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少年犯再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10:44 136 人看过

对少年犯适用缓刑摒弃了监禁对少年犯带来的许多弊端,有利于对他们的改造,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极少数少年犯未能珍惜机会,出现令人遗憾的重新犯罪现象,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缓刑少年犯再犯罪的原因

少年人初次失足原因多样,各不相同,与社会不良因素的诱惑、法制观念不强等都有关系,但把缓刑少年再犯罪仍归咎为法制观念不强,显然不具有说服力。因此,缓刑少年再犯罪除了具有初犯的普遍性外,还带有一定的特殊性,并与审判机关掌握执法尺度亦有联系。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1、审判机关在案件审理与延伸帮教等环节上存有某些偏差与疏漏。

(1)掌握缓刑适用条件,综合评定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法律规定,产生了两个偏向和四个忽视。两个偏向即一是偏向年龄小的客观情节,对综合情节考虑不周。对于成年犯来说,少年犯年龄偏小,犯罪恶性尚未定势,确是适用缓刑的一个条件,但不能以一代全,仍应考虑到其它情节,否则有所偏废;二是偏向认罪态度的考察,对悔过态度的考察不够。能否认罪,如实交待犯罪事实是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但认罪不等同于悔罪,有的观点主张少年人表达能力弱、悔过态度难以考察,只要能认罪,即视为符合条件,这是不全面的。少年人悔过态度固然不易考察,但并非无法考察,关键是寓教于审工作做得如何,能否起到促进思想转化的目的。所谓四个忽视:一是忽视主观恶习因素;二是忽视家庭帮教条件。对家庭结构、法定代理人监护与帮教能力缺乏调查与分析;三是忽视判管衔接工作,法院判决后大多未与当地公安或街道取得联系,致使判缓刑的少年犯处于真空状态,重新犯罪难以避免;四是忽视跟踪帮教工作,少年犯缓刑期间无人过问,回访考察是一句空话,再犯罪就不足为怪。

2、少年犯的自身错误。缓刑少年再犯者,其自身原因在众多因素中当属首位,主要有三类:一是主观恶习深,难免旧病复发,少年犯在初次受审时,其主观恶性得到相应矫治,但尚未根治,一旦遇到机会,犯罪意念疾速滋长。二是自控能力极差,明知缓刑期间不能再犯,但在特定的情况下,无法控制冲动情绪。三是群体感染,引发犯罪,少年犯沾染犯罪恶习,本身免疫功能就差,判处缓刑目的在于避免更多感染,但有的少年犯受居住环境差的影响,不知不觉地重走老路。

3、家庭教育的失误。家庭是改造缓刑少年极为重要的环节,暴露出的问题表现为:一是家长自身素质差,缺乏教育能力;二是方法原始,缺少引导;另外,家长精力分散,无暇顾及教育,个别家长甚至严重失职放任不管,或对犯罪少年冷嘲热讽,损伤了少年犯自尊都是个中原因。

4、其它原因。缓刑少年是置放于社会,需要各方力量共同施教的特定人员,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缓刑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公安派出所因为各种因素,对少数少年犯监督改造尚未落到实处;有的派出所开始尚能找少年犯谈话,嗣后因工作忙碌,便疏忽了帮教工作;有的派出所对法院判缓刑持异议,监改工作自不过问。不少帮教单位把帮教工作停留在口头上,没有付诸实施,少年犯处于失控状态。此外,就业复学得不到解决,难以形成良好的改造环境,挫伤了少年犯自我上进的积极性。

二、预防治理缓刑少年犯再犯罪的对策

针对缓刑少年再犯罪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防患于未然,力求将缓刑少年再犯罪减少到最低限度。

首先,应严格把握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对以下四种情况应慎重对待,不轻易判缓刑:(1)有前科劣迹尤其是有与此次犯罪相类似的违法行为的,或连续多次实施同一犯罪行为的。

(2)家庭结构不完善,家长有违法犯罪史;家长一贯溺爱、袒护子女或抱怨子女犯罪,推向社会不管的;家长无法保证教育精力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能力低下的。

(3)少年犯悔过态度不稳定,审判中的感化矫治未见明显效果,悔过态度难以确认的。

(4)创造缓刑的客观条件,没有结果,少年犯居住环境不良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故意伤害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也在不断提高,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方式也悄悄地发生着变化。但仍有少数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心胸狭窄,发生纠纷或矛盾后即以刀、棍、棒这样粗暴、简单方式的解决,结果将自己陷入囹圄。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公诉科对今年1-6月以来受理的故意伤害案件做了调查分析,发现故意伤害案件大幅上升,共受理该类型案件8件9人。故意伤害犯罪的特点:一、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从文化层次看,9名犯罪嫌疑人中具有高中文化的仅1人,其余8人均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占伤害案件人数的88.9%;二、犯罪嫌疑人大多为无业人员或个体户。从所从事的职业来看,9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是无业人员或个体户,所占比例66.7%;三、伤害行为大多起因于一些日常矛盾或纠纷。四、突发性犯罪占多数。8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有5起属于突发性犯罪,比例占62.5%.伤害行为事先无预谋,只因发生争吵或口角一时
    2023-06-11
    303人看过
  • 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翻供的原因及对策
    河南报业网讯:职务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和证人往往社会地位较高,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而且,关系网也较为复杂,加之相关证据不容易调取,被告人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为了逃避法律的惩处,就很容易翻供。当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如果被告人在法庭上推翻,否认以前在侦查和起诉环节中所作的供述,就会使公诉陷入被动,如果不及时制止这种现象,容易产生负面示范效应,使越来越多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产生错觉,企图以当庭翻供方式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职务犯罪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是检察机关的当务之急。因此,研究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翻供的现象及对策,是公诉人出庭公诉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就此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形成被告人翻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惧怕心理。被告人为逃避法律制裁,挖空心思寻找不负法律责任的理由和条件进行翻供。二是侥幸心理。案发后,被告人明知自己所犯罪行理应受法律惩处,但还希望通过翻供
    2023-06-11
    354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缓刑规定及其对犯罪的处罚影响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判缓刑的条件,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二)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三)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
    2023-07-22
    56人看过
  • 当前交通肇事罪缓刑比例高的原因及对策
    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綦江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交通肇事罪案件41件41人,法院结案37件37人,审结率为90%,判决生效的35件35人中,全部予以了刑事处罚,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27人,占77%,拘役1人,占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实体刑4人,占11%,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3人,占9%。量刑特别是适用缓刑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考虑该类犯罪人员在犯罪故意方面是过失,多数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对受害人赔偿较到位,确有悔罪表现,并被行政机关掉销了行车执照,不致再危害社会,多数肇事者能得到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原谅,具备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8个月以来,法院判决交通肇事犯罪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缓刑27人,占77%。这种量刑上的宽容性无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部分驾驶人员认为赔了钱就不怕出事,诱使事故增多。群众对此也时有议论。为此,必须严格掌握交通肇事案件
    2023-04-22
    388人看过
  • 青少年打架斗殴的原因及其对策
    现在的中学校园不时的会发生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打架,顾名思义是相互正直斗殴,对对方有攻击行为。而攻击性行为是指以口头或身体的方式对他人身体或心理进行伤害的行为。青少年是人生旅途中最美好的时光,但由于他们正处于青春期,自我意识强烈,情绪情感的两极化现象明显,有时容易冲动行事,从而引发打架事件。下面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主观因素:1、遇事冲动,缺乏理智。中学生正处在青春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尚未形成;缺乏明辨是非,识别真善美、假丑恶的能力、自控能力、自我调节能力低下;感情容易冲动,遇事相当不冷静,更不会考虑后果;争强好胜,表现欲望强烈,爱管闲事;喜欢身体力行,模仿能力强等。2、自我意识强烈,以自我为中心。如今的中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女,做事常常以自我为中心,当在集体生活中遇到摩擦和小矛盾时,不能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以自我情绪体验为主,也容易产生攻击性行为。3
    2023-03-26
    293人看过
  • 刑讯逼供对罪犯罪主体的影响及其原因
    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为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构成刑讯逼供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1、构成刑讯逼供罪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1)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按故意伤害罪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刑讯
    2023-07-06
    488人看过
  • 试析税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1)我们国家目前处于民主与法制的建设中,公民法律意识属于培育阶段,税收环境不好,公民甚至连税收的起码常识都十分欠缺,公民纳税意识出现了不应有的扭曲,有的企业认为税就是我们上缴的利润,就是企业的负担;有的人认为税就是国家向我们敲竹杠,个人不需要国家投资而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所得的个人收入,应当不折不扣地归个人所有,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是对私人财产入收的一种额外剥夺,不合理,其他还有权大于法的地方保护主义,偷税不谋私则不算犯法的小集体观念以及偷漏税可以减轻企业亏损的错误观念等等。这些被扭曲的纳税意识以入纳税人难以抑制的贪欲是税务犯罪的又一重要原因。由于纳税意识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现阶段增强国民纳税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对税收环境进行综合治理。(2)信息化时代的税务稽查,不仅是一场偷税与反偷税的较量,更是一场高科技水平的较量。目前,用计算机记账的企业越来越多,利用计算机软件对数据进行隐
    2023-06-07
    255人看过
  •  农村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防范措施
    该段内容讲述了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及相应的刑事责任问题。家庭监管不到位、政府管理不完善以及文化水平不足是主要原因。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达到法定情形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的八种罪名,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任何应当负刑事责任。农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包括家庭监管不到位、政府管理不完善以及文化水平不足。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达到法定情形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的八种罪名,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任何应当负刑事责任。 农 村 青 少 年 犯 罪 原 因 : 政 府 管 理 不 善农村青少年犯罪原因:政府管理不善近年来,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这不仅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给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政
    2023-09-02
    128人看过
  • 缓刑四年后再犯罪的几率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出现《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缓刑是相对较轻的刑罚。死缓是缓刑吗一、死缓是缓刑吗1、死缓不是缓刑。对依法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就算是死缓。被依法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以及怀孕妇女实行判定刑罚暂缓执行的,就是缓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
    2023-07-05
    280人看过
  •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与对策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努力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思想品行和遵纪守法行为习惯,造就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人才,是党和人民赋予审判机关的战略性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如何进一步分析掌握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成因,如何架构一套更加科学、更加合理,适应现代需求的预防、教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仍是当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对此,笔者通过调查研究谈几点初浅认识。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14—16岁之间的少年犯占所调查人数的相当比例。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容易被污染、自律能力较差。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受家庭等环境污染,诱发其违法犯罪。二是少年犯的年龄越小,再犯罪率越高。从30名25岁以下重新犯罪的抽样调查结果看,有21名具有17岁以前的犯罪前科,占重新犯罪调查人数的70%。据此,就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律看,年龄越小的时候进监狱,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三是青
    2023-06-11
    147人看过
  • 卖淫罪犯缓刑背后的判决原因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是否能够判处缓刑,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几个人才算组织卖婬组织卖淫罪要三人或三人以上才能成立。构成组织卖淫罪,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2、组织卖淫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3、组织卖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组织卖淫罪主观上表现为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
    2023-07-03
    251人看过
  • 再次犯罪的缓刑犯如何处置?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依照规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公民还在缓刑期间能否出国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期间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而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为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
    2023-07-03
    427人看过
  • 缓刑考验:前科犯罪再次犯罪能否再次获得缓刑?
    《刑法》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的,属于累犯,不能判处缓刑。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次犯罪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称为累犯,应当进行从重处罚。对于犯有恐怖活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再次犯罪的,可以以累犯进行处罚。强奸犯罪可以判缓刑吗强奸犯罪是较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不会判缓。《刑法》中对此罪作出的量刑标准规定也是比较重的,同时我国就强奸罪还保留的有死刑。而即使是在一般情节下,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也会在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因此强奸罪获得缓刑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妇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2、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
    2023-08-13
    320人看过
  • 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的主要原因
    1、好逸恶劳,价值观扭曲大多数刑释人员文化素质低下,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服刑改造期间,犯罪意识没有得到根治,扭曲的心态也没有得到矫正,违法犯罪思想根深蒂固。刑满释放后不愿自食其力,好逸恶劳成性,习惯于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一旦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便会铤而走险,任意践踏他人合法利益,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如嫌疑人陈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刑10年,刑满释放后因手头拮据,4天先后杀害7名留守老人图财。2、缺乏家庭约束和关爱刑释人员曾经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家庭成员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有的甚至因此家庭破裂。回归社会后,部分家庭对刑释人员缺少约束和关爱,有的甚至将其拒之门外,任其四处流浪。这些刑释人员生活上得不到家庭的约束与帮助,精神上得不到关心和鼓励,面对这些他们不能正确处理,情绪产生波动,极易丧失在狱中的教育改造成果,萌发重新犯罪的动机。如4天杀害7人的嫌疑人陈某,幼年丧父随母亲跟继父生活,得不到家
    2023-06-11
    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主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在职务犯罪这个名词里面我们必须了解什么是“职务”。“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
    • 因犯罪被判缓刑又犯罪算再犯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3
      1、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之后又犯新罪,一般是不属于累犯的;累犯一般仅能在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执行完毕两年内构成。 2、《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 过失犯罪缓刑期间的犯罪原因?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
      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刑罚处罚的标准,就应用刑法来评价,从而定罪量刑。而量刑同样也是依据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来衡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量刑就高,反之已然。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则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情节、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综合衡量。而主观恶性,只是包含于犯罪的情节,是主观方面的内容。所以对缓刑考验期间又过失犯罪的罪犯,以其主观恶性不大
    • 犯罪被判缓刑5年后再犯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在目前的司法实务中,当遇到曾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满5年内再次犯罪,并且新罪依法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均不按照累犯处罚。但是笔者同时认为,虽然根据法条原意和相关司法解释都难以将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再犯新罪的犯罪人认定为累犯,但是将此种情况归入累犯范畴还是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 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心理分析与对策具体是哪些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有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尚不考虑1992年起将立案标准上调的因素)(1),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在1980—1989年的10年间,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以上,自1990年以来的近10余年,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