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期限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5 07:40:09 147 人看过

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若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则从办理丧葬仪式结束之日起开始调解;若造成人员受伤,则从治疗结束之日起开始调解;若因伤致残,则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若造成财产损失,则从确定财产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开始调解:

1、若造成人员死亡,则从办理丧葬仪式结束之日起;

2、若造成人员受伤,则从治疗结束之日起;

3、若因伤致残,则从定残之日起;

4、若造成财产损失,则从确定财产损失之日起。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开始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并通知当事人到场。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异议,或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步查证属实,当事人应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填写《交通事故认定书》并签字或者盖章。

根据上述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开始调解呢?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以确定事故的发生原因。接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告知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异议或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步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填写《交通事故认定书》并签字或者盖章。

综上所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先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通知当事人到场,并告知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异议或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步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填写《交通事故认定书》并签字或者盖章。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调解规定。若造成人员死亡,则从办理丧葬仪式结束之日起开始调解;若造成人员受伤,则从治疗结束之日起开始调解;若因伤致残,则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若造成财产损失,则从确定财产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异议,或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步查证属实,应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填写《交通事故认定书》并签字或者盖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由此可知,公安交管部门需要在调解期限的第一天开始调解,并在之后的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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