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若因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而被中止的,在收到有关部门作出的结论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若因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申请劳动仲裁的,由部门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关系申请书工伤认定中止
工伤认定中止申请书
申请人:西安市X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申请事项:
中止工伤认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方与被告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纠纷,但由于目前仍然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故请求工伤认定机构中止对于工伤等级的认定。
申请人:西安市x公司
申请日期: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五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书送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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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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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工伤认定判决书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1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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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认定中止后该如何申报工伤?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1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可以中断、中止 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目的,一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防止工伤认定争议。 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属于请求权范畴,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有别于只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而类似于诉讼时效,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当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 《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未明确规定1年申请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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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法中止工伤认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3我认为我国已经对于非法中止工伤认定标准已经解释很清楚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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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该怎样办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恢复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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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中止工伤认定条例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6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属于请求权范畴,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有别于只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而类似于诉讼时效,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当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