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是什么单位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06:02:29 336 人看过

一、土地征收是什么单位管理?

征收土地是国务院管,或者由县级以上的政府管。具体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我国的土地等的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这也是政府可以征收土地的一个原因。若真有的是农村地区的土地,那么征收单位需要向集体组织支付土地补偿费,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等的费用。

三、对耕地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是比较完善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前有组织听证的环节,如果村民对补偿数额、补偿的计算方式有异议,可以在听证时就表达异议。征地批复后,如果认为补偿不到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方式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单位征收土地政策的规定
    一、单位征收土地政策规定土地征收新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明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第一、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
    2023-06-03
    454人看过
  • 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征收土地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征收的情况其实是伴随着城镇发展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去更新运营的,但大多数土地当前已经是有土地使用人,所以想要使用这些土地的话就需要进行征收,征收的同时需要给土地所有人相关的征地补偿,不过当前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那征收土地的概念是什么呢?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征收土地的概念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还具有计划经济的色彩,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政治文明和法治社会的建设,现有的土地征收制度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方面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立足国情、省情的基础上,综合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文明做法,提出适合本土的合理的土地征收法制体系,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北京在明首席杨在明说
    2023-06-03
    407人看过
  •  闲置土地的征收责任单位是哪个?
    本文介绍了国土资源局负责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职能及其未来执行征收办法的相关情况。一般情况下,征收机关只会执行相关文件,而相关文件的制定则由政府部门负责。如果土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此外,如果土地原归农民所有,则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国土资源局是负责征收土地闲置费的机关,未来将按照最新的征收办法来实施该费用。一般来说,征收机关只会执行相关文件,至于相关文件的制定,是由政府部门进行制定。土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原归农民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复耕。 土地闲置费从何而来?土地闲置费是指国家对城市和乡村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自批准开发建设之日起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土地,按每平方米2元的价格征收的一种行政性费用。然而,对于哪些土地需要缴纳土地闲置费,法律
    2023-08-30
    236人看过
  • 土地征收的主体单位有哪些?
    一、土地征收的主体单位有哪些?土地征收的主体单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体理由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
    2023-06-16
    80人看过
  • 已征收的土地归谁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但使用权等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024-04-26
    144人看过
  • 房改房单位怎么征收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应税单位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并按规定进行核销账务处理后,住房用地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比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对个人所有住房用地的现行政策执行。由于目前各地都规定免征个人住房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此次通知的发布和执行意味着,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的房改房用地也将获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有关专家表示,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单位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后,一般应将土地使用权由单位名下过户到职工个人名下,但也有部分单位没有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其原因主要包括:生产用地和房改房用地混杂在一起,很难分割权证;房改房用地为划拨土地,过户给职工时需补缴大量土地出让金,单位和职工难以承担等。这造成不少房改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保留在单位名下,单位需要就这部分用地缴
    2023-03-04
    458人看过
  • 土地管理费的征收方式
    (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3%收取;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4%收取。(二)实行半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2%收取;2、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2.5%收取。土地管理费是土地费吗土地管理费不是土地费。土地管理费亦称征地管理费。土地管理机关从征地费用中提取的用于征地事务性工作的专项费用。中国土地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根据《关于征用土地费实行包干使用暂行办法
    2023-07-07
    103人看过
  •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是需要进行通知、对征地进行调查、听证、提交材料、等待审批。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费用进行补偿。一、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新土地管理法下土地征收程序如下:1.告知被征地村组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编制“一书四方案”材料上报审批。5.将征地补偿费用预存到财政专户。6.依法批准后,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政府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之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安置补偿方案公告》。7.三个月内将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组。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
    2022-06-12
    243人看过
  • 2024年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征收有什么规定
    一、2022年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征收有什么规定2021年新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征收的新规定如下:1、明确征收范围本次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强调了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本条列明五种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留下一条兜底条款。五种具体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可实施征收的情形为: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2、提高征收补偿标准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别是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个规定。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依法
    2024-03-27
    389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拒不征收怎么处理
    1、违反法律规定占用土地的,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土地,并且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土地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占用土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处罚。违规用地处罚方式主要包括: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违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者或土地占有人未按照或者有意曲解,规避《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擅自处置土地的,行为。如非法转让、出租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部分或者全部占有国有或集体土地,非法转让行政划拨土地,未达到土地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土地,县级以下政府擅自出让或者非法买卖国有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临时用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2024-04-25
    459人看过
  • 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属于政府机关。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具体工作:(一)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执行市区、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二)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证照资料。办理拆迁审批手续。到市房管部门办理拆迁公告和拆迁通知。(三)负责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旧房拆除公司前期业绩的考察工作。通过招标投标确定项目的评估单位、拆除单位和拆迁实施单位。(四)负责委托授权书的办理,委托拆迁协议的签订,监察拆迁实施单位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备案。(五)负责向人民法院提出强迁申请并配合组织行政强迁。(六)受理房屋拆迁信访咨询。(七)请市房管部门支持依法裁决区内房屋拆迁纠纷。(八)负责拆迁安置资金和安置房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批、发放工作。做好项目的统计、汇总工作,报财政局审核。
    2023-02-25
    342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单位如何管理
    1、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为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承包者对土地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安置补助费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给业主。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公司征收的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5、对于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如果承包期超过10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征地补偿费如何发放?征地补偿费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分期支付。被征地农民家庭承包地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未能调整其他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其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
    2023-08-07
    57人看过
  • 土地征用实施单位
    1、什么是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是法律授予政府专有的权力,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土地。2、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土地管理法将这项权力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改变了土地征收权分散行使的现象。3、土地征收的实施单位?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
    2023-07-07
    314人看过
  • 土地征收后用地单位超过两年未使用,怎么处理
    土地征收后超过两年未使用的,政府有权限收回。土地征收后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依法进行补偿的条件下,将集体所有土地及其上权利移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是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重要制度,许多国家的法律均有相关规定。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有: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4-05-19
    4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什么单位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5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单位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2、国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主体。 3、按照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单位单位土地证是什么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8
      简单说来比如你是房地产开发商你看中了某块地要开发建房这时候你就要通过各种手续合法办理该地块的土地证这大块地的土地证就叫大证以后建了房卖了后你要把权属资料大证拿到国土局去申请然后买房的人才可以办理房屋的土地证也就是小证
    • 土地征收管理费怎么收取土地征收管理费比例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20
      (一)实行全包征地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1000亩)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2000亩)以上的(含133.34公顷),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3%收取; 2、征用耕地66.67公顷以下、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的,征地管理费按不超过4%收取。 (二)实行半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的以下比例收费: 1、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
    • 土地征收补偿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3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
    • 征收之前土地的产权是企业单位的土地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5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