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8:20:42 122 人看过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认定为有效。认定条件为:1、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2、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使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3、主观上为故意,并且是为了取得过分的利益。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民法典关于合同的撤销有什么规定

在以下情形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有几种

合同撤销的法定情形有五种,包括: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怎样算是乘人之危签订合同?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或许有些过了,但生活中,谁都可能遇到危及的时候,突遇大病、车祸、天灾等等。虽说人间自有真情在,可也不乏趁火打劫之徒,不少人趁着主人家危难之机或明或暗地签合同牟利,也是很常见的。这类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只是往往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算是趁人之机而签订的合同。趁人之机一般具有有以下特征:1、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处境或者紧迫需要。通常所所指危难,除了经济上的窘迫外,也包括生命、健康、名誉等的危难,如突遇大病急需大笔医药费、突遭车祸重伤等等。2、行为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使对方迫于无奈(非真实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了合同。如张三突遇大病急需大笔医药费,临时决定买房,但一时间按无法按市场价卖出,李四获悉该情况后,作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该房屋的行为,使张三迫于急需医疗费,从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行为人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都是故意,主动谋求不当利益。如
    2023-05-01
    111人看过
  • 乘人之危的合同类型是什么?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行政机关职工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如何处理?问:某庄是个西瓜之乡,今年夏天,村里为解决用水困难,打了一眼深井,但由于电源线和变压器不配套,一直不能使用。经他们多次申请,县供电局派外线电工张某带三个徒弟来承担安装任务。正巧张师傅的儿子是城里卖水果的个体户,他一听到父亲正在某庄施工,就提出让村里帮他弄些物美价廉的好西瓜。村里为了能早日完工,只好满口答应。张师傅的儿子就以低于市价一半的价格,从这个村庄买了一车西瓜。张师傅的儿子占了便宜,没几天又跑来买瓜。村里人觉得他贪得无厌,第二次就没给他补贴,瓜虽然不错,但价是按市场价算的,张师傅的儿子不高兴,到父亲那儿发了
    2023-07-06
    370人看过
  • 合同因乘人之危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有哪些?1、责任形成条件不同。从责任形成条件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大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所以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应适用违约责任,而不必去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可以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2、责任承担形式不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承担形式,比如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也可以
    2023-03-08
    276人看过
  • 用人单位乘人之危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是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用人单位在职工处于危难之机,迫使职工签订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这一民事行为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因此无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职工被迫签订
    2023-06-18
    89人看过
  • 撤销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时间限制
    撤销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有时间限制。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时间限制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此外,撤销权还受到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的除斥期间限制。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是否受时间限制?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受时间的限制。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可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撤销。主要情形有:(一)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1、采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二)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
    2023-07-27
    77人看过
  • 乘人之危签订合同之后怎样行使合同权利
    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的标准如下:1、一方当事人陷于危难处境,如处于自然灾害的严重危困之中或濒临。2、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趁火打劫,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3、乘人之危行为人主观状态为故意。4、乘人之危订立合同,一般是为了取得过分的利益。一、合同撤销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合同撤销条件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撤销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2023-03-26
    14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5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如何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3
      目前的乘人之危所订立的买卖合同,具体是1、对方当事人处于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所谓危险处境,是指给予避免或解除重大不利的状态,例如,为医治重病,急需巨额钱款。 2、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向对方提出苛刻的条件的目的,是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提出苛刻条件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积极行为,即一方当事人直接向对方提出某种要求;有时也表现为消极行为,即一方当事人拒绝对方的合理请求。提出苛刻条件的环境
    •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6
      所谓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构成乘人之危签订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9
      签订合同乘人之危的情形有: 1、签订合同一方当事人出于急迫需要或正处于紧急危难之境; 2、对方当事人明知其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之境,而迫使其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3、一方当事人实际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与之签订了合同。
    • 合同法乘人之危的合同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5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所谓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