩水降价的比例在10%到20%之间。在人民法院拍卖房子前,会对房屋进行查封和评估。然后进行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的,会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第一次没有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到20%,再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再降价进行拍卖
    2023-02-28
    117人看过
  • 如何处置破产企业抵押物
    一、如何处置破产企业抵押物企业破产前抵押资产处理方式有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关于抵押物能否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及查封、扣押对抵押权效力的影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中做了明确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执行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
    2023-04-24
    254人看过
  • 企业破产抵押物如何处置
    一、企业破产抵押物如何处置在公司宣布破产之后,人民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之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成立个专门进行财产清算的团体,一般规定的时间为15天之内。而这个负责专门进行财产清算的团体的组成主要是由相关机构的组成人员以及公司的股东代表等等。公司在宣布破产之后会遗留一些破产财产,而负责清算的团体在成立之后,对于这些破产的财产可以进行保管和处理,并且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价格的估算和合理的分配。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之下,负责清算的团体可以进行相关的民事活动。负责清算的团体在成立之后,并且在进行日常工作之后,要对人民法院进行相关的责任承担,对于财产清算过程中的各种工作细节要进行报告。这里所提到的公司破产之后所产生的破产财产主要包括以下的这些财产:在公司进行破产宣告之后,由于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产生的所有财产;在公司进行破产宣告之后一直延续到破产程序结束之前这段时间之内所获得的经济财产;还有公司的其他一些相关的
    2023-06-06
    285人看过
  • 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存在如何处理
    根据抵押的性质我们可以知道抵押合同其实就是担保合同的一种,因此如果是其他种类的担保,如留置担保,质权担保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确定。首先如果是抵押权和留置权,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得到补偿。如果是出质和抵押,则需要根据担保物上面是否设立抵押登记,设立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出质,出质权优先于为设定抵押的抵押权。一、动产担保物权竞合的条件动产上担保物权的并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同一件动产。存在于同一动产上的数项担保物权之种类,既可为异类(如抵押权与质权),也可为同类(如两项抵押权)但它们必须附着于同一件动产之上。存在于不同动产之上的各个担保物权之间,则不发生并存问题。2、数个担保物权在存续期间上须有交叉。如果一项财产上前设的某一担保物权消灭之后又设定或成立新的担保物权,则不发生并存的问题;原有并存关系的两个担保物权中的任何一个消灭时,并存关系也随之解除。3、并存的数个担保物权,各因不同的法律事
    2023-03-06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抵押物如何转让和处置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1
      1、抵押期间,抵押人已经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如果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
    • 什么是留置, 抵押、质押、留置、留置、抵押、留置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举个例子:我们拿着自己的布料去裁缝店订做衣服,约定取衣服日期到后,经店主催取而订做人不取也不付工费,在这种情况下,店主可采用折价、拍卖、变卖的方式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工费,超过工费的部分还债务人即订做人,不足部分店主向订做人要求
    • 抵押合同签订后如何处置抵押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1、抵押担保签订抵押合同后,抵押财产要怎样处分,要看债务人是否偿还债务而定,如果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主债权消灭后,抵押人可以注销财产抵押登记。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一般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偿还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
    • 留置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应该如何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4
      留置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首先,抵押不转移占有,所有权人仍然占有标的物。而留置和质押则是标的物由留置权人和质押权人占有。 其次,效力等级不一样,留置权优先于登记的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质押权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 再次,三者产生的依据不一样。抵押和质押是基于双方的约定。而留置则是基于法定。
    • 质押留置和抵押留置有什么不一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所示:抵押一般是指在抵押物上设定一个抵押,抵押物仍然归债务人使用、处置质押则需将抵押物放置到债权人处,有债权人负责保管 而留置则一般是指由于对标的物的修缮等活动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方不履行的,则债权方行使留置权,一般在交通运输工具的修理中使用较多。并且法律对留置权行使有特别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